㈠ "英國"兩種說法, UK和GB到底有什麼區別
1、所指意思不同
UK是United Kingdom的簡寫,翻譯為聯合王國;GB是Great Britain的簡寫,翻譯為大不列顛。一般用UK,不用GB。
2、包含區域不同
UK聯合王國全名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包括四個組成的國家:英格蘭(England)、蘇格蘭(Scotland)、威爾士(Wales)和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
GB大不列顛就是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三國所在的實體陸地;北愛爾蘭作為聯合王國的一部分,但因為地理位置在愛爾蘭島,所以不屬於大不列顛。
英國是一個聯合王國,由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和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組成。GB是包含在UK之內的。
3、使用場合不同
UK(United Kingdom)是英國最為正式的名稱。用在比較正規的地方,譬如文件、檔案、法律法規等等方面。國家機構和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提到英國,都會使用United Kingdom,比如:英國女王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但提到英國軍隊和武裝力量時,一般較少使用UK。
GB更偏向地理概念,表示英國這片土地。通常它只出現在體育賽事中,在其他方面極少出現。很多時候英國奧林匹克代表隊會被稱為Team GB。
㈡ 英國在1219年就出現的憲法性質的文件是什麼
不是1219年,而是1215年。英國在1215年就出現的憲法性質的文件是《自由大憲章》,俗稱《大憲章》。
《自由大憲章》是英國封建專制時期憲法性文件之一,於1215年6月15日,英國貴族脅迫約翰王在蘭尼米德草原簽署,習稱《大憲章》。
文件共63條,用拉丁文寫成。多數條款維護貴族和教士的權利。
主要內容有:保障教會選舉教職人員的自由;保護貴族和騎士的領地繼承權,國王不得違例徵收領地繼承稅;未經由貴族、教士和騎士組成的「王國大會議」的同意,國王不得向直屬附庸征派補助金和盾牌錢;取消國王干涉封建主法庭從事司法審判的權利;未經同級貴族的判決,國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監禁任何自由人或沒收他們的財產。此外,少數條款涉及城市,如確認城市已享有的權利、保護商業自由、統一度量衡等。自由大憲章是對王權的限定,國王如違背之,由25名貴族組成委員會有權對國王使用武力。自由大憲章後來成為近代資產階級建立法治的重要依據之一。
自由大憲章乃英國憲政之母,而英國憲政乃世界憲政之母。英國封建政治經歷的並不是一條單一的從確立到發展再到成熟然後衰竭、終結的演進路線,而是一條在確立中變異、在發展中衰退、在成熟的同時走向死亡的道路。
王權與貴族權、王權與基督教神權之間既依賴又排斥、既對抗又妥協的關系支撐起英國的「有限王權」封建制;它與西歐及東方的「絕 對王權」之間的「權力差」就構成了自由與權利、憲政與法治成長、壯大的出發點。正是在集權與封建、 自由與專制、法治與人治的抗衡與妥協中,才孕育出了一種以自由為動力、 以分權為基礎、 以民主為形式、以法治為保障的新型政治形態。
大憲章的發展歷程昭示了締造現代社會制度的三個基本原則:一是以自由保障自由的原則。 自由是人類向上提升的最終動力源泉, 自由締造民主、平等、分權、憲政與法治而不是相反。二是以分權保障自由的原則。分權是自由與權利發展的要求,在分權未確立的地方便沒有自由與權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與憲政, 因為在一個高度集權的專制社會中不可能形成真正合意基礎上的政治性、公法性契約。三是以法治保障自由原則。 自由民主不是指「讓多數人統治少數人」,更不是指「讓民眾直接當家作主」,而是指「每一個人能夠自己統治自己」;憲政不是指「有憲法的政治」,而是指「法律下的政治」。
㈢ 奠定英,美兩國政府政治體制的法律文件分別是什麼兩國各自形成了怎樣的政治體制
淺論英、美兩國憲法的異同
[內容摘要]:英國和美國作為英美法系的兩個代表性國家,它們的憲法既有共同點,又存在各自的特色和區別。本文擬在分析其共同點的基礎上,從其創製程序、表現形式、基本原則和違憲審查模式等方面比較其主要區別。
[關鍵詞]:英國憲法 美國憲法 異同
英國憲法是在其資產階級革命的過程中產生的,它主要包括憲法性文件、起憲法作用的法院判例和憲法性慣例等內容。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是一場不徹底的革命,最終以資產階級和封建勢力的妥協而告終。因此這種革命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對英國憲法的產生及其內容和地位都產生了重大影響。美國憲法是美國的根本大法。該憲法於1787年9月17日在費城召開的美國制憲會議上獲得代表的批准,並在此後不久被當時美國擁有的13個州的特別會議所批准。根據這部憲法,美國成為一個由擁有主權的州所組成的聯邦國家,同時也有一個聯邦政府來為聯邦的運作而服務。1789年,美國憲法正式生效,該部憲法為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範。
