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五星紅旗中國國旗使用歸誰管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旗的升掛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外交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對各自管轄范圍內國旗的升掛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國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業製作。
(1)中國國旗去向哪裡擴展閱讀
升掛國旗的辦法和要求
1、有固定旗桿的單位,在旗桿上升掛國旗。兩個以上機關單位同處一座建築物或一個院子時,只使用一個可舉行升旗儀式的固定旗桿,升掛一面國旗。
2、沒有固定旗桿的單位,應本著莊重嚴肅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升掛國旗的方法。一般在大馬路旁的單位用3號旗,在街巷內的單位、樓院用4號旗;插掛國旗的不銹鋼旗桿或竹桿長度可為25米,插掛旗桿的下端離人行道地面2米,呈60度角,旗桿下端不要伸出磚柱,以保障行人安全。
3、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低於其他旗幟。
4、戶內懸掛國旗的應掛在會場正面的牆壁(或主席台中央),遇有國際性集會,可與有關國家的國旗並列懸掛。
㈡ 國旗放在什麼位置
主建築前方有廣場或空地的,建議主建築前50-100米處,沒有的話就放房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設計者是曾聯松,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較小,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一,環拱於大星之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於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開始徵求國旗圖案。1949年8月20日,國旗國徽評選委員會共收到了2992幅(一說為3012幅)國旗圖案。1949年9月27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通過了以五星紅旗為國旗的議案。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由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首次升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紅色象徵革命。旗上的五顆五角星及其相互關系象徵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五角星用黃色是為了在紅地上顯出光明,四顆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對著大星的中心點,表示圍繞著一個中心而團結。
(2)中國國旗去向哪裡擴展閱讀
1949年9月27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中,第四點規定:「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紅地五星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和政協主席團通過的制旗辦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長方形,紅色象徵革命,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象徵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大團結,星用黃色象徵紅色大地上呈現光明。
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3/10,居左;四星較小,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1/10,環拱於大星之右側,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表達億萬人民心向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如似眾星拱北辰。旗桿套為白色,以與旗面的紅色相區別。
1949年9月29日,《人民日報》上刊發了新國旗的圖樣和製法說明,提供給社會各界製作使用。
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由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首次升起 。
㈢ 升國旗之後的國旗去哪了
我們天安門廣場每天升的國旗都是新的,每天降旗以後,用過的國旗都會進行編號後用盒子封存。
國家那些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去世以後,經批准可以使用國旗覆蓋的,所使用的正是這些天安門升起過的國旗,例如志願軍烈士回國,棺槨上覆蓋的也是天安門升起過的國旗。這個算是升國旗後的國旗最常見的用途。一些有些特殊意義的國旗,尤其是特殊的日子升的國旗,還會被博物館收藏。
㈣ 中國國旗都插過哪些地方
北極、南極、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中國執行「UN」安全警務任務的國家、珠峰峰頂、各屆世界性全球性的體育競賽賽事中國獲譽儀式上等等、世界性的軍事及民間技能競賽等等中國奪冠儀式上!
㈤ 那張要走中國的國旗到哪呢
中國的國旗到處可見,處處都有。
㈥ 中國國旗在國外哪些場合出現
這個就比如一些國際合作上呢場所或者是一些鍾愛好地方的場所才會出現。
㈦ 在聯合國前面的國旗里,中國的國旗升在哪裡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在聯合國大廈從右數第2面國旗是中國的.
