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耕地紅線為多少畝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的耕地紅線是18億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佔用耕地的單位將所佔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採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耕地質量降低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整治。新開墾和整治的耕地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驗收。
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佔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易地開墾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
(一)經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和已建成的高標准農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一般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體比例由國務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三十四條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以鄉(鎮)為單位進行,由縣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永久基本農田應當落實到地塊,納入國家永久基本農田資料庫嚴格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永久基本農田的位置、范圍向社會公告,並設立保護標志。
第三十五條 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
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審批。
『貳』 18億畝耕地紅線的含義
法律分析:耕地紅線,指經常進行耕種的土地面積最低值。它是一個具有低限含義數字,有國家耕地紅線和地方耕地紅線。現行中國18億畝耕地紅線。2009年6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提出「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行動,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耕地保護的紅線不能碰。
法律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具體數量指標根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分解下達。
第十條 下列耕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管理:(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三)蔬菜生產基地;(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周邊的耕地,應當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退耕還林、還牧、還湖的耕地,不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叄』 我國目前嚴守的這條耕地紅線是多少畝
法律分析:我國耕地紅線是18億畝。對未來15年土地利用的目標和任務提出6項約束性指標和9大預期性指標。6項約束性指標集中在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規模、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等主要調控指標中。其核心是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中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確保15.60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四條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
土地是國家的命脈,每項數據的變化,都牽動著國人的心。從發布的結果看,我國的耕地調查數據比原來掌握的有所增加,這一變化讓很多人感到欣喜,認為耕地數變多
了,一直緊綳的耕地保護這根弦可以松鬆了,耕地紅線也不用再像過去那樣「較真」了。
『肆』 我國的耕地紅線是多少億畝
法律分析:中國的耕地紅線是18億畝。耕地紅線,指經常進行耕種的土地面積最低值。這是一個具有低限含義數字,有國家耕地紅線和地方耕地紅線。現行中國18億畝耕地紅線。國家國土資源部提出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行動,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耕地保護的紅線不能碰。土地是國家的命脈,實有耕地數量並沒有大的變化,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並沒有發生改變,粗放利用土地現象依然突出,耕地保護的形勢仍十分嚴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 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並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具體辦法和耕地保護補償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耕地應當優先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將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的,應當優先使用難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
『伍』 全國基本農田紅線多少畝
法律分析:國家耕地紅線是18億畝,國家基本農田紅線是15.8億畝。
法律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統籌協調土地利用的任務相當艱巨。隨著國際化、信息化、市場化的深入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步伐不斷加快,亟待轉變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優化行業土地利用結構;實施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實現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促進國土開發新格局的形成,對調整區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業、各區域土地利用目標的多元化,加大了調整和優化行業、區域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的難度,統籌協調行業、區域土地利用的任務日益繁重。
『陸』 多少億畝是我國的耕地紅線
法律分析:國家耕地紅線是18億畝,國家基本農田紅線是15.8億畝。耕地紅線,指經常進行耕種的土地面積最低值。它是一個具有低限含義數字,有國家耕地紅線和地方耕地紅線。現行中國18億畝耕地紅線。2009年6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提出。
法律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 第二條 (二)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和「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規劃期內努力實現以下土地利用目標: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全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2120萬公頃(18.18億畝)和12033.33萬公頃(18.05億畝)。規劃期內,確保10400萬公頃(15.6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柒』 我國確定的耕地紅線是多少億畝
法律分析:耕地紅線,指經常進行耕種的土地面積最低值。它是一個具有低限含義數字,有國家耕地紅線和地方耕地紅線。現行中國18.65億畝耕地紅線。
法律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調整方案》 到2020年,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65億畝以上,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15.46億畝以上,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4071.93萬公頃(61079萬畝)之內。
『捌』 我國目前元首的這條耕地紅線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國確定耕地紅線是18億畝。
法律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 對未來15年土地利用的目標和任務提出6項約束性指標和9大預期性指標。6項約束性指標集中在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規模、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等主要調控指標中。其核心是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中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確保15.60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玖』 我國目前堅守的這條耕地紅線是多少畝
法律分析:我國嚴守耕地紅線18億畝。
法律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第二節 規劃目標 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和「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規劃期內努力實現以下土地利用目標: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規劃期內,確保10400萬公頃(15.6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