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渤海,黃海,東海,南海,這四個海分別在哪裡
渤海,黃海,東海,南海都是我國的邊緣海。其中渤海是我國的內海。渤海位於遼寧省、河北省、天津市和山東省北面保溫的地區。山東半島以外是黃海,向南到長江口北岸。長江口北岸以南是東海,知道台灣島與福建省南部的連線。福建省議案、廣東省以南、廣西壯族自治區以南直到曾母暗沙附近是南海。
② 南海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么
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在領海之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國際上稱南中國海,因位於中國南邊而得名,中國稱為南海。專屬經濟區與領海區別大了去,但是美國是不承認專屬經濟區,只承認領海的國家,所以他們認為我們的專屬經濟區其實是公海。。。
③ 從我國領海基線向外延伸至()海里為我國的專屬經濟區,此海域是我國管轄海域,是「特殊的海洋國土」
200海里內,是專屬經濟區.
④ 領海、領水、內海、專屬經濟區、公海分別是什麼概念
⒈領海,曾被稱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帶和領水,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並具有一定距離寬度的帶狀海洋水域。
按海洋法,領海定義為:「國家主權擴展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
⒉自然地理中內海是指伸入大陸內的海,面積不大,僅有狹窄水道與大洋相通,海水較淺.這里的水文特徵受大陸影響.渤海為其中一例;在國際法中內海實際上被劃為內水的范疇,是領土的一部分,國家對其行使完全的、排它的主權。
⒊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在領海之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
在專屬經濟區內,沿海國在一定范圍內還享有行政管轄權、民事管轄權、刑事管轄權和國際法所賦予的其他權利的管轄。這一區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屬於領海,也不屬於公海,而是一種獨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
如果以國家對不同區域的權利范圍來劃分的話,在內海,國家擁有全面的主權性權利,在領海則享有受到部分限制的主權性權利,在毗連區,國家主要享有單純行政、司法方面的管制權而不享有全面的主權,而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國家只擁有經濟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權利。
內海在國際法中實際上被劃為內水的范疇,是領土的一部分,國家對其行使完全的、排它的主權。
領海以一國的領海基線為界與內海分開,國家對其擁有主權。但作為海洋的一部分,領海作為開放性水域在國際航運方面又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對無害的商業航運開放領海有利於國際經貿、文化往來,因此,海洋法在領海制度中規定了無害通過.
毗連區是領海之外鄰接領海的一片海域,寬度一般為12海里。國家對毗連區不擁有全面的主權,而主要是對在其領土、領海范圍內違犯特定法令的行為行使管制權。該區域類似於領海之外的一個"緩沖區",其目的主要是防止利用領海的邊緣進行走私、偷渡或敵對宣傳之類的違法行為。
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國家對海洋的經濟權利。其中專屬經濟區主要是針對國家對海洋底土及以上水體中的自然資源的專屬經濟權利,而大陸架則針對國家對海底大陸架及以下的自然資源的專屬經濟權利,所以,一國大陸架寬度的確定很大程度上決定於一國大陸架的實際地理分布,而不象專屬經濟區規定了固定的寬度。如前所述,國家對以上兩個區域的權利主要是經濟上的權利,而不涉及其它,因此在航運、海底電纜、管道架設等非經濟領域,其法律地位基本上相當於公海
⑤ 中國在太平洋有專屬經濟區嗎
太平洋屬於公海,離任意一個有主權的國家12海里外的海域都屬公海,中國的東海、黃海、南海均屬於公海,它們只是在主權上屬於中國,但外國船隻仍然可以隨意進入距12海里之外的海域航行。所以美國的海軍經常飄過南海地區,中國也沒辦法。
⑥ 東海經濟專區
你參考一下吧。
中日共同開發
中日就東海油田達成共識日本共同社在2008年6月16日報道說,5月份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日時已經與日本首相福田康夫達成暫時擱置領土爭議,聯合開發東海油氣田共享收益的共識。6月1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正式證實這一消息:中日兩國就東海油氣田問題達成原則共識,除在東海選擇一個區塊進行共同開發外,日本企業還將依據中國法律參與合作開發春曉油氣田。
1.中日就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
新華網北京6月18日(2008)電外交部發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雙方通過平等協商,就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
一、關於中日在東海的合作
為使中日之間尚未劃界的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雙方根據2007年4月中日兩國領導人達成的共識以及2007年12月中日兩國領導人達成的新共識,經過認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實現劃界前的過渡期間,在不損害雙方法律立場的情況下進行合作。為此,雙方邁出了第一步,今後將繼續進行磋商。
二、中日關於東海共同開發的諒解
作為中日在東海共同開發的第一步,雙方將推進以下步驟:
(一)由以下各坐標點順序連線圍成的區域為雙方共同開發區塊:
1、北緯29°31′,東經125°53′30〃
2、北緯29°49′,東經125°53′30〃
3、北緯30°04′,東經126°03′45〃
4、北緯30°00′,東經126°10′23〃
5、北緯30°00′,東經126°20′00〃
6、北緯29°55′,東經126°26′00〃
7、北緯29°31′,東經126°26′00〃
(二)雙方經過聯合勘探,本著互惠原則,在上述區塊中選擇雙方一致同意的地點進行共同開發。具體事宜雙方通過協商確定。
(三)雙方將努力為實施上述開發履行各自的國內手續,盡快達成必要的雙邊協議。
(四)雙方同意,為盡早實現在東海其它海域的共同開發繼續磋商。
三、關於日本法人依照中國法律參加春曉油氣田開發的諒解
中國企業歡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的有關法律,參加對春曉現有油氣田的開發。
中日兩國政府對此予以確認,並努力就進行必要的換文達成一致,盡早締結。雙方為此履行必要的國內手續。
2.共同社稱中日同意共同開發東海氣田
路透東京6月16日(2008)電---日本共同社周一引述消息人士的話稱,日本和中國已經同意聯合開發東海氣田共享收益。但日本政府稱尚未達成協議。
之前5月時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在日本會面,同意解決東海油氣資源爭議。