一、英、美憲法的共同點。
1、性質上都是資產階級國家憲法。美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個反抗殖民地壓迫和封建制度的宣言書。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世界上「第一個人權宣言」[1]。 同時它為後來制定美國憲法和增補人權條款打下了基礎和確定了原則。《獨立宣言》仍然有其階級的局限性,因為宣言的起草者——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家傑斐遜深受洛克和盧梭「社會契約論」思想的影響,他們所主張的「民權神授論」中充滿了唯心主義和神秘色彩,它們所鼓吹的人權,並不包括北美大陸中廣大的黑人和印地安人。正如恩格斯指出:「這個理性的王國只不過是資產階級理想化的王國,永恆的正義在資產階級的司法中得到實現,平等歸結為法律面前的資產階級平等;被宣布為最主要的人權之一的是資產階級的所有權;而理性的國家,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在實踐中表現為而且只能表現為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
2、在理論淵源上都是以西方的民主、分權等學說為基礎,在適用中都受到司法機構解釋的限制。它們的理論基礎都是人民主權論、天賦人權和社會契約論。美國憲法是在長期實踐英國法律的基礎上產生的,英國採取不成文法,而美國的一切法律都是成文法。憲法是社會的全體成員協商達成的契約。為的是「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在憲法中,人民只是將自己的一部分天賦人權交給政府,使之具有必要的權威,而仍然保持了自己其他的權力。正因為憲法是高於政府的,所以它不能由一般的議會來決定,必須由專門為此召開的制憲會議來制訂和批准。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目的在於保護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制憲的目的是確立政府,但政府並不為自身而存在,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和最終目的。
二、英、美憲法的區別。
1、從憲法表現形式和創製程序上來看,英國是不成文憲法、柔性憲法,美國是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英國不存在專門統一的憲法法典。一般認為,一國有關國家制度、社會制度、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公民基本權利自由等內容都集中在一個憲法法典中,就是屬於成文憲法。而英國,以上這些內容是分散規定在憲章、制定法、判例、慣例之中,所以英國的憲法是不成文憲法。成文憲法和不成為憲法也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界限。一部成文憲法經過若干年後,也常常附有各種慣例、判例,實際起憲法的作用。如美國的兩黨制、違憲審查制等。英國憲法中也有不少成文的憲法文件,只是不集中而已。英國憲法沒有統一的成文憲法典,而是由一系列憲法性質的法律文件構成的。英國憲法的構成也和其他國家不同,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憲章、議會的制定法、判例法和慣例。英國憲法的構成是多種多樣,內容龐雜而含糊不清,前後甚至存在不同而互相矛盾,這就為資產階級提供了隨意解釋,靈活運用憲法的條件,使憲法更好地為適應社會的變遷和鞏固資本主義統治秩序服務。
而美國憲法則表現為統一的成文憲法典和憲法修正案。《獨立宣言》發表後,各州紛紛宣布獨立,並相繼制定州憲法。與此同時,各州著手聯合結成聯盟。1777年11月15日,大陸會議通過《聯邦和永久聯合條例》(通稱《聯邦條例》),並於1781年3月1日正式生效。 [2]1789年,美國第一屆聯邦會議開幕,正式宣布《聯邦憲法》生效。這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美國憲法規定的修改憲法的惟一形式是憲法修正案。迄今為止,美國國會共通過28條憲法修正案,[3]至1955年為止,完成批准程序,生效的有26條。美國憲法修正案的通過同樣有著嚴格的程序。根據聯邦憲法的規定,修正案應由國會兩院各以2/3多數議員通過後提出,或由國會應2/3多數州的要求而召開的制憲會議提出,應由3/4多數州的議會或3/4多數州制憲會議批准。
