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湯姆索亞歷險記》中湯姆索亞叫湯姆,印江-喬埃為什麼叫喬埃,不叫印江
英文名一般分為三部分,First name(父母取的名字),Middle name(自己給自己取的名字),Last name(姓)
First name是大家都可以叫的,然後middle name是很親近的人叫的,last name都是正式場合或者小輩稱呼前輩叫的。根本不是書的問題,而是英文語法。
當然要是叫人家全名的話,不是在點名就是這個被叫名字的人要被打了。
❷ 為什麼外國人的名字都一樣雖然中國也有重名的現象,可是在英語書上或者電影里,到處能看見叫湯姆,傑克
這個只是他的姓氏 比如NBA明星 勒布朗·詹姆斯 詹姆斯是姓氏 勒布朗才是名 所以你會覺得怎麼那麼多詹姆斯啊 就像我們中國 在外國別人叫我們都只是叫姓氏而已 比如你叫張偉 外國人只會你張 而中國那麼多人都姓張 所以 主要是文化習俗不同
❸ 英國姓氏,人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P.S.:再給你提供兩個網站,講姓名含義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男子名:http://www.iloveeng.com/Html/200593134355-1.Html
女子名:http://www.iloveeng.com/Html/200593134256-1.Html
參考資料:http://www.iloveeng.com/Html/20059313450-1.Html
❹ 英國Powderham姓氏的由來
��早期居住在英國本土上的人,一生下來就只取一個名,如:John(約翰).Hilda(希爾達).當時,人們群居共處,就地紮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數,人們不易混淆.隨著歲月的流逝,小村寨擴展成了大村莊,有些大村莊變成了市鎮.這樣,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幾個人取名相同.那麼人們是怎樣區別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個辦法就是在原來的名詞後面加上本人的職業名稱.譬如兩個人都叫John,一個的職業是織布工(the weaver),另一個的職業是廚師(the cook).人們就分別叫他們John the Weaver(織布工約翰),John the Cook(廚師約翰).類似的例子還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約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約翰),John the Thatcher(蓋屋匠約翰).不久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約翰·威弗爾),John Cook(約翰·庫克),John Miller(約翰·米勒),John Shepherd(約翰·謝潑德),John Thatcher(約翰·撒切爾).這樣英語中的第二個名字即英國人現在用的姓便產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約翰·威弗爾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爾達·威弗爾),Charles Weaver(查爾斯·威弗爾)等.
��古英語中有個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製造者".製造兩輪馬車的人叫cartwright,造車輪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國人至今還使用許多類似Wright(賴特),Cartwright(卡特賴特)和Wainwright(韋恩賴特)的姓.
��更為常見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語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屬材料製造東西的人, 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鐵匠),tinsmith(錫匠),coppersmith(銅匠).歷史上 有很長一段時期smith一直是個重要的職業.現在雖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國人的姓氏中卻仍被使用.
��第二個辦法是在原名字後加上住處名稱.這樣,同一村莊里名叫Tom(湯姆)的人,可根據他們住處區別開來,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湯姆,家挨林邊居住的湯姆和家舍座落在田野里的湯姆,從而出現了一系列以處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Wood
樹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爾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懸崖
克利夫
Tree
樹
特里
Lane
小巷
萊恩
Bush
灌木叢
布希
Brook
小溪
布魯克
Pond
池塘
龐德
Lake
湖
萊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過區別同名人的外表得來的: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Short
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
布朗
Long
長的
朗
Longfellow
瘦長的小夥子
朗弗羅
��第三個辦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說法.用此種方法可以把三個同叫亨利的人稱為:
��Henry son of John.(亨利·約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亨利·羅賓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後這些名字就演變成了Johnson(約翰遜),Robinson(羅賓遜),Williamson(威廉遜).
❺ 工業革命對英國人姓氏的影響!
