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歷史上有哪些著名大法官
1、梅汝璈
字亞軒,江西南昌人,律師、法學家。1946年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參與了舉世聞名的東京審判,對第一批28名日本甲級戰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梅汝璈1904年出生在南昌青雲譜朱姑橋梅村。1916年至1924年之間在清華學校學習,1924年考取公費赴美留學項目,入讀斯坦福大學,1926年獲得文學士學位,進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學習,1928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1929年歸國後曾任教多所大學,曾任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外交部部長王世傑的助手;1946年,並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任中國代表法官,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之審判日本對亞太地區引發大規模戰爭和傷害所應負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案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1973年在北京逝世,終年68歲。
2、倪征燠
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我國著名的法學家。倪征燠可以說是與中國二十世紀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話說是:「我的一生沒有離開過一個『法』字。」
1906年出生於蘇州府吳江縣(今蘇州市吳江區)的黎里鎮,中學畢業後,他立志學法,報效國家。他先在東吳大學法學院讀法律專業( 1915年法學院設立於上海),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
之後留學於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受聘為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榮譽研究員。1931年起先後在上海東吳大學、大夏大學、持志大學講授國際法、國際私法、比較民法、法理學等課程。1946年-1948年參加東京審判。1987年當選為國際法研究院聯系院士,2003年逝世。
3、劉墉
字崇如,號石庵,祖籍安徽碭山,出生於山東諸城。清朝政治家、書法家。大學士劉統勛長子。
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太原府知府、江寧府知府、內閣學士、體仁閣大學士等職,以奉公守法、清正廉潔聞名於世。劉墉的書法造詣深厚,是清代著名的帖學大家,被世人稱為「濃墨宰相」。
嘉慶九年(1804年)十二月病逝,時年八十五歲,追贈太子太保,賜謚號文清。
4、海瑞
字汝賢,號剛峰,海南瓊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諭,後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並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
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賄,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5、包拯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
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海瑞
網路-倪征燠
網路-梅汝璈
⑵ 新中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是誰
關於中國籍的國際大法官
關於中國籍的國際大法官,近年來有不少介紹文字,有些涉及常識性差錯。有一位作者這樣寫道:
海牙國際法庭恢復我國席位後,派誰去當國際大法官呢?又是這批人。倪征奧以85高齡就任,一直干到91歲。接替他的也是東吳大學畢業的李浩培,他逝世在國際大法庭任內,時年91歲。(顧文:《我說人與人》,《讀書》,1999年第7期)
首先,當選為國際大法官的是「倪征(日奧)」,並非是「倪征奧」,他是新中國的第一位國際大法官。1984年11月7日,倪征(日奧)以絕對多數票當選為國際大法官,1985年2月6日宣誓就職,至1994年2月任期屆滿,凡9年整。並非如文中所言,只有「6年(85歲至91歲)」。倪征(日奧)生於1906年,離任時為88歲,並非91歲。
其次,「國際法庭」與「國際法院」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這里要多說幾句。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法等國政府代表於1919年在巴黎和會上簽訂了凡爾賽和約,並通過了作為該和約第一部分的《國際聯盟盟約》。1920年1月,國際聯盟正式建立。次年8月,根據《國際聯盟盟約》和《國際裁判常設法庭規約》,國際常設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全稱「國際裁判常設法庭」)在荷蘭海牙成立。常設法庭最初由11名法官組成(後增至15名),任期9年,設正副庭長各一人(均從法官中推選)。自1921年8月14-15日國際常設法庭舉行第一次選舉,直到1939年9月最後一次開庭,先後有兩位中國資深法學家、外交家擔任國際常設法庭法官。他們是:南京臨時政府首任外交總長、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和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鄭天錫(後任駐英國大使)。由於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國際常設法庭停止工作。1940年納粹德國軍隊佔領海牙後,常設法庭遂遷至日內瓦,海牙僅留法官一人及荷蘭籍書記官若干。至此,國際常設法庭已名存實亡。1946年1月31日,國際常設法庭法官全體辭職。
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正式成立。根據《聯合國憲章》所附的《國際法院規約》(The-A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作為聯合國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3個主要機構之一的國際法院(其他兩個機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和聯合國大會)於次年在荷蘭素有「和平聖地」之稱的海牙和平宮宣告成立。1946年2月5日,國際法院正式選出15名法官,兩個月後全體法官集會。4月18日,國際常設法庭隨國際聯盟宣告解散而撤消。當天,國際法院在海牙和平宮舉行了隆重的成立典禮。
