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澳門逾期逗留2次,過了兩年即可進入澳門嗎
不可以。
1、逾期逗留不超過三十天者,一日罰款500。
2、一年內作出相同違反行為者,不得以繳款方式促使逾期逗留合規。
3、未按以上兩點逾期逗留者,視為非法移民,兩年內不得提出居留許可,延長逗留許可或外地勞工逗留許可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持用的出入境證件不得塗改、轉讓、損毀、偽造、變造,否則視為非法。例如上面這位讀者提到的縫合護照之舉,嚴格來說,就屬於變造護照,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您持用以上所說的「問題護照」入境,就會遇到麻煩,出境時,您將被阻止出境;入境時,邊檢人員需要重新核實您的身份,另外,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據法律對行為予以罰款、警告等處罰。
案例如下:
1、澳門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規章》,發言人梁慶庭指出,政府2009年曾將逾期逗留的罰款金額提高至每天200元,並引入累犯制度,一度大幅減少相關違規行為。
但近年逾期逗留再有上升趨勢,2011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逾期逗留,故當局建議再次提高罰則。
2、根據澳門官方數據統計,逾期逗留人員多數來自內地,發言人梁慶庭指出,由於逾期逗留並未涉及犯罪,在實際操作中不會調查其逗留的原因,因此無法確定逾期逗留者的目的,同時,加重處罰力度是從城市管理角度出發,有必要作出進一步措施,控制逾期逗留人數。
㈡ 在澳門逾期了8天請問會怎麼處理下次還能進嗎
找了一下法律條文,要罰款的話是:20000*2.5%=500一天,拘留和驅逐出境是少不了的。早走早好....
被驅逐出境後有個禁止入境期(具體多久不清楚,一般是二,三年吧),過了這個期限就可以進。
第四條
拘留
一、被發現處於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狀態者,由治安警察局拘留,或由其他執法人員拘留並交由治安警察局進行驅逐程序。
二、拘留期限以執行驅逐出境所需時間為限,但不得超過六十天。
三、超過四十八小時的拘留,須由法院宣告,且僅得以確保驅逐出境措施的執行為由或以保安理由作出宣告。
四、拘留僅作驅逐程序之用,並不產生任何其他有損被拘留人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驅逐出境
一、處於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狀態的人士須被驅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但不妨礙其應負的刑事責任及接受法律規定的其他處罰。
二、命令驅逐出境的許可權屬行政長官,該許可權可授予他人。
第二十九條
因居留許可而應繳的費用
一、居留許可僅在繳納金額為澳門幣20000元的費用後方產生效力,而在免繳費用的情況下,則自作出免繳決定之日起產生效力。
二、下列人士,免繳第一款所定的費用:
(一) 中國公民;
(二) 葡萄牙公民;
(三) 第二條所指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家團成員;
(四) 規定免繳此項費用的國際條約所指的人士;
(五)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當局的外聘人員,或為獲判給公共工程的企業或公共服務特許企業提供服務的外聘人員;
(六) 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動產的買受人或預約買受人,但預約買受人必須自繳納有關費用的最後期限起一百八十日內證明已履行該本約合同。
三、如居留許可惠及第二條所指的利害關系人的家團成員以外的其他家團成員,申請人應繳納的費用增至兩倍。
四、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以上數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亦可免繳有關費用。
第三十二條
逾期逗留
一、對在許可期限屆滿後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但不超過三十日的人,每逾期一日,科以等同於本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所定費用2.5%的罰款,有關違法者在被拘留或自行投案後須即時繳納罰款。
第十二條
禁止入境
被命令驅逐出境的人士,在被驅逐出境後,禁止於驅逐令中所定的期間內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二十一條
非法再入境
任何違反第十二條所指禁止再入境的命令者,處最高一年徒刑。
㈢ 澳門一年內2次逾期一年不能進,這一年時間怎麼算的
澳門拒絕入境一年是按照你簽證上離開澳門的那一天起算,然後在這一天上加上365天,出入境系統里才會取消你的進入澳門限制,你才可以進入澳門。
拓展資料:
一.探親簽證的有效期分一年有效和三個月有效,不管有效期過期與否,都可以去申請延期逗留,一定要在你有效逗留期最後一天之前去申請。 聽說,一年有效期的簽證可以在90天逗留期快到期的時候,去拱北關閘找工作人員,說明你的簽證馬上要到期了需要出入關一次,據說有工作人員會帶你走一趟往返,這樣就又有3個月有效逗留了。但是,這種模式肯定不適用探親簽證三個月有效的人!這也是一種可以延期逗留的方法,有需要的話還是去關閘試一下,畢竟情況天天變,現在真不知行不行的通。
二.如果辦理延期的時候發現不見了,可以去北安警察局列印的,就在出入境大廳隔壁。入境紙列印有很多地方,入澳門的入境紙暫時不要扔掉,等回來內地再扔,因為換旅行證和延期都可能會用上。
三.根據第142014號行政法規──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規章》關於逾期逗留的規定,對於逾期逗留罰款金額,由過往的每日澳門幣二百元調升至澳門幣五百元。上述的罰款規定不適用於1年內曾在本澳逾期逗留的人士。對於不繳納罰款及不適用罰款規定的人士,均被視為非法移民,出入境事務廳將不受理其於兩年內所提出之居留許可、延長逗留許可或外地勞工逗留許可的申請。超期半年的已被視為非法移民,出入境事務廳將不受理其於兩年內所提出之居留許可、延長逗留許可或外地勞工逗留許可的申請。且會被驅逐出境和禁止於驅逐令中所指的期間內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㈣ 在澳門超過7天怎麼辦
