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女人從哪個朝代開始裹腳的
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游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Ⅱ 中國婦女纏足是從什麼朝代開始的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源自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2)中國婦女從哪個朝代開始裹小腳擴展閱讀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近千年。
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纏足開始於北宋中後期,興起於南宋。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
《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 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有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Ⅲ 古代女人裹小腳是從哪個朝代開始的
裹小腳即纏足,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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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纏足的原因及危害
纏足之習風行,概因朝廷選美造成。歷代宮眷,為防「御前奔趨無顛蹶之患」,「皆不選纏足之女,是以民間爭相裹足,以避選美之令」,遂形成民風,是被逼無奈所成。
後來,官勢之家婦女均纏足,本來不美,反而恥笑田野農婦天足是「還未進化」,偏見蔓延,不徑而走,相習成俗,甚至在宣化竟有「小腳會」,以小為榮。
因為纏足矯揉造作,違反生理科學,在近代遭到眾多進步人士反對。清光緒二十四年,上海成立「天足會」,勸導婦女不要纏足,天下一呼而立。北京也成立過此類組織,中流社會以上婦女不纏足者日多。
其實,自古婦女反對纏足者不乏其人。記得有如此一件趣聞:杭州人趙鈞台到蘇州買妾,一媒人介紹一李姓姑娘,容貌絕佳,就是其足未裹。趙頗嫌之。媒人說此女很有詩才,趙想戲弄一番,便以弓鞋為題當面測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纏足
Ⅳ 女人裹足是從中國哪個朝代開始實行的
傳統中國婦女裹小腳,一直被當成封建禮教迫害婦女的罪證。其實,翻開史書,不難發現,在歷史上堅決抵制婦女裹足的是那些具有堅強人格魅力的道學家,裹足,這種曾經在歷史上殘害無數婦女的惡俗實屬一種民間流傳的美容術,而不是禮教。始終反對婦女纏足的倒是倡導禮教的儒者。
中國婦女裹小腳的風氣是從晚唐開始的,比漢代的獨尊儒學晚了好幾個世紀。據史料記載,始作俑者是晚唐亡國的皇帝李後主,他沉迷酒色,他很欣賞小腳的女人走路的模樣,從此女人裹小腳的風氣傳播開來。
到了明清裹足蔚然成風,清代順治二年和康熙三年曾兩度禁止,但終敵不過傳統習慣,旋禁旋弛,連清人婦女也被漢化,穿上瘦金蓮方。這種情況說明,傳統婦女裹足並不是統治者的指令,更不是儒家禮教的規范。
Ⅳ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Ⅵ 中國歷史上婦女纏足是哪個朝代開始的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
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
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但是此種說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
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Ⅶ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據傳是南唐後主李煜的愛好導致的,所以女性裹小腳的習俗自然是從南唐開始的。所謂裹腳就是從女性三四歲腳還柔軟的時候把腳趾向後彎曲再拿布條定型的過程,這個過程極其痛苦所以才會有“小腳一雙、淚眼一缸”這種話,幸好現在這種畸形的美已經消失了,真不知道裹了一千多年腳的女性受到了多大的痛苦。
再然後就是宋朝極其推崇裹腳,可以說就是當時創造出的三從四德徹底改變了女子的地位。尤其是後來朱熹他老人家提出來的學問更是把女德推到了風口浪尖,因此當時小腳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為了限制女子出門,畢竟他們認為貞潔的女子就應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明清時期女子的思想禁錮越發嚴重所以裹小腳的習俗一直都在流傳,直到清朝末期西方思想進入人們的視野一些先進的大學生才開始了反抗裹腳的運動。
Ⅷ 中國古代婦女"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
那時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
另外,古代有著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一個重要辦法。
古代女子纏足之後,人們稱作「三寸金蓮」。
這個裹滿布條的小腳成為了最為隱私的部位,專供自己的男人使用。
在當時,小腳是絕對不能讓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會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有人以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
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