由15名不同國籍的獨立的法官組成的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的國際司法機關。這15名法官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從各國政府委派的由最著名的國際法專家組成的各國團體所提名的候選人中分別選舉產生。在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上同時獲得絕對多數票的當選為國際法官。國際法院法官的任期9年,每3年改選5名,可連選連任。從國際法院在海牙和平宮誕生至今的半個多世紀里,先後有4位中國人當選為國際大法官,但其中沒有李浩培。這4人是:徐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常務次長、政務次長)、顧維鈞(北洋政府外交總長、內閣總理,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駐美國大使),以及上文所述的倪征(日奧)和現任的史久鏞。
第三,倪征(日奧)先生1985年2月6日在海牙國際法院宣誓就職,1994年2月5日任期屆滿。他生於1906年6月,此時正好是79歲,並非如顧文中所說「91歲」。而接替倪征(日奧)先生的是史久鏞先生,而不是李浩培先生。李浩培從未擔任過國際法院的法官。1993年6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成立「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問題特設國際刑事法庭」(簡稱「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其職責為起訴和懲治在前南斯拉夫境內武裝沖突中犯有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的人。李浩培先生於1993年當選為中國籍首位法官(任期4年)。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和國際法院均設在海牙,但兩者各自獨立,不存在隸屬關系。
有幾位作者這樣寫道:
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合適人選出任國際大法官職務,中國駐海牙國際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奧),以及他的東吳同班同學李浩培先生都有這種顧慮,1984年,倪征(日奧)往海牙國際法院就職時年已79歲,1993年,李浩培就職時更達到了88歲高齡,離任時已屆91歲。(萬靜波吳晨光謝春雷:《被遺忘30年的法律精英他們被忽視的代價》,《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A2版。)
倪征(日奧)當時擔任國際法院的法官,系聯合國工作人員(即「國際職員」),並不代表中國,故而不是「駐」海牙國際法院,更非代表「中國」「常駐」國際法院。而且倪征(日奧)離京赴任海牙是1985年2月2日晚,並非「1984年」。李浩培與倪征(日奧)同歲(李長倪20餘天),就職海牙前南國際刑事法庭時應是87歲。1997年11月6日,李浩培不幸病逝於海牙紅十字會醫院。離任期屆滿僅差10天。也就是說,李浩培先生是在「任上」病逝的,還未到「離任」。
上述幾位作者還寫道:
從1930年代到1990年代,國際法院一共有過6位中國籍法官,從顧維鈞開始,一直到1997年的前南國際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東吳法學院的教授或畢業生。(萬靜波吳晨光謝春雷:《被遺忘30年的法律精英他們被忽視的代價》,《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A1版。)
這段話的明顯錯誤有3處。首先,國際法院成立於1945年,30年代存在的只可能是「國際常設法庭」。其次,如前所述,迄今為止,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的中國人只有4位,他們是:徐謨、顧維鈞、倪征(日奧)和史久鏞,並非從顧維鈞始。如果真要從國際常設法庭算起,則再加上王寵惠和鄭天錫。即令如此,也不可能包括李浩培先生。因為,再如前所述,李浩培先生當選的是前南國際刑事法庭的法官,而非國際法院法官。雖說都是法官,但此法官非彼法官,因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和國際法院不是一回事。特別要強調的是,國際法院的4位中國籍法官和國際常設法庭的2位中國籍法官並不是「都是東吳法學院的教授或畢業生」。王寵惠1900年畢業於北洋大學法科專業,爾後獲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鄭天錫早年就讀香港皇仁書院,1916年獲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徐謨1917年畢業於北洋大學法律系,後獲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年代、30年代曾分別任教於南開大學、中央政治大學(兼)。顧維鈞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書院,後留學美國,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史久鏞的「學歷」與顧維鈞相仿,1948年自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系畢業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獲碩士學位。6位法學家中只有倪征(日奧)是東吳大學出身,他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後曾負笈美國斯坦福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30年代初、40年代末至50年代中期兩度執教於東吳大學法學院,先後兼任法律系主任、教務長。
又有一位作者這樣寫道:「……因為自從1946年國際法院成立以來,第一任(15名)法官中就有一名中國人——許默(引案:應為徐謨)。……此後,1994年和1997年,史久鏞與王鐵崖先生也分別被選為國際法院的大法官。」(杜若岩:《第一位在國際法庭上辯護的中國人》,《中華讀書報》,2003年3月5日,第5版。)
1997年11月17日,北京大學教授王鐵崖繼李浩培後出任前南國際刑事法庭法官,他並不是國際法院的法官。順便提及,2000年3月,王鐵崖先生因病辭職,由原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駐牙買加大使劉大群完成其剩餘任期(至2001年11月16日)。
⑶ 東京大審判的中國法官是誰,為我國做出了哪些貢獻
東京大審判的中國法官是誰,為我國做出了哪些貢獻?
