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英國政體是什麼
英國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共16個州,每個州有自己的憲法、議會和政府
❷ 英國政治體制是什麼
君主立憲,君主沒實權,由政黨選舉成功產生的首相組成內閣,是英國最高權利機構,對英國人民負責。(人家的內閣才叫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旦英國人民覺得內閣首相伺候得不舒服,首相的位置立馬不保)
❸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什麼,最好能詳細點
政治體制
政體
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 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政黨 (1)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執政黨。前身為1679年成立的托利黨,1833年改稱現名。該黨從1979至1997年4次連續執政,成為20世紀在英國佔主導地位的政黨。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兩次大選中慘敗於工黨。2010年5月保守黨擊敗工黨,與自由民主黨聯合組閣,上台執政。保守黨的支持者一般來自企業界和富裕階層,主張自由市場經濟。通過嚴格控制貨幣供應量和減少公共開支等措施來壓低通貨膨脹。主張限制工會權利,加強「法律」和「秩序」。 近年來,提出實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義」,關注教育、醫療、貧困等社會問題。強調維護英國主權,反對「聯邦歐洲」,反對加入歐盟,主張建立「大西洋共同體」以加強英美特殊關系。強調北約仍是英國安全與防務的基石。現有黨員30多萬名。 溫斯頓·丘吉爾 二戰時的英國首相(2)工黨(Labour Party):主要反對黨。1900年成立,原名勞工代表委員會,1906年改用現名。該黨曾於1924,1929~1931,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執政。1997年大選獲勝,2001年6月大選後蟬聯執政。2010年5月工黨在英大選中失利。工黨近年來更多傾向於中產階級的利益,與工會關系有所疏遠。布萊爾當選工黨領袖後,政治上提出「新工黨、新英國」的口號,取消黨章中有關公有制的第四條款,經濟上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嚴格控制月公共開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增長,建立現代福利制度。對外主張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對歐洲一體化持積極態度,主張加入歐元,主張同美國保持特殊關系。現有黨員近40萬名,領袖愛德華·米利班德。 (3)自由民主黨(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黨和社會民主黨內支持同自由黨合並的多數派組成。2010年5月自由民主黨與保守黨聯合組閣,上台執政。主張繼續維持與工黨的合作關系,推動工黨在地方選舉及下院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務、社會公正、環境保護等問題上採取比工黨更「進步」的政策。現有黨員約10萬名,領袖尼克·克萊格。 此外,英國其他政黨還有:蘇格蘭民族黨(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爾士民族黨(Plaid Cymru) 以及北愛爾蘭一些政黨如:北愛爾蘭統一黨(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統一黨(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會民主工黨(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黨(Sinn Fein) 等。 議會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國會為兩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組成。下院擁有最終立法權。自有議會以來,通常在倫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築--威斯敏斯特宮(議會大廈)舉行會議。每年開會兩次,第一會期從3月末開始,到8月初結束,第二會期從10月底開始,到12月聖誕節前結束。 憲法 英國憲法與絕大多數國家憲法不同,不是一個獨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1215年)、人身保護法(1679年)、權利法案(1689年)、議會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君主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蘇格蘭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 大憲章共65條,其內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國王與領主關系規定;第二部分為國王施政方針與程序規定;第三部分為國王與領主爭端處理規定。按照大憲章的規定,國王要保障貴族和騎士的封建繼承權,不得違例向封建主徵收高額捐稅,不得任意逮捕、監禁、放逐自由人或沒收他們的財產,承認倫敦等城市的自治權。為了保證憲章不落空,由25名男爵組成一個委員會,對國王進行監督,如果憲章遭到破壞,封建領主有權以軍事手段強迫國王履約。英國以後的憲政,追根溯源即來自大憲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權有限和個人自由。有的學者如斯托布斯就認為,整個英國憲政史,實際上是大憲章的注釋史。 司法 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年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英國陪審團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至今已經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組成部分了。 司法組織根據1971年的《法院法》,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法院主要分民事、刑事和專門法院三個組織系統。民事法院系統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訴法院和上院。