早期居住在英國本土上的人,一生下來就只取一個名,如:John(約翰)。Hilda(希爾達)。當時,人們群居共處,就地紮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數,人們不易混淆。隨著歲月的流逝,小村寨擴展成了大村莊,有些大村莊變成了市鎮。這樣,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幾個人取名相同。那麼人們是怎樣區別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個辦法就是在原來的名詞後面加上本人的職業名稱。譬如兩個人都叫John,一個的職業是織布工(the weaver),另一個的職業是廚師(the cook)。人們就分別叫他們John the Weaver(織布工約翰),John the Cook(廚師約翰)。類似的例子還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約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約翰),John the Thatcher(蓋屋匠約翰)。不久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約翰•威弗爾),John Cook(約翰•庫克),John Miller(約翰•米勒),John Shepherd(約翰•謝潑德),John Thatcher(約翰•撒切爾)。這樣英語中的第二個名字即英國人現在用的姓便產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約翰•威弗爾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爾達•威弗爾),Charles Weaver(查爾斯•威弗爾)等。
古英語中有個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製造者」。製造兩輪馬車的人叫cartwright,造車輪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國人至今還使用許多類似Wright(賴特),Cartwright(卡特賴特)和Wainwright(韋恩賴特)的姓。
更為常見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語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屬材料製造東西的人, 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鐵匠),tinsmith(錫匠),coppersmith(銅匠)。歷史上 有很長一段時期smith一直是個重要的職業。現在雖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國人的姓氏中卻仍被使用。
第二個辦法是在原名字後加上住處名稱。這樣,同一村莊里名叫Tom(湯姆)的人,可根據他們住處區別開來,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湯姆,家挨林邊居住的湯姆和家舍座落在田野里的湯姆,從而出現了一系列以處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Wood 樹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爾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懸崖 克利夫
Tree 樹 特里
Lane 小巷 萊恩
Bush 灌木叢 布希
Brook 小溪 布魯克
Pond 池塘 龐德
Lake 湖 萊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過區別同名人的外表得來的: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Short 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 布朗
Long 長的 朗
Longfellow 瘦長的小夥子 朗弗羅
第三個辦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說法。用此種方法可以把三個同叫亨利的人稱為:
Henry son of John.(亨利•約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亨利•羅賓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後這些名字就演變成了Johnson(約翰遜),Robinson(羅賓遜),Williamson(威廉遜)。
感覺還不錯,所以我摘下來了,因為一直覺得他們的姓氏很奇怪,類似於一些普通的常用的單詞,希望那些和我抱有一樣好奇的朋友能夠了解其中的道理,呵呵
❻ 外國人的起名字的規則
姓:Mourinho
名:Jose
剩下那些是自取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在俄羅斯語系中,姓名結構的一般順序為:名字·父稱·姓,如蘇聯無產階級作家、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高爾基,他的原名為:阿列克塞·馬克西莫維奇·彼什科夫,就屬於這一形式。高爾基是他文學創作時的筆名。在尼·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長篇小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描述到一個又高又瘦、兩頰有深深皺紋的老頭子,是築路工程中的技術指導員。他名叫:瓦列里安·尼柯基摩維奇·巴多斯金。這一人名,譯文長達十四字,分三節,其實就是名字·父稱·姓這一結構形式,一般簡稱他的姓。按俄國舊例,每人都有兩個名稱,例如果戈理的小說《死魂靈》的主角乞乞科夫,全稱為:保爾甫·伊凡諾維奇·乞乞科夫,末一個是姓,第一個是自己的本名,中間的父稱,譯出意義來,是"伊凡之子",或者是"小伊"。平常相稱,必用本名連父稱,否則便是失禮。在俄羅斯語系中,男女姓名往往以詞尾性區別為標志,男的用陽性詞尾,如某某斯基、某某柯夫、某某維奇;女的用陰性詞尾,如某某諾娃,某某柳莎、某某尼娜。
日本人的名字中,常有長幼的標記。在古代,日本人習慣把長子叫太郎,次子叫二郎(次郎),以下稱三郎、四郎。如果是第十一個兒子,則叫「餘一郎」。在當前的日本文壇上,以「郎」為筆名的,就有三位比較著名的作家,即是司馬遼太郎,新田次郎,城山三郎。不過現代日本人的人名結構也有變化,一般男名往往略去「郎」字,只用太、一、二(次、治)、三(造、藏)等字。如曾來杭州訪問的日本早稻田大學代表團中,就有人以「利波雄一」和「鱸淳一」為名的,表明他們都是長子。在日本女子中,長女稱大子,次女稱中子,三女稱三子,現在除少數仍按習慣沿用外,多數採用陽子、惠子、博子、洋子一類比較文雅的字為名。在青年女子中,約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用「子」字命名。
印度的人名,一般名在前,姓在後。如潘迪特·辛格,前為名,後為姓。一般印度人的姓名由三節組成: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前二節是名,第三節是姓。在近代,許多人取單名,加上姓成兩節,如桑賈伊·甘地。男人通常只稱呼姓,不稱呼名;如特里帕蒂·辛格,只稱辛格;婦女通常稱呼名,如妮摩拉·西爾瑪,只叫妮摩拉。
在阿拉伯語中,人名的結構往往採用直系男名,無姓,通常為名字·父名·祖父名;有的用父名。這是重男輕女歷史現象的表現。在阿拉伯語中,有一些常用名字,包含著特定的意思,如本、伊本,表示某某人的兒子;阿布,表示某某人的父親;阿卜杜勒,表示信仰伊斯蘭教,意為「真正的僕人」。
不是湯姆 里德爾 馬沃羅,而是湯姆 馬沃羅 里德爾(Tom Marvolo Riddle)。里德爾的姓 Riddle 在英語中是謎語的意思,有趣的是里德爾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謎語,用Riddle作為他的姓氏真是太恰當了。Voldemort這個詞則來自於法語,可以拆成Vol-de-mort,意思是逃離死亡,這個名字對黑魔頭來說同樣貼切。羅琳女士很擅長文字游戲。
❼ 為什麼唐頓庄園里不能喊布蘭森,而要喊湯姆
Branson是姓氏 Tom是名 僕人都不能直接叫名字 伯爵他們叫名字顯得親切
❽ 怎樣叫外國人的姓和名有何區別
和中國人一樣,比如中國人一個叫:李小明.和他熟的就叫他小明,明明.客氣點的同事等就叫他的姓:小李等等.
