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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皇族輩分怎麼稱呼

發布時間:2022-06-07 21:17:06

① 英國爵位等級排列(從平民開始,從小到大)

英國爵位依照等級從小到大分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其等級劃分原則如下:

男爵:一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一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

子爵:源於法國名詞,意思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為侯爵的長子,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侯爵: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而來,原意為邊疆殖民地總督。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伯爵: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為公爵的長子。

公爵:其本意為領袖,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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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不同爵位的穿著要求: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子爵:在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② 英國爵位等級各是什麼稱呼

歐洲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宰相,撒切爾女男爵)。
King/Queen (國王、女王)Crownprince(王儲)再英國稱Prince of Wales,即威爾士親王,Prince(親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體的爵位。女性稱Princess(公主)國王長女稱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③ 在歐洲,屬於貴族的姓氏通常有哪些

歐洲貴族階級稱謂之道-轉
歐洲無疑也是個重視禮儀和典章的國家,某種程度上而言,其禮儀的繁雜性甚至勝過中國,這一點,在如今的西餐文化中就可以看的出來(中餐是用來吃的,日本料理是用來看的,西餐是用來折磨人的)。而歐洲中世紀的貴族禮儀,更是比如今的簡化版本要繁雜的多,但就軍事禮儀這一項而言,目前流行的脫帽禮、舉手禮就脫胎於騎士將頭盔脫下或抬起頭盔上的面具這兩個動作。那麼,加飾在人的名字——這一區別人與人之間重要的代號上的禮儀可以說更是豐富多彩了。另外,關於名字的禮儀在各類禮儀中也是相當重要的,畢竟互相交換姓名,昭示姓名的場合太多了。在介紹這五花八門的敬稱之前,我先來簡單的描述一下一個標準的西歐貴族的名字的成分。某種程度的遺憾,我這里很少能找到一個人的全名了,只好附帶一個存在於歷史小說《帝國騎士》中的人名,再加上我個人在奇幻社區「生命」所使用的仿歐洲姓名。
氏姓一氏姓二氏姓三姓稱號家姓階級個人名
馬里葉路德維克儒勒德居梅內士爵喬治
布斯曼聚貝爾/馮施維尼茨萊因伯爵伯恩斯
克洛維拜倫/馮塔布里斯帕留柳子爵海因利希