日本估計這些雙方存爭議氣田的已知儲量為9200萬桶油當量,但兩國均稱該地區實際儲量可能比這大得多。
共同社稱,雙方決定暫時擱置領土爭議,同意共同開發氣田。
天普大學(TempleUniversity)東京校區國際關系學教授Phil
Deans說:「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是巨大的進展。兩年前,雙方都堅持己見不肯妥協,好像看不到頭似的。」
共同社稱,預計兩國最早本周就將發布官方聲明。而日經產業新聞亦報導稱,協議正在定稿階段。
中國外交部對共同社報導不予評論,日本經濟產業省官員則稱尚未達成協議。
該官員說道:「仍在進行商談,沒有敲定什麽。」
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曾表示已作好開采春曉氣田的准備,至於其是否已經開始還不得而知。(完)
3.爭議緣由
由於東海最寬處僅為三百六十海里,因此中日雙方的專屬經濟區互相交疊。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果各自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出現的重疊區域需涉及的沿海國家通過談判解決。日本主張中日的專屬經濟區應按照中間線原則,以中日海岸中間線進行劃分。中國主張應該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因為東海大陸架是中國大陸水下的自然延伸,因此沖繩海槽才是中日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
該爭議海域有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儲備,中國和日本雙方對該領域的能源開采出現了沖突。
中日政府雖然舉行過幾次談判,討論在東海資源誰屬和開采問題,但卻無法尋找到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除了在劃分領海界線問題上有分歧外,中國在2003年開始開發的靠近中間線中方一側的春曉油田就快落成的消息讓日本政府顯得更焦急。中國外交部還多次表示,中國有關氣田包括春曉氣田的開發完全是在中國近海,而且這些近海也是與日方無爭議的,是行使自己主權權利的正常活動。對於中日在東海劃界問題上存在的分歧,中方一貫主張雙方通過外交談判加以解決。
4.關於專屬經濟區
專屬經濟區,又稱經濟海域,是指國際公法中為解決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因領海爭端而提出的一個區域概念。專屬經濟區是指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離另一個國家更近的點。專屬經濟區所屬國傢具有勘探、開發、使用、養護、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資源的權利,對人工設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環保等的權利。其它國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他符合國際法的用途(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等)。該國對其專屬經濟區的漁業資源和礦產資源擁有開發利用或准許它國利用的專有權。
關於專屬經濟區,聯合國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做出海洋法公約決議,有詳細規定。該公約簽署批准國已達160國。目前僅有美國、朝鮮、伊朗、泰國、利比亞等尚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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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我國的海洋領土包括什麼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
海洋國土包括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
海洋領土是一個國家領土的一部分。領土包括陸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國家領土分為領陸、領水(包括內水和領海)和領空3個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領水附隨於領陸。領空和底土又附隨於領陸和領水。
(7)中國哪個海是專屬經濟區擴展閱讀
我國的海洋領土爭議
我國與菲律賓、日本等國家在黃岩島、中業島、釣魚島等海洋領土問題上有爭議。海洋領土的爭議實質是各國對海洋資源等國家利益的爭奪。
中國東部和南部大陸海岸線1.8萬多千米,內海和邊海的水域面積約470多萬平方千米,各國都要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⑧ 中國有幾大海域
我國位於亞洲大陸的東部,面向太平洋。毗鄰我國大陸邊緣的渤海、黃海、東海、南海互相連成一片,跨溫帶、亞熱帶和熱帶,自北向南呈弧狀分布,是北太平洋西部的邊緣海。因緊鄰中國大陸,又有「中國近海」之稱,是中國的四大海域。
東海:島嶼個數最多,約佔全國海島總數的2/3(約4000多個),僅浙江沿海就有3000多個,而且分布比較集中。大島、群島也較多,並沿近海分布,如台灣島、崇明島、海壇島、東山島、金門島、廈門島、玉環島、洞頭島和舟山群島、南日群島、澎湖列島等島群。
南海:島嶼數量居第二,約有1700多個,占我國海島總數的1/4左右。其中絕大部分靠近大陸,主要大島和群島有海南島、東海島、上川島、下川島、大濠島、香港島、海陵島、南澳島、潿洲島和萬山群島,只有屬於珊瑚島群的南海諸島遠離祖國大陸。
黃海:黃海島嶼較少,只有500多個,主要分布於黃海北部、中部的我國大陸一側和渤海海峽,多為陸域面積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島,並主要以群島形式分布。
渤海:是我國海島數量最少的海域,只在沿岸有零星的分布,面積更小,主要有菊花島、石臼坨、桑島。分布格局上,在山地、丘陵海岸及河口附近較多,在平原海岸外很少有島嶼存在。
⑨ 我國海洋國土包括什麼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
我國海洋國土包括內海、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
海洋國土是一個沿海國家的內水、領海和管轄海域的形象統稱。管轄海域包括領海以外的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歷史性海域或傳統海疆等。中國的海洋國土,包括渤海全部、黃海、東海和南海的一部分、台灣島的周邊海域及國際海底區域的一部分,總面積約近300萬平方千米。
海洋領土劃定:
1、領海基線:量算領海的寬度要有一條起點線。這條起點線在海洋法中被稱為「領海基線」。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一般有3種確定沿海國領海基線的方法:一種是正常基線法,一種是直線基線法,還有一種是混合基線法。
2、大陸架: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
3、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在領海之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