外國人也是,比如:湯姆.克魯司 湯姆是名,克魯司是姓(和中國人名字排列相反)大家可以親切的叫他湯姆,也可以客氣的叫他克魯司,意思同中國人叫名字的方法.
❾ 英國人和美國人的姓名有什麼區別
西方人的姓氏真可以說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門,尤其是美國人,堪稱全球之冠。比如說有人姓Apple,Orange;有人姓Rice, Wheat(麥子);有人姓Ham(火腿),Wolf;還有人姓Armstrong(胳膊粗壯),Coward(懦夫);有人明明是白人,卻偏偏姓Black(黑);也有金發碧眼的「白雪公主」,卻姓Blackman(黑男人);有的教授滿腹經綸竟姓Farmer(農夫),而識字不多的農夫竟姓Wiseman(聰明人)。
為什麼這樣呢?這是因為他們的姓氏來源比較特殊。有人以社會地位作姓:像King金(國王),Pope波普(教皇);有人以祖先職業為姓:Farmer法莫(農夫),Smith史密斯(鐵匠);也有人以長相特點為姓:像Strong斯特朗(健壯的),Long朗(高個的),Short肖特(矮子);還有人以顏色為姓:Black布萊克(黑色的),White懷特(白色),Brown布朗(棕色)。另外還有以祖先居住的地方為姓,以鳥獸名為姓,以景物為姓的等等。
據《美利堅掠影》介紹,美國人的名字很簡單,雖號稱3500多個,但實際常用的,女孩不過500個,男孩約800個,這些名字絕大多數是從《聖經》上抄下來的,不外約翰、彼得、約瑟、瑪麗等。美國父母為孩子取名,不像中國父母那樣絞盡腦汁,大做文章,只要照著《聖經》選一個滿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國人的姓極其復雜。美國是「民族大拼盤」,世界各色人種混居雜處,帶來各自的文化、語言、血統,也帶來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門,美國姓氏之雜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論,僅來自英倫三島的盎格魯——撒克遜血統移民姓氏之怪,就讓人大開眼界。
例如,有人姓蘋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麥(Wheat)、玉蜀黍(Corn)一類糧食水果皆有姓之。
有人姓熏豬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葯(Poison)、公雞(Cock)、公鴨(Duck)、魚(Fish),未免令人覺得可笑。有人姓鳥(Bird),雖然中國人中不乏姓牛姓馬的,但稱呼「鳥先生」、「鳥太太」,在中國人聽來,總有幾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壯(Armstrong)。祖上必是大漢,壯得可以。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瘋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掃帚(Broom),甚至姓掃帚把(Broomstick)。還有人姓死(Death),姓地獄(Hell),這可就有些晦氣了,墳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詞,在美國亦敢姓之,其餘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卻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發亮的人卻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發的「白雪公主」,別人卻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頭(Egghead)小姐、禿頭(Bald)小姐,陰差陽錯。有的教授富五車,滿腹經綸,大名竟是農夫(Farmer),而一字不識的農夫,卻堂而皇之姓起聰明人(Wiseman)來。
姓富人(Richman)的不一定真有錢,有人姓一輩子銀行(Bank)、銀行家(Bankman)、金人(Goldman)、金質的(Golden)、珠寶(Jewelry)、戒指(Ring)、銀子(Silver)、股票(Stock)、現金(Cash),卻依然是一個窮光蛋,一文不名,姓窮人(Poorman)的卻可能是一個大富翁;自由人(Freeman)可能犯了法,鋃鐺入獄,不得自由,而罪人(Sinner)卻可能品行優良,一向奉公守法,何罪之有。
當然,成神成聖、光宗耀祖人人嚮往,東西文化莫不如此,所以在美國,姓基督(Christ)、聖經(Bible)、教皇(Pope)、國王(King)、女王(Queen)、王子(Prince)、公爵(Duke)、伯爵(Lord)……者大有人在。
有人戲稱,美國人文化太淺,胡姓一氣,美國人連「性」(Sex)都敢姓,連「強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為家族姓氏代代相傳,這些家族的開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識丁,否則怎會開此玩笑。
據美國學者艾爾斯登·史密斯在他的專著《美國姓氏》一書中考察美國姓氏的來龍去脈,英美姓氏大致四種來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變而來,例如約翰遜(Johnson),是約翰(John)的兒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兒子。
2、姓以地形、地勢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爾(Churchill)等。這一類姓氏最多,約佔英美總姓氏的40%。
補充:
3、由渾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徵,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萊克(Black,黑色)、朗(Long,長)等。
4、由祖先職業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鐵匠)、貝克(Baker,麵包師)、費舍爾(Fisher,漁夫)、法默(Farmer,農夫)、泰勒(Taylor,Tailor的變體、裁縫)等。
當然,上述這四類都是指盎格魯一撒克遜血統美國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內,如果都加在一起,據史密斯估計,全美國大約有150萬個不同姓氏。
