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開庭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不同,開庭時間也不同:
1、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2、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後,再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B. 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呢
法律分析:我國國家民事訴訟的開庭時間是: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後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C. 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在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規定具體的開庭時間,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安排開庭時間。一般而言,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6個月之內審結。開庭時間一般在這兩個時間段內由法院自由安排。但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D. 民事訴訟一般開庭要多久
民事訴訟開庭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 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具體多長時間不能確定,需要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法院案件的排庭情況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F. 一般民事訴訟多長時間開庭
民事訴訟開庭時間的規定:
1、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
2、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
3、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達的,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G. 民事訴訟庭審一般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復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H. 民事訴訟立案到開庭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從起訴到開庭需要大約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民事訴訟法對審理期限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普通程序,針對案情相對復雜的。另一種是簡易程序,適用案件相對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