無疑,歐洲人的姓名在長度上恐怕未必就不如日本人,如果把二者都翻譯成羅馬文字母的話,或許日本人會勝,但如果翻譯成漢字的話,歐洲人沒理由輸!(真無聊的作者啊……)。
另外,請各位注意一下,這才是一個歐洲人姓名的正式寫法,
克洛維·拜倫·馮·塔布里斯=帕留柳子爵·海因利希
一般將個人名寫在前面的寫法是簡略式,往往略掉氏姓的。
下面,我們來一一介紹這寫姓名的成分。
一氏姓:
和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類似,歐洲人在上古時代的時候,以部落的名字和一個另一個短音節字元為自己的標示,這就是最初的「姓」和「名」。隨著部落人口的逐漸繁衍和社會生產力的逐漸發展,部落本身開始以家庭為獨立生活的單位,逐漸分化,細化。這時候,為了生活的需要(區別獵物,區別私有財產等),又誕生了一個家庭代號。那麼,原來的「姓」就演變成了「氏姓」,而新的代號就是「家姓」。當這個家庭中,父生三子,子又生三子,如此膨脹發展,需要第二次的分化的時候,預定要走的家庭則就再取一個「家姓」,原來的「家姓」演變為「第二氏姓」,如此如此。中國的「姓」、「氏」也大致如此相套下去的。
在中世紀的時候,從日爾曼部落或者高盧部落中傳下的氏姓大多因為文字不夠發達的原因逐漸丟失了,一般家族只剩下一個氏姓。我們今天看到的貴族氏姓大多是在法蘭克王國時代及其以後的中世紀,由於封土封臣制度所逐漸衍生出來的。在那時候,國家法律中,關於貴族家產繼承的條文規定各不相同。例如法國和英國採取的是保留長子(或由原本貴族封號持有者指定的親屬)完全繼承領地,次子等庶子有功勛則另立家族(此時需要變原來的家姓為一個新的氏姓,且另取一個家姓),沒什麼功勛沒什麼能力的話,則被其他貴族招去入贅,這是一件很屈辱的事情,基本意味著這位公子的政治生命結束了。因此,也有些人乾脆抗拒結婚,一輩子待在已經由自己的兄弟甚至是侄子的領地內,幫家族主人管理領地或者乾脆游手好閑的活著。在德意志,雖然也制度本身也類似,但也更注重貴族家主人選的質量問題。例如,當當代維騰堡伯爵駕鶴西歸的時候,皇室就要出面觀察一番,如果在非獨立的直系男親屬中有資質才學優秀的人,那麼皇室就直接將領地轉封給他,如果沒有,那麼皇室將檢查這個家系的庶族子弟(沒有能繼承家業,但又沒有成為新的獨立貴族的家中親屬的後代),然後讓他採取入贅或者是認養父的方式進入維騰堡伯爵的家系,繼承家業(這時候也需要變原來的家姓為一個新的氏姓,改使用被繼承家族的家姓);當然,還沒有合適的話,皇室將觀察關聯家族子弟(如爺爺輩分出去獨立了的萊因伯爵某某某的後代),如果還是沒有,那麼就隨便讓一個人繼承家業,成為家主,接著嫁給他一個皇女,將其領地並入皇室直轄領地,由皇室派能人前往管理。這是某種程度上德意志地方諸侯擁有更高的素質之一,但其為皇室帶來的凝聚力,卻另外為教會和大貴族對這一制度的反對而被抵消了,但是,德意志小貴族階層如騎士階級的優秀就是如此造就的,條頓騎士團可以算是中世紀歐陸第一強兵。
除了獨立或繼承別家家業的時候,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未婚婦女在嫁人的時候,要將娘家的家姓轉為氏姓,使用夫家的家姓,例如「銀英」中,菲列特利嘉和楊結婚以後,就如此做了。但如果是二婚的話,則只是修改原夫家的家姓為新夫家的家姓。這個傳統現在依然在使用中。
回到稱謂方面,歷史上以氏姓稱呼某個人的例子是非常少的,而且同時也是非常失禮的。歷史文獻中也很少有稱呼別人氏姓的記載。到了近代,大量的氏姓已經都沒有了,西式姓名中的「MidName」乃是其「遺跡」,偶爾看見一個還保有氏姓的人,也不會在稱呼他的氏姓了。
二家姓
家姓的具體來歷上面已經介紹過了,就不再累贅敘述了。家姓在稱謂上往往配合姓稱號和敬辭使用,中下級貴族則也會配合階級使用。這一點,古代和近現代是類似的,具體格式在後面逐一介紹敬辭的時候會詳細介紹。
三姓稱號