據「鉤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國萬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個。美國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約翰遜(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瓊斯(Jones)、米勒(Miller)、戴維斯(Davis)、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爾遜(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國約有200多萬人姓之。
補充:
英國人的姓氏
早期居住在英國本土的人,一生下來就只取一個名,如:John(約翰)、Hilda(希爾達)。當時,人們群居共處,就地紮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數,人們不易混淆。隨著歲月的流逝,小村寨擴展成了大村莊,有些大村莊變成了市鎮。這樣,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幾個人取名相同。那麼人們是怎樣區別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個辦法就是在原來的名詞後面加上本人的職業名稱。譬如兩個人都叫John,一個的職業是織布工(the weaver),另一個的職業是廚師(the cook)。人們就分別叫他們John the Weaver(織布工約翰),John the Cook(廚師約翰)。類似的例子還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約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約翰),John the Thatcher(蓋屋匠約翰)。不久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約翰·威弗爾),John Cook(約翰&·庫克),John Miller(約翰·米勒),John Shepherd(約翰•謝潑德),John Thatcher(約翰•撒切爾)。這樣英語中的第二個名字即英國人現在用的姓便產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約翰·威弗爾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爾達·威弗爾),Charles Weaver(查爾斯·威弗爾)等。
古英語中有個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或製造者。製造兩輪馬車的人叫cartwright,造車輪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國人至今還使用許多類似Wright(賴特),Cartwright(卡特賴特)和Wainwright(韋恩賴特)的姓。
更為常見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語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屬材料製造東西的人,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鐵匠),tinsmith(錫匠),coppersmith(銅匠)。歷史上有很長一段時期smith一直是個重要的職業。現在雖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國人的姓氏中卻仍被使用。
補充:
第二個辦法是在原名字後加上住處名稱。這樣,同一村莊里名叫Tom(湯姆)的人,可根據他們住處區別開來,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湯姆,緊挨林邊居住的湯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湯姆,從而出現了一系列以處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Wood 樹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爾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懸崖 克利夫
Tree 樹 特里
Lane 小巷 萊恩
Bush 灌木叢 布希
Brook 小溪 布魯克
Pond 池塘 龐德
Lake 湖 萊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過區別同名人的外表得來的:
英文姓氏英文字意漢譯
Short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布朗
Long長的朗
第三個辦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說法。用此種方法可以把三個同叫亨利的人稱為:
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約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羅賓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後這些名字就演變成了Johnson(約翰遜),Robinson(羅賓遜),Williamson(威廉遜)。
❿ 外國人的教名是什麼意思
教名,是指基督教徒出生和受洗時所獲得的名字。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時,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用來區別於姓氏。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
例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
(10)為什麼英國人好多都叫湯姆擴展閱讀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採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姓氏復雜多樣,在中世紀的後期,英國人口開始增長,人口流動也在增加,這導致底層社會中英國人的名字不夠用了。像約翰(John)、湯姆(Tom)、約伯(Job)這些使用的人多了就會重名,所以必須發明新的名字。
最早的辦法是在名字後面附加son,表示是某人的兒子,比如約翰遜(Johnson),湯姆遜(Thomson),約伯遜(Jobson)。
後來發現這個辦法太單調太土氣,於是又想出了許多別的方法。但歸根到底,姓氏都源於生活或源於神話傳說。大致可以分四類,即:以基督教教義或神話傳說中的神為姓,以職業為姓、是以居住地為姓,以綽號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