蘇格蘭有自己獨特的法院組織系統:郡法院僅管轄民事案件,郡官法院兼管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蘇格蘭高等法院是蘇格蘭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審判機關,但民事案件還可上訴到上院。蘇格蘭還有特設的土地法庭。此外,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是英聯邦某些成員國、殖民地、保護國和託管地法院的最高上訴法院,受理不服當地法院判決的上訴案件。行政訴訟由普通法院管轄,適用一般的法律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行政裁判所發展很快,但一般都不具有終審管轄權,不服裁判所裁決的當事人有權向普通法院上訴。 法官一律採用任命制。大法官、法官上院議員、上訴法院法官由首相推薦,英王任命。英國沒有司法部,大法官擁有對司法人員的任免權。法官必須是「法律協會」的出庭律師,並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實踐。法官一經任命,非經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被免職。最高法院法官則為終身職。地方法院法官72歲以後才可以退休。法官薪水很高,待遇優厚。 女王 國王為元首。現任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繼位,1953年6月2日加冕。英國女王只是權利的象徵,首相則負責國家的日常生產生活,英國女王也是英聯邦的元首,但是現在的英聯邦則是一個個獨立的國家組成的,所以英國女王也只是英聯邦的象徵而已。 自從1952年就位以來,伊麗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國的元首,她也是埃格伯特國王的直系後裔。在其執政期間,埃格伯特國王於公元829年統一了英國。在議會制誕生之前,君主制就已經在英國存在了數百年,期間僅僅中斷過一次,那是在1649年至1660年,當時英國採用了共和國的體制。數百年以來,君主的絕對權力遭到不斷的侵蝕和削弱,盡管如此,作為憲法意義上的國家元首,君主仍然保留了重要的象徵意義。
❹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從國家管理形式(政體)上講,英國是典型的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
從政黨制度上講,英國是典型的兩黨制國家。
從國家結構形式上講,英國是典型的地方分權型的單一制國家。
❺ 英國是什麼政治體制
英國政體為議會制的君主立憲制。
❻ 英國確立了怎樣的政治體制
17世紀初,斯圖亞特王朝開始統治英國,其國王詹姆士一世和他的繼承者查理一世都宣揚「君權神授」,厲行君主專制和宗教專制,經常觸犯資產階級的利益,迫害非國教徒,特別是迫害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清教徒」,引起資產階級對斯圖亞特王朝的強烈不滿,導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發生.因此,從17世紀初斯圖亞特王朝開始統治英國到1649年英國宣布為共和國時止,英國的政治體制屬於封建君主專制.\x0d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後,通過內戰,議會軍打敗了王黨軍隊,英國議會於1649年以叛國罪處死查理一世並宣布為共和國.在此期間,掌權的新貴族和資產階級採取了一系列的對內對外政策,反映了英國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盡管年英國出現了克倫威爾的軍事獨裁的「護國主」政府,並多次解散議會,但其政治體制至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前仍然屬於資產階級統治的共和制.\x0d由於克倫威爾死後,高級軍官們爭權奪利,造成英國政局混亂,嚴重影響了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利益,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為了鞏固統治秩序,不得不考慮尋找新的途徑.這時,逃亡在外的查理一世的兒子洞悉了英國國內的政局變化,乘機在法國發表宣言,表示如果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同意他回國恢復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將不追究革命期間處死其父親的責任,不改變革命期間造成的土地和其他財產的變動,並盡力維護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同意流亡在海外的查理一世之子返回倫敦,登上王位,稱查理二世.雖然,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同意查理二世回國,是以不改變革命成果為條件的,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專政的國體也未改變,但查理二世登上王位表明從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的復辟開始,英國的政治體制已經由前面的共和制轉變為君主制了.\x0d後來,由於查理二世的背信棄義,實行反攻倒算政策,激起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失望和不滿,特別是查理二世的繼承者詹姆士二世力圖在英國恢復天主教,這不僅激怒了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也使英國舊貴族的既得利益受到損害.在這種情況下,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聯合一部分舊貴族於1688年發動宮廷政變,推翻詹姆士二世在英國的統治,邀請其女兒和女婿(荷蘭執政)來英國擔任國王.為了避免國王專權損害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益,保證英國資本主義的順利發展,他們吸取了查理二世復辟以來的教訓,對王權進行限制.1689年,英國議會通過《權利法案》,規定國王「四不準」,後來又通過了《王位繼承法》等一系列的法案,進一步削弱了國王的權力,英國國王最終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到19世紀中期,英國資產階級的統治在君主立憲制的框架內確立起來.因此,從1689年開始,英國的政治體制應屬於君主立憲制.根據我們對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期間的政治體制的變化過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從1640年至1689年,英國的政治體制的變化應該是封建專制→共和制→君主制→君主立憲制,
❼ 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的國體和政體分別是什麼知道的說下,謝謝了!