超過七天需要到關閘罰款處罰款, 一天是200塊葡幣, 如果你不想交罰款, 就兩年不可入澳門,
如果超過60天,則三年不可入澳門
很高興為你解答
——澳門社區
㈤ 在澳門逗留超過了規定的七天,會怎麼處理有什麼影響會不讓再入境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4
㈥ 澳門逾期出關後果
法律分析:1、逾期逗留不超過三十天者,一日罰款500
2、一年內作出相同違反行為者,不得以繳款方式促使逾期逗留合規
3、未按以上兩點逾期逗留者,視為非法移民,兩年內不得提出居留許可,延長逗留許可或外地勞工逗留許可申請
4、再嚴重者會被驅逐出境,禁令期間不許進入澳門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內地公民往來香港、澳門以及港澳同胞來往內地,須向對外開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邊防檢查站出示出入境證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記卡,接受查驗。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邊防檢查站有權阻止出境、入境:(一)未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件、港澳同胞回鄉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的;(二)持用偽造、塗改等無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件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冒用他人往來港澳通行證件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的;(三)拒絕交驗證件的。具有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並可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㈦ 在澳門逗留超過了規定的七天,會怎麼處理有什麼影響會不讓再入境嗎
在澳門逗留超過了規定的七天一般會處以每日200澳幣的罰款,若長時間逗留,會被驅逐出境且下次限制入境。
根據經第23/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3號行政法規第32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逾期逗留不超過30日者,每逾期逗留一日,罰款200澳門元。
倘若於180日內重犯或逾期逗留超過30日者,即被視為非法移民,須被驅逐出境及被禁止於某段期間再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逾期逗留並非刑事罪行,故不會因此而被判處剝奪自由的刑罰。
(7)中國人在澳門逾期多久能去擴展閱讀:
2009年,澳門特區政府曾將逾期逗留的罰款金額由最初每天澳門幣20元提高至200元,並且第一次針對180天內再次逾期逗留的人士引入累犯制度。新規定實施後,逾期逗留的總人數隨即大幅下降。與2009年相比,2010年有關人數銳減10萬,收到了預期的效果。
然而,近年逾期逗留的人數再有上升的趨勢,且以逾期逗留不超過30天者為主。梁慶庭指出,2011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
此外,180天內再次作出逾期逗留行為的人數也有逐年上升的趨勢,2013年平均每天超過5人。因此,為了更有效預防逾期逗留,特區政府制定了《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規章>關於逾期逗留的規定》行政法規草案。
㈧ 《港澳通行證》在澳門呆的時間超過怎麼辦
港澳通行證》在澳門呆的時間超過會被遣回。
簽注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其中香港G簽和L簽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注。澳門簽注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
㈨ 澳門逗留超期處罰有什麼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規章》中規定:
一、對在許可期限屆滿後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但不超過三十日的人,每逾期一日,科以等同於本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所定費用2.5%的罰款,有關違法者在被拘留或自行投案後須即時繳納罰款。
二、曾於一年內作出相同違法行為的人,不得根據上款規定以繳納罰款的方式促使有關逾期逗留的狀況合乎規范。
三、未按第一款規定及在該款所指的期間促使逾期逗留的狀況合乎規范的人,視為非法移民,其於兩年內不得提出居留許可、延長逗留許可或外地勞工逗留許可的申請,出入境事務廳對此等申請將不予受理。
(9)中國人在澳門逾期多久能去擴展閱讀
澳門入境許可及逗留許可:
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入境許可,須由利害關系人或其代理人填寫格式一的文件,經出入境事務廳,向行政長官申請。
二、提出申請時,申請書內可包括申請人的家團成員。
三、根據格式二的文件而批給的入境許可,應自批給之日起一百二十日內使用,否則,該入境許可即告失效;入境許可容許其持有人於該許可所定期間,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
四、對於有意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無以上數款所指入境許可或簽證的人,出入境事務廳可批給入境許可及為期最長三十日的逗留許可。
五、行政長官得以批示決定某些人士或群體、某國家或地區的國民或居民不得獲給予上款所指的許可,而應事先獲得入境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