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逃跑二十年,是不是就不判刑了
您好,如果當時已經立案,沒有時效的問題,隨時可以追訴。
Ⅱ 犯人跑了獄警要坐牢嗎
犯人跑了獄警不一定坐牢,但是相關值班人員會受行政處罰。
監獄長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對本監區民警職工及其服刑人員的各種活動;
2、管理監區行政事務;
3、組織開展本監區擔負的各項工作;
4、傳達上級的各項工作任務。
監獄長的級別取決於所看監獄是什麼級別。有的監獄是處級,也有的監獄是副處級,甚至有的監獄是科級。一般情況是正處級建制。從警銜上和級別上來看,監獄長就是地級市公安局長。監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監獄法定職能主要有:刑罰執行職能、教育職能、監督管理職能、保障職能、矯正改造職能。維護社會穩定。獄警的主要職責也是非常的多的,一般來說主要就是看押管理和教育服刑人員,在日常生活中還要負責監獄罪犯的教育,生活,衛生,醫療防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對於探視人的身份也一定要進行核實,會見注意事項也要進行告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Ⅲ 看守所看押犯人最長時間是多久,幾年才能判刑
看守所看押犯人最長時間是多久,幾年才能判刑?嫌疑人羈押的時間,要根據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員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羈押期從幾個月到幾年的都有。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
二、共同、團伙犯罪中有逃案的,或者集資詐騙之類涉及人員眾多的。看押兩年多都無法開庭的非常常見。也有已經判刑,去了監獄服刑,又發現新的案情,重新帶回看守所的。總之,看押多久都是有理由的。無罪釋放,只是傳說,當然也有一些案件即使到了法院也會多次開庭,甚至由法院退回補充偵查,幾次開庭之間就會間隔數月之久,這樣一來,就真的很難評估了。如果再算上二審、發回重審相關的期限,確實就很難給出一個相對精準的時間判斷。
Ⅳ 經濟犯罪時58歲逃避到70歲才處理還要蹲監嗎
按照刑法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由此可見,70歲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該判刑坐牢的依然要坐牢,只是對於已年滿75周歲的老人來說,符合條件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罷了。
在實踐中,由於老人存在年老體虛等各種問題,法院在判刑量刑時,往往會對老年人適用緩刑,實則其只要不再故意犯罪的,就不用坐牢了。
當然了,要是老人犯了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罪行的,法院就不一定判處老人緩刑了。法院是否判處緩刑,完全是根據案件情況和犯罪分子的情況來定的,並非對某些犯罪、某些犯罪分子必須判處緩刑的。
70歲老人滿足暫予見外執行條件的可不用坐牢
根據刑法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由此可見,70歲以上的老人,要是存在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向監獄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出來回家服刑。
總之,70歲老人犯罪仍是需要被判刑的,該坐牢的就要坐牢,要是有矛盾的有困難的,可以向親友、村委會和政府尋求幫助,不要使用過激的方式處理。如果已經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抓捕了的,要是及時找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收集自首、坦白、立功等等可以從寬處罰的證據資料,爭取法院寬大處理。
Ⅳ 被判刑的犯人,逃跑了,過了三年,又被抓回去了,該怎麼處置
在服刑期間逃跑的,被抓到後會按脫逃罪再次受到審判,加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原來所判決的刑罰合並執行。
法律規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脫逃罪;劫奪被押解人員罪】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Ⅵ 犯罪後逃跑,被抓捕歸案後會加重判刑嗎
犯罪後只有兩種情況的結果,一是自首而是被捕。被捕之後會根據你犯罪所對應刑法去進行處罰,不會是因為你逃跑的時間很長就會加重判罰,也不會因為你犯罪後當場被逮捕就會減輕處罰,比如殺人之後逃跑十年和逃跑一年所收到的處罰是一樣的。
但如果犯罪分子在逃跑過程中再次觸犯法律,或者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檢方可以追加罪名並且加重處罰。如果是這種情況下,犯罪後逃跑那就在被抓捕後肯定加重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