㈧ 國旗和國徽通常掛在什麼地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五條
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所在地,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第六條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第七條
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
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居民院(樓)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不以春節為傳統節日的少數民族地區,春節是否升掛國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紀念日和主要傳統民族節日,可以升掛國旗。
第八條
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大型展覽會,可以升掛國旗。
第九條
外交活動以及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升掛、使用國旗的辦法,由外交部規定。
第十條
軍事機關、軍隊營區、軍用艦船,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升掛國旗。
下列機構應當懸掛國徽:
(一)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
(四)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五)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六)外交部;
(七)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可以懸掛國徽,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國徽應當懸掛在機關正門上方正中處。
懸掛國徽的條例有:
第五條(一)北京天安門城樓,人民大會堂;
(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廳;
(三)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庭;
(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適當場所。
(8)中國國旗去向哪裡擴展閱讀:
國旗的形狀、顏色兩面相同,旗上五星兩面相對。為便利計,本件僅以旗桿在左之一面為說明之標准。對於旗桿在右之一面,凡本件所稱左均應改右,所稱右均應改左。
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較小,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一,環拱於大星之右。旗桿套為白色。
國徽是代表國家的徽章、紋章,為國家象徵之一,也是民族的象徵。只有特定的國家重要文件才能蓋上國徽大印,正式生效。國徽上通常有來自自然的元素,如動物植物,但也可能有其他事物,用以表現該國的風土人情、歷史文化或意識形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國徽屬於盾徽。
㈨ 國旗是從哪裡來的
中國古代雖然也有過各種各樣的戰旗,卻從來沒有正式的國旗。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入侵,中國開始和西方近代國家打交道。後來,洋務大臣李鴻章在同西方國家交往的過程中,發現世界各國都有自己的國旗,而大清帝國卻沒有一面自己的國旗,便奏請朝廷制定一面代表大清帝國的國旗。19世紀80年代,清政府制定了中國的第一面國旗,也稱黃龍旗。旗面為黃色,是皇權的象徵,旗面上繪飛龍戲珠的圖案,龍為青色,珠為紅色,龍頭向左上方昂起。
孫中山領導辛亥革命,需要制定一面自己的國旗,1895年第一次廣州起義前,孫中山的好友陸皓東製作了青天白日旗,後來,孫中山在青天白日旗上加上紅底色,成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在他領導的十次武裝起義中,便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起義軍的旗幟。但是孫中山使用的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並沒有得到革命黨人的一致贊同,黃興就反對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未來的中國國旗,他認為青天白日旗有類似日本太陽旗之嫌,他自己設計製作了一面「井」字旗,象徵古代中國的井田制度。孫中山則堅持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未來的中華民國國旗,為此,他和黃興發生了激烈的爭執,甚至一度為此而不和。
1911年武昌起義成功後,急需制定國旗,當時的革命黨人設計了各種各樣的國旗,主要的有十八星旗和五色旗。十八星旗象徵漢族聚居的十八行省,含有狹隘的大漢族主義思想,而五色旗象徵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意思,故最後決定以五色旗為國旗,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武昌起義時孫中山尚在美國,等他回到國內,國旗之議已定,他雖然表示反對,但也無可奈何。
1927年蔣介石北伐定都南京後,決定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作為中華民國的國旗。
新中國成立前夕,1949年6月16日,全國政協籌備會議首次會議上,決定成立擬定國旗、國徽、國歌方案小組,並向全國發出徵稿啟事。一個月內就收到國內外應徵稿件1920件,圖案1992幅。
應征的國旗方案也各具特色,如陳嘉庚設計的國旗是鐮刀斧頭旗;郭沫若設計的國旗是兩個長條,象徵中華民族的發祥地長江和黃河;朱德設計的國旗左上角為藍色長方形,嵌有紅五角星,象徵晴朗的天空。這些圖案經過認真挑選,選出38幅圖案印發給政協代表,讓大家評議。最後確定其中的復字第32號圖案,經毛澤東審查通過並在9月27日的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正式通過作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這面國旗的設計者曾聯松,是上海一名普通的經濟工作者。國旗的寓意是:一顆大星引導在前,幾顆小星環繞其後,形成眾星拱北斗之勢,大星即為中國共產黨,小星代表中國人民,黨和人民團結戰斗,從勝利走向勝利。在確定小星的數目時,他聯想到毛主席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中說:「人民包括四個階級,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所以他決定以四顆小星代表廣大人民。
從此,五星紅旗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㈩ 國旗都在哪些地方升起
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所在地,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第六條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第七條 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居民院(樓)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不以春節為傳統節日的少數民族地區,春節是否升掛國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規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紀念日和主要傳統民族節日,可以升掛國旗。
第八條 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大型展覽會,可以升掛國旗。
第九條 外交活動以及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升掛、使用國旗的辦法,由外交部規定。
第十條 軍事機關、軍隊營區、軍用艦船,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升掛國旗。
第十一條 民用船舶和進入中國領水的外國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
公安部門執行邊防、治安、消防任務的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 依照本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升掛國旗的,遇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
第十三條 升掛國旗時,可以舉行升旗儀式。
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並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
全日制中學小學,除假期外,每周舉行一次升旗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