一、東京大審判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東京大審判是在二戰結束之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的東京對二戰中的日本戰犯進行的審判。當時的法庭由11個國家的11名法官組成。在審判中,中國代表團受到了種種的困難和挫折,然而,整個法庭上不贊成對這些戰犯處以死刑的人居然佔了大多數。中國的法官和檢察官們在面對其他各國法官們的偏見和刁難的時候,他們鬥智斗勇,克服了對美國法律了解等種種的不利因素,終於在庭審辯論上取得了上風。這次審判持續了長達兩年的時間。最終在中國犯下滔天罪行的7名日本甲級戰犯被判處死刑。
⑷ 中國近代有名的法官都有誰呢
倪征燠 (1906-2003),
中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我國著名的法學家。倪征燠可以說是與中國二十世紀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話說是:「我的一生沒有離開過一個『法』字。」
1906年出生於蘇州府吳江縣(今蘇州市吳江區)的黎里鎮,中學畢業後,他立志學法,報效國家。他先在東吳大學法學院讀法律專業( 1915年法學院設立於上海),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之後留學於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受聘為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榮譽研究員。1931年起先後在上海東吳大學、大夏大學、持志大學講授國際法、國際私法、比較民法、法理學等課程。1946年-1948年參加東京審判。1987年當選為國際法研究院聯系院士,2003年逝世。
⑸ 東京審判中國法官是誰
東京審判中國法官是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4月23日),字亞軒,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人,律師、法學家。1946年曾代表中國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審判日本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參與了舉世聞名的東京審判,對第一批28名日本甲級戰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人物評價
他代表中國人民參與的東京軍事法庭審判,不僅為中國人民贏得了正義,它和此前的紐倫堡審判一道,確立了國際法上對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則,對國際法的發展和維護國際正常秩序起到了歷史性的作用。
⑹ 請介紹一下參加過東京審判的中國法官梅汝璈如題 謝謝了
梅汝璈(1904年~1973年),字亞軒,江西人,自幼聰穎好學,少年時代的梅汝璈在江西省立模範小學讀書。因父親梅曉春家教極嚴,梅汝璈每日必須早早起床到外面拾豬糞牛糞當農田的肥料。每日出門拾糞時,他總要帶本英語書,一邊拾糞一邊苦讀,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 12歲那年,梅汝璈小學畢業,旋即以優異成績考取清華留學預備班(清華大學前身)學習。1924年,梅汝璈赴美國留學。1926年畢業於美國斯坦福大學,獲得文科學士學位。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1929年回國以後,他考慮到山西大學歷史悠久,而且與清華大學同樣有「庚子賠款」的淵源,有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融會貫通的特點,加上梅汝璈的同學冀朝鼎的父親、時任山西省教育廳廳長的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山西大學法學院的創始人冀貢泉的邀請,到山西大學法學院出任教授。任教期間,他主要講授英美法、政治學、民法概論、刑法概論、國際私法等課程。 梅汝璈在強調「法治」重要性的同時,還經常以清華人「恥不如人」的精神勉勵學生。他諄諄告誡同學們:「清華大學和山西大學的建立都與外國人利用中國的『庚子賠款』有關,其用意是培養崇外的人。因此我們必須『明恥』,恥中國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國家,恥我們的大學現在還不如西方的大學,我們要奮發圖強以雪恥。」 4年後即1933年,梅汝璈又應聘到張伯苓擔任校長的南開大學任教。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南開遷往昆明與北大、清華合並成立「西南聯大」。梅汝璈途經重慶,應在中央政治學校兼職的清華校友顧毓琇的邀聘,擔任中央政治學校的法律系教授。抗戰勝利後,梅汝璈回到上海,出任復旦大學法律系的教授。 以上出自http://www.daynews.com.cn/mag6/20060907/ca485836.htm
⑺ 東京法庭的中國法官 主要內容