姓稱號是表示一個人是否是貴族,並從屬於誰的重要標志。例如,法國貴族的姓稱號是「德(De)」,這個稱號只有法蘭西國王的封臣和他封臣的封臣才可以使用(在阿維農之囚的時候,教皇被法國所挾持,因此義大利地區的直屬於教皇國的貴族也將姓稱號改為「德」,其中甚至包括與法蘭西國王同級別的那不勒斯國王,畢竟,名義上,所有的歐洲貴族都從屬於教皇);德意志人神聖羅馬帝國貴族的姓稱號為「馮(Von)」,也是只有從屬於皇帝陛下的貴族及其封臣才有權使用,平民或臣從於其他王的貴族就沒有這個標示了啦。尼德蘭地區在中世紀時乃屬於德意志人神聖羅馬帝國法利斯蘭侯爵領地,但法利斯蘭侯爵領畢竟邊境貴族,是素有離心力的,法利斯蘭侯爵在領內要求他自己的封臣使用「范(Van)」這個姓稱號,即類似帝國,但又有區別。這也算是德意志皇權薄弱的體現。
真正厲害的姓稱號群落誕生在幻想世界中,森岡浩史的小說《星界之紋章》中,龐大的宇宙帝國「亞布的人類帝國」貴族的姓氏稱號有六種,如下:
1「芮」是皇族的專屬姓稱號。
2貴族的姓稱號分為三種:
(1)和皇族有親屬關系的貴族,姓稱號為「波斯」。
(2)開國貴族,姓稱號為「亞羅恩」。
(3)帝國創建後方創氏的新興貴族,姓稱號為「蘇努」。
3而平民的姓稱號分為兩種:
(1)帝國創立時,在帝國初始領土帝國生活的家族,姓稱號為「威普」。
(2)在被帝國攻降的新行星上生活的家族,姓稱號為「波魯傑」。
如何,很詳細吧,只有如此的詳細才有制度的美感!
回到稱謂的問題上來,歷史上還真是完全沒有單獨使用姓稱號稱呼別人的,且不考慮到是否有禮貌的問題,恐怕連稱呼別人的根本目的,將人從人群中區分出來這一點都做不到。姓稱號一般配合家姓使用。
四階級
貴族階級可以說是歐洲人姓名中第一重要的部分,階級名的不同將影響你的權力、財力、公信力、威望等一系列在中古歐洲生活中的重要元素。傳統的歐洲貴族階級大致分為九層,他們從高到低分別是:「皇帝(Caesar,emperor,imperator,kaiser,theKingofKings)」、「王(王Rex,king,monarch,roi)」、「公爵(ke)」、「侯爵(marchese,margrave,marquis)」、「伯爵(Graf,comte,conte,count,earl)」、「子爵(vicomte,viscount)」、「男爵(baron,baronage,baronial)」、「勛爵(Lord,lord)」、「騎士/士爵/爵士(knight,sir)」,至於其間的具體區別,就不在這篇文章里敘述了,以後會有專文來介紹。
這九層級別,其中上六位的領地規模都是在「郡(arrondissement)」級別或以上的(廢話,王和皇帝怎麼也不能只有一個郡啊……),子爵或伯爵一般為郡行政長官。所以,上六位都要加上地域名稱。例如拉丁皇帝、法蘭西國王、薩克森公爵、薩岡侯爵、萊因伯爵、帕留柳子爵。很顯然,這法蘭西、薩克森一類都不是此人的家姓,一般在書面記錄上,上六位貴族的家姓和貴族階級名稱之間是有一個雙橫線以表示區別的,不過國內的文獻大多將雙橫線改回點。再加上下三位貴族的階級名稱前不加領地地名,所以經常會有人將二者混淆,把某些貴族的領地地名當成是他的家姓,這實在很失敗……
另外,不僅僅是這些,「皇子(princeimperial)」、「王子(infante,prince,princeoftheblood)」、「皇女(princessimperial)」、「王女(infanta,princess,princessoftheblood)」、「親王(mirza,prince)」、「皇後(empress,kaiserin,queen)」、「王後(begum,gay,queen,queenconsort,queenliness)」、「公爵夫人(chess,chesse)」等類似表示貴族家主的兒子女兒或者夫人的詞語,也是貴族階級名稱,上面說過的不願意入贅的公子們就和他們侄子侄女什麼的一起享有這些稱號。
