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警屬於哪個部門管
1、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
主要由內衛總隊、機動總隊、海警總隊、院校和科研機構等組成,主要擔負執勤、處突、反恐怖、海上維權執法、搶險救援以及防衛作戰等任務。
2、各級武警內衛部隊受當地政府和上級武警領導機關領導。
3、武警邊防部隊、消防部隊和警衛部隊,歸公安部門領導。
4、武警水電部隊、黃金部隊和交通部隊,業務上分別歸公安部和國土資源部、國家冶金管理總局、交通部領導。
5、武警森林部隊實行林業部門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以林業部門為主、中央和地方領導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
(1)中國武警歸哪個省管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系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2. 武警歸哪個部門管轄
法律分析: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
法律依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管理體制的決定》 一、領導關系與職能分工
武警部隊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
國務院主要負責武警部隊日常任務賦予、規模和編制定額、指揮、業務建設、經費物資保障。國務院對武警部隊的領導,主要通過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在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方面,武警總部接受公安部的領導和指揮,總隊及其以下武警部隊接受同級公安部門的領導。公安部部長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長,地、市、州、盟公安處(局)長,分別兼任武警部隊和總隊、支隊第一政委。
中央軍委主要負責武警部隊的組織編制、幹部管理、指揮、訓練、政治工作。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的領導,主要通過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組織實施。
武警部隊平時執行正常勤務的兵力使用,按照現行規定辦理。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需要使用武警部隊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可按照規定許可權調動使用本行政區域內的武警部隊;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動使用武警部隊時,報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
3. 武警部隊歸哪裡管
法律分析: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主要由內衛總隊、機動總隊、海警總隊、院校和科研機構等組成,主要擔負執勤、處突、反恐怖、海上維權執法、搶險救援以及防衛作戰等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保障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履行職責,建設強大的現代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由黨中央、中央軍事委員會集中統一領導。
4. 武警歸公安部管嗎
武警並不是完全歸公安部管。
武警屬於武裝力量組成部分,由軍事權機關中央軍委管轄,受中央軍委與國務院雙重領導,公安部只是行政權機關國務院的一個部,從級別上而言,中央軍委與國務院是同一級別,二者相互獨立。
武警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公安現役部隊與武警內衛,公安現役部隊屬於公安部系統,實行兵役警制度的武警代管編制,武警內衛則是維護國家內部穩定配合國務院有關機關執行執法任務,與解放軍這個國防軍在對內與對外的職責上分工,鑒於武警部隊在實際業務上主要配合公安部,因此也主要配合公安部工作,公安部部長兼任武警第一政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第二條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十條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平時執行任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或者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織指揮。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平時與人民解放軍共同參加搶險救援、維穩處突、聯合訓練演習等非戰爭軍事行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戰區指揮。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戰時執行任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或者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戰區組織指揮。
組織指揮具體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第十一條 中央國家機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與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中央國家機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重大活動安全保衛、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搶險救援等需要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協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需求。
執勤目標單位可以向負責執勤任務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提出需求。
5. 中國武警歸哪個部門管轄
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主要由內衛總隊、機動總隊、海警總隊、院校和科研機構等組成,主要擔負執勤、處突、反恐怖、海上維權執法、搶險救援以及防衛作戰等任務。
武警部隊設武警總部(正大軍區級)、指揮部(正軍級)、總隊(正軍級、副軍級)、支隊(旅、團)四級領導機關。各省級(市、區)設武警總隊(正軍級、副軍級),各地級(市、州、盟)設武警支隊(旅、團級),各縣級(地市轄區、市、縣)、
鎮設有武警大隊(營級)或中隊(連級)。武警總部,設司令部(副大軍區級)、政治部(副大軍區級)、後勤部(正軍級)、各警種指揮部(正軍級)及各機動師。
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武警部隊職能屬性不變,不列入解放軍序列。
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
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職能任務:
按照黨中央和中央軍委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武警部隊將主要擔負執勤、處突、反恐怖、海上維權、搶險救援、防衛作戰等任務,拓展了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和國家安全職能。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下列安全保衛任務:
1、國家規定的警衛對象、目標和重大活動的武裝警衛;
2、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公共設施、企業、倉庫、水源地、水利工程、電力設施、通信樞紐的重要部位的武裝守衛;
3、主要交通干線重要位置的橋梁、隧道的武裝守護;
4、監獄和看守所的外圍武裝警戒;
5、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點區域、特殊時期的武裝巡邏;
6、協助政法機關依法執行逮捕、追捕、押解、押運任務,協助其他有關機關執行重要的押運任務;
7、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
8、國家賦予的其他安全保衛任務。
(5)中國武警歸哪個省管擴展閱讀:
武警部隊的前身是公安部隊。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同實行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作為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
1985年8月,公安部先後發出《關於改善和調整邊防體制的通知》和《關於改進和加強消防部隊領導管理的幾項規定》的通知,分別將全國邊防武裝警察和消防武裝警察以及警衛武裝警察從武警總部劃出,歸各級公安部門領導。
為了進一步加強武警部隊建設,1996年10月,中央軍委先後將解放軍陸軍部隊的14個步兵師轉隸武警部隊序列,直屬武警總部領導管理,作為武警部隊的機動部隊。1999年初,又將原列入在武警部隊序列,隸屬於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水電、黃金、交通、森林部隊,明確交由武警總部領導。
2017年12月28日,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領導指揮體制調整後武警部隊的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不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
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6. 武警屬於哪個部門管轄
武警受中央軍委和國務院的雙重管轄。
7. 中國武警歸哪個部門領導
現在是軍委和國務院共同領導、管理。
武警序列中的武警部隊(內衛、水電、交通、黃金、森林部隊五個警種)隸屬於武警總部,武警總部由軍委和國務院統一領導、管理,各級內衛部隊在配合公安行動時接受公安機關的分級指揮,這種體制叫「兩統一分」;
武警序列中的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三個警種)隸屬於公安部,和武警部隊沒有隸屬關系。
99年以前的情況
82年到85年,武警部隊(解放軍內衛部隊和兵役制公安民警共同轉隸組建)受軍委和國務院的統一領導,各級部隊由公安機關分級管理和指揮(注意當時的公安機關是武警部隊的管理部門,公安是武警的上級),這種體制叫「一統兩分」;
85年以後,公安現役部隊脫離武警總部、由公安部直接領導,但是接受武警總部的軍事政治指導,同時列入武警序列;
85年到88年,解放軍基建工程兵部隊和武裝森林警察先後轉隸列入武警序列(就是現在的武警專業警種部隊,也就是水電、交通、黃金、森林部隊),由國務院相關各部委領導、接受武警總部的軍事政治指導;
95年,武警總部脫離公安部,實行現在的管理體制、由軍委和國務院直接領導、管理(96年武警總部又從副大軍區升格為正大軍區、和公安部平級,98年武警司令員第一次被授予上將銜),但是公安現役部隊的體制不變、依然隸屬於公安部、列入武警序列;
99年,四個專業警種全部移交到武警總部,和國務院各部委之間不再有隸屬關系,只是接受各部委的業務指導。
之後就一直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