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多久可以復婚
復婚是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公民有結婚和離婚的自由,只要復婚是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真實意思的表達,可隨時復婚,但是請注意,按照相關的法律的規定,結婚和復婚都是需要經過登記的,所以,記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復婚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復婚,可以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重新恢復夫妻關系。復婚登記手續基本與結婚登記手續一致,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提交原離婚證,以備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當收回雙方當事人的離婚證後,重新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的目的,是防止當事人重婚。對於復婚的當事人一般不再要求進行婚前健康檢查。
⑵ 離婚後多久能辦理復婚手續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離婚後,任何時候都可以復婚,不受時間限制。不過復婚不是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結婚一樣是需要辦理結婚手續的。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准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後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離婚之後多久可以復婚
離婚後第二天就可以復婚。復婚,是指離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記結婚,恢復夫妻關系。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復婚,可以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重新恢復夫妻關系。復婚登記手續基本與結婚登記手續一致,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提交原離婚證,以備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當收回雙方當事人的離婚證後,重新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的目的,是防止當事人重婚。對於復婚的當事人一般不再要求進行婚前健康檢查。離婚後,未辦理恢復結婚的登記手續又實行同居,法律是不承認其婚姻效力的。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流程是什麼
離婚流程:
1、提交離婚登記申請,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
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4、審核通過,頒發離婚證。
⑷ 離婚後多久可以復婚
離婚後復婚的時間沒有限制,在離婚後的任何時間,雙方願意均可以復婚。
離婚後復婚的手續與結婚的手續基本一致,也需要男女雙方攜帶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證明文件前往民政機關,但復婚與結婚不同的是,辦理復婚還需要出示雙方的離婚證,在復婚手續完成後,民政機關將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另外,雙方離婚後復婚的,復婚雙方當事人不需要進行婚前醫學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八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⑸ 離婚以後多久可以復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復婚是沒有相應的時間限制的,只要又復婚的意願就可以復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⑹ 離婚多久可以復婚
離婚以後,隨時可以復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⑺ 離婚後多久可以復婚領結婚證
法律分析:離婚之後隨時可以復婚,復婚手續與結婚手續一樣,大致手續如下:
1、當事人申請復婚登記,並提交資料;
2、婚姻登記機關審核證件材料;
3、符合條件的重新登記結婚,並發放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⑻ 法律規定離婚後多久可以復婚
法律對於離婚後復婚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雙方願意隨時可以復婚。復婚的需要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復婚申請,然後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⑼ 離婚後多長時間能復婚
離婚後多長時間能復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法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如果離婚之後的男女雙方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隨時都可以按照規定去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復婚手續。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