梅汝璈(1904—1973),江西南昌人,1916年至1924年之間在清華學校學習,1924年考取公費赴美留學項目,入讀斯坦福大學,1926年獲得文學士學位,進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學習,1928年獲得法律博士學位;1929年歸國後曾任教多所大學,曾任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外交部部長王世傑的助手;1946年,並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任中國代表法官,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之審判日本對亞太地區引發大規模戰爭和傷害所應負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案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1973年在北京逝世,終年68歲。
⑻ 有哪幾位中國人擔任過國際法院的法官
1、王寵惠
王寵惠(1881.10.10.-1958.3.5),字亮疇,祖籍廣東省東莞市,出生於香港荷李活道75 號的道濟會堂。王寵惠是近代中國第一張新式大學文憑的獲得者,曾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代總理、國務總理,並為海牙國際法庭任職中國第一人。
2、鄭天錫
鄭天錫(1884-1970,Cheng Tien-Hsi),字雲程,號茀庭,廣東香山縣人(今中山市三鄉鎮雍陌村) 。中國著名法學家、外交家。 倫敦大學法學系畢業,曾任大理院大法官,多所大學法學教授,司法官次長,國際聯盟法官,民國最後一任駐英大使。
3、徐謨
徐謨(1893-1956),字叔謨,筆名平章,江蘇蘇州人,原籍江蘇吳縣人,曾任國際法院法官,是首位出任國際法院法官的中國人。
4、顧維鈞
顧維鈞(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字少川,漢族,江蘇省嘉定縣(今上海市嘉定區)人,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是中國近現代史外交家。
1912年回國後,任袁世凱總統英文秘書、內閣秘書、外務部顧問和憲法起草委員等職。後任中華民國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國民政府駐法、英大使,聯合國首席代表、駐美大使,海牙國際法院副院長;被譽為「民國第一外交家」。
5、倪征燠
倪征燠[yù](1906年7月—2003年9月2日),中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我國著名的法學家。1984年,倪老以他高尚的品格和資深的閱歷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國際司法界最高榮譽的國際法官。
6、史久鏞
史久鏞,男,著名國際法學家。1926年10月9日生於浙江寧波。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獲政治學學士學位,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修法學,獲國際法學碩士學位,1951年畢業後留校從事國際法學研究。
1994年2月6日,任聯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國際法院副院長,2004年2月6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這也是自聯合國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
7、薛捍勤
薛捍勤,女,中國山東省人,資深外交官和國際法專家,2010年5月12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2010年6月29日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⑼ 在東京大審判中我中國人哪個是大法官
梅汝璈(1904~1973)中國法學家。字亞軒 。江西南昌人 。
1973年逝世,享年69歲。
⑽ 東京審判前,中國法官被贈予寶劍,這人是誰
經歷了14年曠日長久的抗日戰爭,中國人終於將日本人趕出國土,然而中國卻付出了3500萬軍民的損傷。相較於古代戰敗方慘遭屠城、國民淪為奴隸來對比,一戰二戰的結束顯得十分的“文明”,但文明並非沒有血性,比如在遠東軍事法庭上的中國法官代表梅汝璈就曾經有過這樣有血性的一幕。
回國之後,梅汝璈在新中國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案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但是因為新中國推崇蘇聯的法律制度,梅汝璈只能虔誠的學習俄語,也正是因為他經常批評蘇聯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處,他晚年的生活過的不是那麼的幸福,1973年他在北京逝世,享年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