2、英國憲法保有封建殘余,美國憲法沒有封建因素。1640年英國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把國王查理一世送上斷頭台,建立了共和國。後來又經歷了克倫威爾軍事獨裁統治、司圖亞特王朝的復辟和1688年的光榮革命,英國革命最終以資產階級和封建地主的妥協而結束,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在這個過程中充滿著資產階級和封建貴族的斗爭和妥協,通過斗爭和妥協又制定了一些憲法性文件,如1679年人身保護法是在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國會為反對國王查理的專制統治,保護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人身自由而通過的。其中規定了除叛國罪外,人民有權請求法院頒發人身保護狀,從而確立了只有法院具有審判和提審權的制度。1701年王位繼承法的制定又進一步擴大議會權力,限制了王權。以上這些憲法性文件確立了議會至上,法治和公民權利自由保障等憲法原則,這不僅為英國憲法奠定了基礎,而且對其他各國也有深遠的影響。隨著資本主義發展,資產階級力量的強大,還形成了與之相適應的英國大量的慣例,如國王的權力和法律地位;英國內閣的建立和職權;內閣與議會的關系;首相的地位等,這些慣例使英國議會內閣製得以建立和完善,從而使君主立憲制最後鞏固下來。
而美國則不一樣,1775年4月5日13州的代表在費城召開了第二屆大陸會議,會上決定募集和武裝軍隊,建立海軍,任命華盛頓為總司令,進行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爭取獨立的戰爭。1776年7月4日大會通過了《獨立宣言》,宣布北美的殖民地從此「成為自由獨立的和眾國」,解除與英國的一切隸屬關系,完全廢除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的一切政治關系。由於革命的徹底,故基本沒有留下封建的因素。
3、英、美憲法的基本原則不同。英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是:議會主權、分權原則、責任內閣制和法治原則。議會主權也可稱議會至上,議會至上是議會主權的體現。英國議會的權力在法律上具有最高性,永久性和權力不可分割性,具體講議會主權是指議會具有創製法律的壟斷權;法院必須執行議會通過的法律;議會以外的任何機關或任何個人都無權宣告議會通過的法律無效;議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國家機關中處於最高地位,政府由議會產生,向議會負責,並接受議會的監督。英國憲法的另一個原則就是法治。「法治」原則的字面含義是「法律的統治」,是現代憲法廣泛採納的基本原則。它強調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政府必須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力范圍內活動,不得濫用權力侵犯個人自由和權利。 [4]
美國憲法的主要原則是:聯邦主義原則、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則、民主原則。聯邦主義原則是在當時要建立一個單一制國家條件還不具備,但國內外的條件又要改變各州不團結,中央軟弱無力的局面,於是便採用一種折中的辦法,即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但這個政府權力是有限的,聯邦就是在這樣的社會經濟、政治條件下建立的。根據分權制原則,憲法中把美國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三種機關掌管,而且使它們彼此分立。三權分立原則是指立法權由議會掌握,議會成員選民選舉產生,總統無權解散議會,議會在任職期間也不能因與總統政見不一而對他投不信任票,推翻總統。行政權由總統掌握,總統由選民選出選舉人再由選舉人選出總統,總統只對選民和聯邦憲法負責,他不對議會負責,總統組成內閣,內閣成員不得兼任議員職務,不得參與國會立法問題的討論和向議會提出議案。司法權由法院掌管,聯邦法官終身任職,法官進行審時,不受總統和議會的干涉。
4、違憲審查模式不同,英國是議會至上,美國則是憲法至上。「英國可以說從來沒有嚴格實行過三權分立制度。」 [5]所以在英國,能夠監督議會的,除了理論上的人民以外只有議會自己了。這種憲政理念決定了在司法體制上,「法院的權力並不是來自一部憲法」,「法院要受議會立法的制約」,司法機關不但不能與議會分開(在英國,上議院行使最高司法權),更不能在權力位階上與議會並駕齊驅。由此也塑造了其二元違憲審查模式,即對立法的議會監督和對行政權違憲的法院監督雙向互動模式。對議會立法,「議會至上原則決定了只能由議會自己來行使立法監督權。」對委任立法的監督英國採取了司法審查與議會監督並行的制度,這既體現了英國議會至上憲政理念的徹底遵循,也是同分權思想相融合所進行的制度設計。