當然,世俗貴族之外,還有教廷「貴族」(他們與公爵們類似,從教皇那裡,從國王那裡拿到封地),大致有以下幾個階級:「教皇(VicarofChrist,VicarofJesusChrist,pontifex,pontiff,pope,sovereignpontiff)」、「樞機主教(cardinal,redhat)」、「大主教(Metropolitan,archbishop,catholicos,provincial)」、「神甫(Catholicfather,priest,Sacerdotes)」、「執事(beadle,deacon,deaconate,deaconry,deaconship,thestaff)」,以上均為天主教的階級稱謂,並且,主教、大主教的前類似上六位世俗貴族,要加上主教區和大主教區的地名,如「美因茨大主教」,可並非為大主教名叫美因茨,初代美因茨大主教家姓為卜尼法斯。
貴族階級名稱在稱謂方面的一般配合家姓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還可以將其他銜位(如軍銜)和貴族階級名稱搭配使用。而且,貴族階級名稱中,公爵、侯爵、伯爵以及子爵這四個級別還可以稱呼對方的領地地名。到底,還是因為貴族階級名稱很重要,必須要用各種方式讓別人知道啊!
五個人名
這個……,就不用再細化說明了吧,是區分個人的標准工具而已。只是要注意一點,那就是在一個人使用承古的個人名的時候,千萬不要把數字也叫出來,如,你面對的是英王喬治五世,稱呼他的時候可以稱呼為「喬治王」,而不是「喬治五世王」,數字是後人用來區分的,他們自己可不承認這些數字。關於個人名的使用方式很豐富,下面會介紹。
接著,我們介紹一下上述的歐洲人姓名各成分與敬辭的搭配。西歐禮儀中常用的敬辭主要有三種,就是「陛下」、「殿下」、「閣下」,全部為套用翻譯。
先來介紹一下「陛下」的使用。別看在中文裡,陛下只不過是一個詞而已,但在西歐各國的語言中……,比如英語中,大致如此:HerMajesty,HisMajesty,HisorHerMajesty,YourMajesty,holiness,majesty,theirMajesties,哈哈……,還是不少的嘛……。看就知道,這是為了適應不同的語境,包括各種人稱。「陛下」在使用的時候,一般加在貴族階級名稱的後面,例如「法蘭西國王陛下」,或者「國王陛下」等,也可以單獨使用。不過,切記前面不可以加上名字,弄成「亨利國王陛下」、「蘭開斯特國王陛下」,就是失禮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是名和貴族階級名稱連用的話,是可以的,如「亨利王」。將貴族階級名稱放在前面的稱呼法也有,並且這才是標准,如「英王理查」,但一般用於書面場合,前面介紹的方法卻是書口兩用的。總之,「陛下」只可以用來稱呼皇帝或國王本人,且不可帶名稱呼。
「殿下」在英語中有如下單詞可以表示:Monseigneur,RoyalHighness,highness。其根本使用方法和「陛下」類似,其使用對象一般為皇族成員中,沒有被封土而出了家系的人,換句話說,就是沒有屬於自己的領地,沒有更改家姓的皇族成員,那些可愛的王子、公主、親王、內親王們(盡管親王中有個王字,但和一般國王有著本質的不同,看外語原文就了解了)。但是,注意一般的皇族成員也可能還有別的銜位,例如,在政府中擔任公職或者在軍隊中服役等等。尤其是近現代,比如英國王子查爾斯(個人名)曾是英國空軍上校,那麼,那時候稱呼他查爾斯上校是可以的,但如果想兩個連用的話,就必須用家姓,好在目前王子公主們參軍的不是很多…………,
「閣下」在英語中則有如下單詞可以表示:Excellency,HisWorship,RightHonourable,YourWorship,excellence,excellency,gaon,mightiness,transparency,yourlordship。如何,很豐富吧,「閣下「是適用於除帝、王兩系列以外的所有七級別貴族男性的敬辭。「閣下」一般單獨用,或者和家姓、貴族階級名稱二者連用,例如「閣下(一般只能是第二人稱場合)」、「伯爵閣下」、「萊因伯爵閣下(領地地名+貴族階級名稱+閣下)」、「波薩多夫斯基-魏納爾伯爵閣下(家姓+領地地名+貴族階級名稱+閣下)」,諸如此類,但切記不可以直接用。稱呼中帶有對方家姓的時候,也可以加上姓稱號,這一般用於正式場合,如果是貴族老頭子們一起出去射門球的話,介紹球友的時候可加可不加。另外,如果對方另有銜位的話,銜位放在前面,例如「少尉羅森男爵」等等。
