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產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定60天。
法律依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B. 南昌市產假陪產假分別有多少天
南昌市產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定60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C. 30個省份延長產假 都有哪些地方
既然你在提問中已明確了「30個省份延長產假」,怎麼還問「都有哪些地方」呢?
全國有23個省: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東省、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 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 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 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4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上的,除了台灣省和2個特別行政區,其他的32個省(市、自治區)都有「延長產假」。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D. 婚假產假全國哪個城市休最長
全國統一吧!
E. 孝感市應城市規定的產假有多少天
孝感市應城市產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地方規定產假30天。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並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婚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接受節育手術的,其工作單位應當憑節育手術證明,按有關規定給予假期,並發給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女職工所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和母乳喂養的規定,為母乳喂養提供條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F. 海南省海口市規定的產假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海南省海口市產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定90天。
法律依據:根據《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獎勵與優待:(一)屬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產假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其工資按不低於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和計算工齡;(二)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G. 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產假多少天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及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產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定60天。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H. 紹興市產假能夠休多長時間
浙江省產假為128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再增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I. 各地產假婚假新政策 婚假產假全國哪個城市休最長
各地產假婚假新政策 婚假產假全國哪個城市休最長?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實施,各省份也加緊修訂《計劃生育法》,2016年各省最新產假規定有哪些?法律快車小編匯總整理了已出台新《計劃生育法》的產假規定。其中,廣東新《條例》規定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接下來由法律快車小編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2016年各省份產假新規定。
廣東2016產假新規定
產婦: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順產:98天女職工生育產假+30天合法生育獎勵價=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產:98天女職工生育產假+30天合法生育獎勵價+30天剖腹產假=158天;
丈夫:陪產假15天。
山東2016年產假新規定
新《條例》增加了產假,主要是讓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均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山西2016年產假新規定
《條例》修改完善了計劃生育獎勵假和婚假制度,以鼓勵按政策生育和促進優生優育。依據人口與計生法,將原來有關晚育產假的規定,修改為合法生育延長產假的規定,凡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享受產假60日。將原來有關晚育護理假的規定,修改為有關合法生育護理假的規定,天數不變,仍為15日。
安徽2016年產假新規定
對於假期獎勵,條例作了調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長產假60天。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二)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條例明確將適用的對象拓展為所有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這意味著,無論是一孩夫妻還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獎勵,共計158天。
江西2016年產假新規定
修改後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生育假做了調整。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日生育假外,江西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將至少可休158日產假。男方護理假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5天。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寧夏2016年產假新規定
2016年1月1日以後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14天晚育假(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待遇。按照新修改的《條例》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即在原來98天產假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合計158天。同時,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廣西2016年產假新規定
第二十四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繼續享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扶持、救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五十日,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准發放。
浙江2016年產假新規定
備受關注的「獎勵假」也有了具體規定,而且男方和女方的待遇都有變化: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30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工資、資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原條例中,關於晚婚晚育應當給予獎勵照顧的內容被刪去。
此外,條例對未婚生育行為也作了明確規定。對於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6個月後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0.5倍徵收社會撫養費;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徵收。
J. 山東省東營市產假可休息多長的時間
法律分析:山東省東營市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
法律依據: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