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Ⅸ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南唐後主李煜在唐人對「弓鞋」痴迷的審美基礎上,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並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試驗,始行纏足之法,開創了中國女性纏足的記錄。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纏足一事自唐代開始,起源於波斯人的舞蹈。南唐與大唐相距不遠,況且,纏足起源於舞蹈一說的可信性也較之前者尤甚。或許李後主的娘只是一個著名的纏足者,而非開創者。
正如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一樣,古時女人纏足也是被逼於當時社會的現狀,相傳朱熹朱老爺子極力倡導纏足,認為這是天下大治的基礎,因為女人纏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離「靜處深閨」。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中國女孩在束腳的過程中簡直是九死一生。
而關於放足,從清朝康熙大帝詔禁漢人裹腳直到清朝末年,仍舊有相當多的人積習難改或迫於壓力一直纏足。直到民國時期,中國女性才真正結束纏足的歷史。
(9)中國婦女從哪個朝代開始裹小腳擴展閱讀:
放足之艱難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經詔禁漢人裹腳,違者拿其父母問罪。盡管雷厲風行,收效卻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請求解除禁令獲准,於是民間足之風又大盛,影響到滿族女子也紛紛起而裹足。
乾隆又多次降旨嚴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滿族女子的裹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並下決心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這一舉措使康有為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
英國傳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紀初的中國南方發動了「天足運動」,並成立了「天足會」。在漢口的維多利亞劇院,商會會長親自安排座位,讓政府官員都來聽立德夫人的講演。她的聽眾穿著官服,帶著隨從,端著很大的架子。
他們感到,由一個女人來和他們討論一個中國人敏感的話題——女人的腳,是不可思議的。官員的威懾力嚇得她的翻譯臨陣怯場。幸好一位中文講得極好的傳教士趕來救場,立德夫人的講演才得以進行。
立德夫人還藉助權威,她讓人把張之洞反對纏足的語錄用紅紙寫了貼在會場里,很起作用。她認為張之洞是中國最有學問的總督。在漢陽,她在宣傳集會上,讓放了足的婦女們站起來,她們當著大家的面笑著站了起來,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幾乎走遍了中國南方,去了武昌、漢陽、廣東和香港,又去了澳門、汕頭、廈門、福州、杭州和蘇州。這對於一個外國婦女來說,的確需要極大的勇氣。
她說,「如果你還記得小時候第一次踏進冰冷的海水時的感覺,那麼你就能體會到我現在動身去中國南方宣傳反對裹足時的心情。對那裡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國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風俗之一。」
但是她還是一腳踏進了冰窟。纏足這種折磨中國婦女一生的野蠻習俗給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報,許多男人和女人當場捐款參加天足會,表示自己不纏足,也要勸別的女子不再纏足。
Ⅹ 中國女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裹小腳的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10)中國婦女從哪個朝代開始裹小腳擴展閱讀: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庄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紅樓夢》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詞,有人解釋是罵纏足。
禁令歸禁令,纏足的風氣依然很盛。軍閥孫殿英盜乾隆、慈禧墓時,發現乾隆帝身旁躺著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蓮三寸的漢族女子。纏足時髦,且「腳小能遮三分丑」,為了對抗諭旨,八旗女子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族三寸金蓮的纏足方式。
把腳纏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條兒』。」據說光緒中葉最盛行時,八旗女子幾乎無人不纏。「刀條兒」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歲時纏,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較漢族女子的「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要小得多。
「刀條兒」屬「下有對策」,雖比「盈尺蓮船」好一點,但在酷愛三寸金蓮者看來,仍是其丑無比,有《嘲旗足》詩曰:「亭亭如玉站門頭,似與人看又似羞,怪底風流誰氏女,不諳纏足善梳頭。」
清朝滅亡後,對滿族女子的纏足禁令已成廢紙一張,滿族女子為了生計,主要是與漢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漢族女子纏足,不過此時纏足之風已是強弩之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