以上,是通常稱呼,下面再介紹一下其他的稱呼方式。當你和對方關系非常好的時候,自然可以直呼他的個人名,甚至是他個人名的昵稱。例如,你和托馬斯·阿奎那很熟,你可以直接稱呼他為「托馬斯」或者「湯姆」。如果對方是你封臣,你還可以稱呼他的領地地名,例如,你是英國國王亨利四世,你面前是亨利·潘西-諾森伯蘭伯爵·卡爾斯,你可以稱呼他為「諾森伯蘭」。
歐洲貴族的姓名的稱謂大致上是如此,其中一些更加細化的東西還待大家在閱讀中發現,本文就介紹到這里了……(其實是作者也不知道了……)。
首先是關於歐洲的飲食禮儀是否煩瑣的問題。薰殿還記得我們在南京吃西餐的時候俺說的那個故事嗎,路易十四看到兩個孫子在他的宮廷里同時使用刀叉吃牛排,於是乎很不高興,認為他們違背禮儀,和外邦人學壞了。在當時(18世紀),法國通行的就餐禮儀依然是右手拿刀把事物切碎,左手直接抓了吃。而這些名堂是傳自文藝復興的發源地義大利,由嫁給路易十三的那個美第奇家的漂亮姐姐引進的。至於原來(DARKAGE),甚至有把盤子全部吃掉的事兒(別緊張,盤子本身就是麵包製成),一直到15世紀,再往前數,早期的基督教繪畫中,耶穌我主和他的門徒們吃飯的時候旁邊是沒有刀叉的。這個嘛,和見於中國公私筆記中皇帝老子吃飯固然不能比,風雅人的飯局也要考究許多啦。
義大利地區貴族的標志有的是德,有的是迪,弓長殿說的那個DEL應當就是後者吧。西班牙人很少用DELA的,似乎用堂的比較多(比如堂.吉訶德,堂.胡安等等),至於DELA嘛,法屬義大利地區貴族用的人比較多,我粗略查了一下,在16世紀中葉,歸屬神聖羅馬帝國的西西里總督叫做胡安.德.拉.韋加,同一時期率領法國海軍擊敗西班牙艦隊的將領有個叫做保蘭.德.拉.加爾第。
神職人員中少了主教(bishop)呢。此外,教會中有一種在中文書籍中比較少見的榮譽階銜叫做「蒙席」(monsignore),之所以少見是因為平庸的翻譯者同樣的把這個詞譯成閣下。蒙席在天主教會中雖然不是主教銜,但作為一種很高的榮譽銜被教皇賞賜那些德高望重,工作認真的神甫。當然,根據傳統,耶穌會啊,本篤會的頭頭們也都可以被稱為蒙席的。
還有啊,那些見上帝去了的虔誠教徒,有可能在死後被被追封為聖人或者是真福(具體俺也不是很清楚,好象是這么說,對教會有傑出貢獻者封真福品,為捍衛教會而死或者有更大貢獻的封聖品,現在是由梵蒂岡的聖品部[]管這檔子事兒,不知道俺這個虔誠的切支丹有沒有機會被封聖呢,活活)。所以稱呼他們必須是聖(Saint).XX,或者是XX真福。雖然封聖始於何時俺手頭已經沒有確切資料可供查詢了,不過可以確切的說中世紀以前是沒有這調調兒的,因此隨耶穌殉難或者直接了當的說是因為叛亂被砍了腦袋的若望,保祿等人被封聖時候都是本名,他們的名字在當時的羅馬也都是常見名,畢竟出身卑下嘛。後來隨著天主教的傳播范圍越來越廣泛,王公平民出於崇拜(也有出於迷信乞求保佑的心態)那些聖人,就都取和聖人(主要是耶穌十二門徒)天使,聖女一樣的名字。比如常見的伯多祿(彼得),馬爾谷(馬可)等等,(自從猶大出賣耶穌以後,也就沒有人再叫猶大了,「人從宋後少名檜」,從眾心理,洋鬼子和咱們是一樣的。)再往後封的聖人多了(見鬼!還是咱們中國比較好,知名的聖人不過十五,六個),自然有很多重名的了,於是只好把家姓或者出身地加到教名後面。試舉一個例子,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傳教士方濟各.沙勿略,沙勿略應當就是家姓,再看呢,聖人當中有方濟各,方濟各.撒助爵(這是後面跟家姓的),方濟各.亞西西(這是後面跟出生地的)等N多個方濟各,甚至英國著名哲學家培根的名字也是方濟各(就是弗郎西斯啦)。其實這里的教名從理論上講就是薰殿文中所說的個人名。當然,歐洲也有不信教的人依然用個人名,不過信教以後還得改名字。中國就比較復雜一點了,中國的教徒必須把教名加在姓名以前,比如說俺們中國自己選的主教北京的傅鐵山大人,教名是米迦勒(michael),按照西方人的習慣,全名就是米迦勒.鐵山.傅。如果他以後成了聖人當然不能叫聖米迦勒,這個重的就太多了,因此他有可能叫聖米迦勒.傅,或者聖.米迦勒.北京(笑)。而日本人就更郁悶了。前一陣子在教廷擔任非基督教徒秘書會副秘書長的正幸殿,原來在日本的時候叫正辛尻枝,教名叫做若望.伯斯科(約翰.伯斯科),全名就是若望.伯斯科.尻枝.正幸,像這樣的貨真價實的二鬼子老同志,譯成漢字在長度上比的過大多數歐洲人,換成羅馬拼音也不輸道地的日本人(同樣無聊的作者啊......)。
