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國人口普查每幾年一次,下次是那年
全國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國務院決定於2020年11月1日零時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全國人口普查第一次1953年、第二次1964年、第三次1982年、第四次1990年、第五次2000年、第六次2010年、第七次2020年。
2019年11月,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20年11月1日零時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1)中國多久做一次家鄉人口普查擴展閱讀:
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對人口普查資料的搜集、數據匯總、資料評價、分析研究、編輯出版等全部過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信息服務。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研究決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㈡ 人口普查是什麼時候幾年普查一次
人口普查從11月1日零時開始,人口普查每10年人口普查一次。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八條規定,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准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
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2)中國多久做一次家鄉人口普查擴展閱讀:
《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五條普查機構和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普查指導員、普查員(以下統稱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
㈢ 人口普查幾年一次下次是什麼時候
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2020年,下一次預計在2030年。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對人口普查資料的搜集、數據匯總、資料評價、分析研究、編輯出版等全部過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信息服務。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公布,全國人口共141178萬人,與2010年的133972萬人相比,增加了7206萬人,增長5.38%;年平均增長率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長率0.57%下降0.04個百分點。數據表明,我國人口10年來繼續保持低速增長態勢。
全國人口中,男性人口為723339956人,佔51.24%;女性人口為688438768人,佔48.76%。總人口性別比為105.07。0—14歲人口佔17.95%,15—59歲人口佔比63.35%,60歲及以上人口佔18.7%,65歲及以上人口佔13.5%。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全國人口普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㈣ 人口普查多少年進行一次
人口普查10年進行一次。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八條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准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
第十二條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人口普查的意義。
人口普查主要就是了解性別比例、出生性別比、單身、適婚人口、老齡人口等,全國人口普查也屬於國情國力調查。當今世界各國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最基本的科學方法,全國人口普查各地各項數據結果,相關部門根據大數據統計分析深度和進度,各地應分批及時適時准確公開。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全國人口普查條例
㈤ 人口普查幾年一次
全國人口普查每10年一次。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成功進行了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別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內容包括地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戶主關系等6項。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內容共9項,除保留上次普查的6項外,又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職業3個項目。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內容增加到19項,並首次使用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內容在第三次普查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狀況和遷來本地原因兩項,達到21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出現很多新亮點:一是增加了普查內容,共49項,分為按戶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比第四次普查增加了28項;二是第一次採取長短表的技術;三是改變了常住人口的標准;四是改變了普查時間;五是增加了「暫住人口表」;六是首次採用光電錄入技術;七是建立了人口地理信息系統。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婚姻生育、住房等情況。
㈥ 人口普查多久一次上次是什麼時候
十年一次,上一次是在2010年。
自1990年開始,我國人口普查每10年一次,在年號尾數為「O」的年份進行。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對人口普查資料的收集、數據匯總、資料評價、分析研究、編輯出版等全部過程。
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信息服務。
現代意義的人口普查,是從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的。從1949年到2021年,中國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進行過七次全國性人口普查。
普查意義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人口普查是制定未來人口發展政策的依據。
㈦ 人口普查每( )年進行一次
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成功進行過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
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歷程表明中國的人口普查經歷了一個逐步提高和完善的過程,通過不斷自我探索和學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我國人口普查工作逐步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人口普查的普查意義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
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人口普查是制定未來人口發展政策的依據。
㈧ 人口普查幾年一次
人口普查為每10年進行一次。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成功進行了七次人口普查,年份分別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㈨ 我國多少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八條規定,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准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從1949年至今,中國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與2010年進行過六次全國性人口普查。中國人口普查,是指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統一的方法,統一的項目,統一的調查表和統一的標准時點,對全國人口普遍地,逐戶逐人地進行的一次性調查登記,是當今世界各國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最基本的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
㈩ 人口普查多少年一次
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成功進行過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20年。
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歷程表明中國的人口普查經歷了一個逐步提高和完善的過程,通過不斷自我探索和學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我國人口普查工作逐步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人口普查的普查意義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人口普查是制定未來人口發展政策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