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緩刑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有緩刑
緩刑就是刑罰的暫時不用執行,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故意犯罪或者發現之前有漏罪的,緩刑期滿後,原來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
我國設立緩刑的目的,在於對犯罪較輕的罪犯,暫不對其實行羈押改造,讓其回歸社會自動改正錯誤。在實踐中對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過自新,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
參考資料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網路。緩刑
㈡ 中國緩刑人員有多少
最高院未公開司法信息之前,這是國家機密。
㈢ 請問下,現在我國的減刑人數比率和,假釋率有多高呢
我是專門辦理刑事案件的,以下是我的經驗之談。
減刑率90%以上,除非刑期特別短(包括緩刑)的或者拒絕改造情節惡劣的,服刑人員大部分都能得到減刑。
假釋率非常低,沒有準確的數據,但據估計應該在5%以下,中國有好多省市已經多年沒有假釋的案例了(0%)。
㈣ 中國假釋人員有多少
這個問題是涉密的
不太有可能有人回答你
只能估計的回答你。
江蘇省人口是8000萬左右
服刑的加上緩刑假釋的聽說是七十萬人。這個數字姑且一信。不一定是真的。
所以全國的人數你類推吧
再次聲明 這個數字是涉密的
所以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許可權,這個數字你永遠不可能知道
請採納
㈤ 被判了緩刑影響幾代人
被判了緩刑影響子女,孫子孫女。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會留下刑事處罰記錄。除了當兵這些政審比較嚴格的,其他對後代影響不是很大。
一、被判了緩刑影響幾代人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二、判刑後之前交的社保保留嗎
判刑後之前交的社保保留,但是被凍結,出獄後才能續交。國家對服刑人員養老保險有相應的規定,職工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或勞教期間,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按記帳利率計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個人帳戶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職工被判刑或勞教,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釋放,「中人」繳費年限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按第35條規定處理。、職工退休後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勞教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刑滿釋放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的基本養老金按服刑、勞教前的標准發放,以後按規定正常調整。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㈥ 如今執行緩刑的人多嗎
靠,多了去了,凡是給了錢的,都執行了緩刑
㈦ 中國監獄現在一共關有多少服刑人員
按照最新公布的數據,截止到2012年4月底,目前,全國共有監獄681所,在職監獄人民警察30萬名,押犯164萬人。
中國沒有大赦政策,只有特赦政策。另外還有減刑、假釋制度,所以具體服刑人員多少不可能有準確數字。
㈧ 一個人一生能判幾次緩刑
只要符合緩刑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判處緩刑,這和人數沒有關系,申請緩刑的條件主要有三個,首先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次判處緩刑對於社會沒有危害,最後犯罪行為人不是累犯,緩刑是指對犯罪行為人先定罪暫時不判處的一種刑罰。只要符合緩刑的條件就可以申請緩刑,這和案件中有幾個人並沒有直接的的關系。
法律分析
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㈨ 為什麼有人被判坐牢有緩刑是什麼意思
1、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簡單的說,就是在判決後的二年內不再犯罪,原來判決的那一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這二年的考驗期內再犯罪,就會和新罪一塊合並處罰。
2、《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㈩ 中國每年有多少人被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新華網北京3月17日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5年3月9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肖揚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出的要求,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審判和其他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審結、辦結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等各類案件2923件。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依靠同級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共審結、辦結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各類案件7873745件。
第一,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危害國家安全、偽造貨幣、走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毒品和貪污、賄賂犯罪的二審、死刑復核等案件400件。堅持「嚴打」方針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加強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對罪行極其嚴重的,依法核准死刑;對罪行雖然極其嚴重,但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或者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依法改判死緩或無期徒刑;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依法發回重審。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刑事一審案件644248件,判處罪犯767951人,分別上升1.5%和2.8%。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罪犯佔19.04%;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並處或單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罪犯佔54%。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審結爆炸、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綁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案件228174件,判處罪犯298574人;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審結走私、危害金融管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3955件,判處罪犯18220人;依法嚴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審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瀆職等案件24184件(含舊存),上升5.21%,判處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級6人,地廳級98人;依法審判未成年人犯罪,判處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適用緩刑17387人。
第二,依法審理民事案件,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借款合同、房地產、金融證券、票據、建設工程合同、股東權益等各類重大民事二審等案件611件,訴訟標的金額153.1億元。根據我國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共審結此類案件78件,上升16.4%。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婚姻家庭、繼承、合同、侵權等各類民事一審案件4303744件,訴訟標的金額6390億元。去年,民事審判一個重要特點是,集團訴訟和群體性訴訟呈上升趨勢,全年共審結538941件,上升9.5%;勞動爭議案件163151件,上升18.4%;知識產權案件8332件,上升21.5%。加大對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審結涉軍人軍屬權益案件4068件,調處涉軍人軍屬權益糾紛1.4萬余件,上升12.5%。
第三,依法審理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促進行政權和司法權的依法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全年共審結各類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106件。制定《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對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進行確認,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92192件,上升4.7%。其中關系公民人身權益和經濟利益的行政案件上升幅度較大。全年共審理涉及衛生、計劃生育、土地、交通、工商、稅務、海關、商檢、財政及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38273件,上升18.79%。依法審理涉及城市房屋拆遷的行政案件,糾正違法強制拆遷行為,全年共審結此類案件5478件。此外,還審查辦理非訴行政案件110550件,審結國家賠償案件3134件。
第四,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力量監督、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民事執行案件186件,涉案標的金額27.8億元。部署全國法院開展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款物活動,規范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評估、拍賣、變賣財產等行為,規范執行程序,提高執行效率,保證執行效果。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執結案件2150405件,執行標的金額3320億元。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改進執行方式,努力解決異地執行、跨地區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上級法院提級執行上升75.3%,指定執行上升42.8%,委託執行上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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