薰殿說的《星界之紋章》俺只看過動畫,不過卻讓我想到赫連勃勃同志,人家的帝國雖小,在稱呼上可一點不含糊,俺好象記得他就規定過什麼皇族用赫連,貴族用鐵伐什麼的。
在古羅馬時代,一般說來,普通人除本名外,還有表明其家族或者氏族的名字,比如說像俺在QQ上以及一些銀英網站上用的名字韋伯薌,其實得自於羅馬帝國的皇帝提圖斯.佛拉維烏斯.韋伯薌,提圖斯是他的本名(Praenomen),佛拉維烏斯是他的氏名(nomen),韋伯薌則是家族名(Cognomen)。緊接著後面當皇帝的是他的兒子提圖斯.佛拉維烏斯.韋伯薌,因為這個傢伙是韋伯薌的長子,不管本名氏名還是族名都和他老子完全一樣,所以人們就稱他為提圖斯,不然就得叫小韋伯薌了。再看韋伯薌的小兒子提圖斯.佛拉維烏斯.圖密善,幸虧因為他不是長子因此要另創家族名,(當然也不是絕對的)不然就是三個韋伯薌了,夠戧!說起圖密善的家族名,乃是得自於他老媽多米提拉的綽號取的名字,現在看來好象有些滑稽,不過當時卻是很普遍的事情。另外再說一說共和時代的西庇阿家族,據俺所知有名氣的一共有5個(都叫西庇阿)。第二次布匿戰爭時在西班牙陣亡的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以及他的弟弟尼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巴布利阿斯的兒子,征服新迦太基並擊敗漢尼拔的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他的兒子(?),同樣名為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的小西庇阿。尼阿斯的兒子,被稱為「最好的人」的西庇阿.那西卡。此外,傑出人物因其所立的功勛還有別名,比如三個巴布利阿斯中的後兩個,就都因為征服迦太基而被冠以「阿非利加那」的別名。
當然,還有更邪門的傢伙,比如俺最近在寫一篇有關羅馬皇帝戴克里先政策的文章,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中發現,原來這個傢伙的全名和一般體例不同,叫做,俺想了半天終於明白了,Gaius是本名,Valerius是氏名,Diocletianus是家族名,至於Aurelius,研究羅馬史的朋友應當注意到他的父母原來是一個羅馬元老阿努利烏斯家的奴隸,這個名字,會不會是作為一種出身的標志呢,如果真這樣,那還不得不佩服羅馬人的惡趣味了。
至於尊稱,羅馬帝國時代的馬屁精(尤其是東方化的羅馬人)實在有夠無聊,一開始對皇帝稱元首(imperator),普林西比(譯名懶的找了),屋大維翹了以後提比略用「奧古斯都」稱號,利維亞用「奧古斯塔」稱號,曾經有人為屋大維上尊號「主人(dominus)",不過虛偽的他沒有接受,後來仍然為那些不自量力的皇帝們所採用了。君士坦丁時代的文書上充斥著真誠的閣下,庄嚴的閣下,高超的閣下,高越的閣下,崇高和絕妙的偉大的閣下,輝煌和雄偉的大人閣下等等惡心的字眼。到了拜占庭時代連希臘語也受到污染,廷臣將Sobastos(奧古斯都)和Autocrator(皇帝)合成為讀音響亮的Sebastocrator這個詞,還有主公(Panhypersebastos),聖上(Protosbstos)等等各種新奇的名目。至於大臣和小愷撒的尊稱什麼,俺懶得做系統介紹了(眾人:本來就是對薰殿大作的補充,你這么多廢話干什麼!),有興趣的朋友買套吉本大人的[羅馬帝國衰亡史](64塊)慢慢研究可也。