國體都是資產階級專政;美國政體是總統共和制、英國政體是君主立憲制、法國政體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德國政體是議會共和制、日本政體是君主立憲制。
資產階級專政的方式不同於封建專制國家。它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憲製取代封建割據君主制、等級君主制或君主專制制。作為封建專制制度對立物的資產階級政黨制度、議會制度以及公民享有某些權利的法律制度的產生,是歷史上的一大進步。
(7)英國共和國是什麼政治體制擴展閱讀
在資產階級佔有生產資料和掌握國家政權的條件下,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如同資產階級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暴力機器一樣,本質都是資產階級專政的手段和工具。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階段,資產階級強化其軍事官僚機器,對內加強統治,對外加緊瓜分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變換方法,採用吸收工人參加管理,制定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等政策,大力發展科學技術和文化教育事業,促進經濟發展。
建立福利國家,調節和緩解國內的階級矛盾。採取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資產階級專政的性質,並未能徹底解決資本主義國家固有的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私人佔有之間的根本矛盾。
❽ 英國的政體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一般有君主的國家都是君主立憲制,
議會共和制有兩種:總統共和制、民主共和制。
總統共和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民主共和制中總理是國家元首,象印度、加拿大、德國等
❾ 中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俄羅斯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中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英國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法國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德國的政體:議會制共和制。
日本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美國的政體:總統制共和制。
俄羅斯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9)英國共和國是什麼政治體制擴展閱讀:
根據立法與行政的關系,民主共和國可以分為議會共和國、總統共和國和半總統共和國。
在議會共和國,議會有權對政府(內閣)進行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由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後,政府必須辭職或請願國家元首解散議會並重新選舉。
在一個總統制共和國,總統不僅是指揮軍隊的國家元首,而且還是接管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當選總統組織政府,議會有權立法和監督政府,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包括韓國、美國、巴西、印度尼西亞等。
在半總統制共和國,總統負責外交和軍事事務,而不是議會,首相領導政府,對議會負責,總統令由總理和有關部長會簽,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決議迫使首相辭職,同時,經議會領袖同意,總統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沒有否決權。
❿ 請問英國的政體是什麼
君主立憲制
國王是英國名義上的最高領袖,但是沒有決定權只有同意權,簡單講就是內政外交全部由首相為首的內閣執行,任何文件內閣送到女王面前女王能做的事情只有簽字同意,沒有其他,另外英女王還是所有英聯邦國家名義上的最高領袖。
雖然當今英國的政體不是二元制,但早期還是是屬於的,那時有些類似中國早期封建王朝,是君臣共治的局面,但後來幾任國王都由於各種原因疏於政事,慢慢就把自己的權利也全部轉移到內閣身上了,到後來想收回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