美國採取的是普通法院違憲審查體制,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在1803年受理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所確立。美國式的由普通法院審查立法和行政行為是否符合憲法的做法,開創了對違憲的司法審查的先例,對世界各國的憲政實踐和憲法理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普通法院違憲審查制具有它的優點,主要表現在:第一,法律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合憲性爭議往往在處理具體案件中表現出來,由普通法院實施違憲審查,使憲法的實施置於法院的經常地和有效地監督之下;第二,法院的訴訟活動具有一套嚴格的程序規則,由普通法院審查違憲,使憲法爭議的解決具有了有效地司法程序的保障;第三,作為一種附帶性審查,它以發生訴訟為前提,也正因為這樣,普通公民可以成為憲法訴訟的主體,更有利於公民憲法權利的保障。 [6]參考書目:[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6卷,1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2]葉秋華:《外國法制史》,226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3]第27條修正案(關於男女平等權)於1972年3月22日提交各州批准,至1982年6月終因未獲3/4州同意而成廢案。第28條(關於哥倫比亞特區的選舉權)則至今未獲得多數州的批准。[4]葉秋華:《外國法制史》,190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5]王名揚:《英國行政法》,98頁,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6][美]路易.法沃勒:《歐洲的違憲審查》,28頁,載《憲政與權利》,鄭戈、趙曉力、強世功譯,北京,三聯書店,1996
㈣ 英國公司文件里E14 9DG是什麼意思
E14 9DG是英國的郵編,E14代表的是東倫敦的位置。
㈤ 英國稅務局給的C79是什麼
英國稅務局給的C79文件就是清關時所繳納的進口增值稅明細表,申報的關鍵性文件,C79文件是歐盟海關每個月給進口商寄的一份稅單, 其記錄的金額是當月的進口增值稅的總和。
賣家發貨到歐洲的時候,只要用了自己VAT進行清關,稅局就會把這票貨的C79文件寄到注冊VAT時所留的地址上(一般都是國外幫做賬的稅務師地址)。
C79文件是英國稅務申報的關鍵性文件,它是英國海關每個月給跨境進口商寄發的稅單,記錄著跨境電賣家當月進口增值稅的總和,這份文件一般而言,當月C79的資料會在次月才能收到。
因為很多跨境賣家在英國本土沒有注冊公司,就用稅務代理公司的注冊地址申請VAT,所以海關每月都將稅單寄到代理注冊VAT公司的地址,則就是說,C79文件就是稅務代理代你拿取的申報文件。
在現階段,英國稅務申報是三個月申報一次,進口增稅的申報就是以此為藍本作為稅務計算的依據的一部分,根據實際應繳納的稅費 = 銷售增值稅 –進口增值稅的公式,C79文件是可以在稅務申報時抵扣進口增值稅的。《什麼是C79文件?什麼是C88文件?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㈥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結束後通過了一份重要文件,它的命稱和主要作用分別是什麼
《權利法案》,主要作用是:限制王權,擴大議會權力。通過這個法案,議會掌握了財政權,軍權,立法權。議會可以隨時集會,君王不得打擾。法案確立了君主立憲制的基本框架,議會至上,法治等先進的資產階級原則基本實現
㈦ .uk 是什麼文件
1、QDT 來自Quicken UK的QuickBooks數據文件,帳目/稅/貨單程序(下載《速達》(QuickBooks)財務軟體即可打開)
2、QQ文件傳輸臨時文件
參考資料:網路知道
㈧ 在近代,英國,法國,美國制定了那些憲法或憲法性質文件這些文件是如何體現資產階級利益的
英國:《權利法案》;廢除封建君主制度,確立了資產階級的統治法國:《法典》;拿破崙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也就是代表資產階級的利益出發,壓制人民進行反抗。美國:《憲法》
㈨ 英國憲章運動的綱領性文件是什麼
《人民憲章》是英國憲章運動中的綱領性文件。1837年6月,由倫敦工人協會的領導人威廉洛維特擬定。1837年由下院六名議員和六名倫敦工人協會會員組成的一個委員會提出,並於1838年5月8日作為准備提交議會的一項法律草案在各地群眾大會上公布。
㈩ 英國公司文件公證認證都是什麼范圍
在注冊英國公司時會獲取整套公司文件,以及隨著公司後期的發展,公司文件逐漸增加,能辦理英國公證認證的范圍如下:
公司注冊證書,章程,資信證明,存續證明,股東董事名冊,董事代表人身份證明,產品證書,委託書,授權書,發票,票據,變更文件等。
在辦理英國公司公證認證時,不需要提供整套公司文件,依據具體處理的事宜,提供對應的文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