④ 英國貴族,上下級的稱呼,還有各種親戚之間的稱呼!

英國貴族:

RexetImperator/ReginaetImperatrix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獨立期間,英國君主的稱號);

King/Queen國王/女王;PrinceofWales(Crownprince)威爾士親王(王儲);Prince王子、親王(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非具體的爵位);PrincessRoyal/Princess大公主/公主。

RoyalDuke大公;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Baronet從男爵;Knight騎士。

皇帝/女皇和國王/女王稱「YourMajesty」,親王和公主稱「YourHighness」,公爵稱「Your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統稱「MyLord(勛爵)」。

英國親戚:

叔叔或者舅舅都叫uncle阿姨或者姑姑都叫aunt侄子。

堂姊妹Father'ssister'sdaughters;femalecousin。表姊妹Maternalfemalecousin。伯父/大爺Father'solderbrother;Elderuncle。伯母/大娘Father'solderbrother'swife;Aunt。伯叔祖父Father'sfather'sbrother;Greatuncle。

伯叔祖母Father'sfather'sbrother'swife;Greataunt。長兄/哥哥OlderBrother。長姊/姐姐OlderSister。大伯Husband'solderbrother;brother-in-law。

(4)英國皇族輩分怎麼稱呼擴展閱讀

亞洲

中國

主條目:中國爵位

中國歷史悠久,爵位隨朝代更替有所變化。大致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爵位制度是帝制的一部份。1912年清朝滅亡後,爵位制度亦被繼立的中華民國所廢除。

日本

古代日本貴族分為公卿和大名兩個系統。701年的大寶律令將官職在四位和五位的官員稱為「通貴」,三位及三位以上的稱「貴」,乃創立貴族制度。隨後由皇族分出藤原氏、橘氏、源氏、平氏四大家族。後又發展出五攝、七清華、九清華等貴族世家等級。

地方豪族則發展為大名。1884年實行華族制度,將舊公卿、大名及明治維新功臣分賜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廢除了華族制度。

天皇,親王/內親王,王/女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朝鮮

古代朝鮮貴族稱「兩班」,即東班(文班)和西班(武班)。但是實際上兩班更接近於世族,而非貴族。王族子弟封大君和君。其中君王之嫡子稱大君,繼承人稱世子,庶子稱君;嫡女稱公主,庶女稱翁主。1896年大韓帝國仿照日本貴族制度設立親王及五等爵位。1910年日韓合並後,朝鮮貴族系統轉入日本貴族系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廢除。

琉球

琉球王國的爵位制度分為王子、按司、親方、親雲上、里之子、築登之。

非洲

衣索比亞

Negus Neghst 皇帝(萬王之王),Negus 國王,Mesfin 親王,Mesfin Ras 親王公爵,Mesfin Dejazmatch 親王侯爵,Ras 公爵(軍事貴族),Duke 公爵(授予外國人),Dejazmatch 侯爵(軍事貴族)(省總指揮),Kegnazmatch 伯爵(軍事貴族)(右翼司令官)。

Grazmatch 子爵(軍事貴族)(左翼司令官),Balambaras 男爵(軍事貴族)(要塞司令官),Fitwrary 武士,Lij 公子,衣索比亞1974年成立共和國後已廢棄貴族制。

⑤ 英國爵位制度是什麼國王怎麼稱呼不同貴族稱呼國王和貴族的時候要在姓氏前加什麼英語國王陛下怎麼寫

歐洲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本年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宰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凡被皇室認為對該國有重大貢獻者皆有被冊封功績勛位的可能,該勛位目前有十種。它們是:

Kin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Gaeter(K.G)

嘉德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Thistle(K.T)

花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ath(C.B)

巴斯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Merit(O.M)

功勛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S.I)

印度之星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Migheal and St.George(M.C)

聖迷迦勒及聖喬治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India Empire(I.E)

印度帝國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Royal Victorian Order(V.O)

維多利亞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British Empire(B.E)

大英帝國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Honour(C.H)

榮譽友伴勛位爵位

受封人正式稱呼一般把Sir置於姓名之前,將代表勛位的大寫字母列於名後,如Jhon Smith在獲得「嘉德」勛位後,便被稱為Sir John Smith,K.G.,簡稱是Sir Jhon,而不用Sir Smith。有時候,獲封爵者沒有指定被封哪一種爵位,只稱做Knight Bachelor。尊稱時,只在姓名後寫上K.t(代表Knight)。爵位也有分等級,最高級(第一級)稱為Knight Commander,第二級稱為Officer,最低級(第三級)稱為Companion。

最後注意雖然「爵士」和「武士」都稱為Knight,但他們的所指相差很大。

伯爵

簡介
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服裝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男爵簡介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服裝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公爵簡介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服裝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簡介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服裝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子爵簡介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服裝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⑥ 求英國爵位等級排行

英國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

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

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6)英國皇族輩分怎麼稱呼擴展閱讀

爵位來歷: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

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

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

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⑦ 英國的爵位是如何分級的

英國是一個講究頭銜和譽稱的國家,因此在與英國人的交往中,或在我們的英語實踐中,了解一些有關英國爵位的頭銜和譽稱的知識無疑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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