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國外掙錢需向國內交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但對於外國人在國外的收入,來到中國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是不用繳稅的,但是外國人在中國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在國外的收入是要繳稅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B. 在國外定居的中國人回國工作如何繳個人所得稅
一年以上 就算中國的居民納稅人了。來源於中國的收入要在中國交稅,(申請1-5年在中國的其在 國外的收入可以不再中國交稅 居住超過5年的 在中國境內 和境外的收入都要在中國交稅)
就要在中國交個稅。要是幾個月,不超過 183天的是非居民納稅人。
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人。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納稅義務,即非居民納稅人僅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取得的所有,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在境外的收入回中國哪裡交稅擴展閱讀:
非居民納稅人也就是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其中的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1、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2、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3、提供勞務的場所;
4、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託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託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居民納稅人
C. 海外投資收益,需要在國內交稅不。如果要交又怎麼交
個人在海外投資收益,需要在國內繳納所得稅,按照比例稅率20%乘以在國外的投資收益所得,減去在國外已經依照當地法律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款,差額即為在國內需要繳納的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七條
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3)在境外的收入回中國哪裡交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D. 在國外掙錢回國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在外國賺了錢,是可以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七條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E. 企業國外收入國內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企業在境外的收入也是要繳稅的,但是如果收入已經在境外繳納過稅,是可以抵免稅的,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F. 中國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資收入需要在國內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中國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資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在境外的收入回中國哪裡交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G. 個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回國自己去稅務交稅嗎
個人取得境外收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但納稅人情形不同,其納稅方式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單位代扣代繳:納稅人受雇於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部門並派往境外工作,其所得由境內派出單位支付或負擔的,稅款由境內派出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其所得由境外任職、受雇的中方機構支付、負擔的,可委託其境內派出(投資)機構代征稅款。
2、自行申報:境外所得來源於兩處以上的或者取得境外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代徵人的個人,需自行申報並交納個人所得稅。
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外,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轉讓中國境外的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四)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外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