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晚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結婚登記地點:男女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攜帶證明:1.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2.居民身份證。3.婚姻狀況證明。4.二寸彩照3張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⑵ 晚婚多少歲算晚婚
我國晚婚年齡為: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初婚年齡的計算方法,以結婚證書上批準的日期為准。我國對最晚結婚年齡沒有限制,只要男方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年滿二十周歲即可辦理結婚登記。
一、多大年齡算晚婚
在法定婚齡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法定婚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的結婚年齡的界限,並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界限。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遲於法定婚齡三年及以上結婚者(女23周
歲,男25 周歲),即為晚婚。現行規定是根據中國的婚姻習慣和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的要求確定的。晚婚對控制人口數量的作用:
1、是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於減少生育量;
2、是拉長兩代人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目。
二、晚婚法定婚假是多久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 周歲,男 25 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
⑶ 法定晚婚年齡
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民法典》中並沒有晚婚年齡規定,而是政府提倡、鼓勵的一個結婚年齡。我們一般認為是男生年齡滿25周歲,女生滿23周歲才能認定為晚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法定年齡是指男生要滿22周歲,女生要滿20周歲。在這基礎上結婚才是法律承認的婚姻,要不然算早婚了。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如果一方為再婚,另一方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達到晚婚年齡,也不屬於晚婚。法定結婚年齡是《民法典》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晚婚年齡是計劃生育法規所規定的提倡結婚年齡,在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基礎上各往後推3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⑷ 晚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國晚婚年齡為: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初婚年齡的計算方法,以結婚證書上批準的日期為准。我國對最晚結婚年齡沒有限制,只要男方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年滿二十周歲即可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⑸ 國家規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晚婚年齡是多少
國家規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未到法定婚齡的男女雙方是不得結婚的,也不能進行結婚登記,形成婚姻關系也屬於無效婚姻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⑹ 中國晚婚年齡
法律分析: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我國民法典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⑺ 婚姻法晚婚年齡是多少
法定婚齡以上三年結婚的是晚婚,即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23周歲即是晚婚。晚婚的定義: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但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或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晚婚假天數按地方性行政法規規定有所不同)。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現在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從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後,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晚婚對控制人口數量的作用:一是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於減少生育量;二是拉長兩代人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目。晚婚是實行計劃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長的重要內容之一。晚婚還有利於提高人口素質。青年時期是長身體、長知識的時期。晚婚既可以使青年把更多的精力用於學習、工作和勞動,為德、智、體的全面發展奠定牢固基礎,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對人口素質的要求,又可以使青年懂得更多的優生、優育的科學知識,有利於下一代人口素質的進一步提高。
一、晚婚晚育有什麼好處?
(1)從計劃生育方面講,晚育可以延長人類繁衍的周期,有利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
(2)雖然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男女生殖器基本發育成熟,但心、肺、腦、骨骼等要到25歲左右才完全成熟,過早生兒育女對自己、對後代的身體都不利;
(3)20~30歲人的精力最旺盛,是專心學習、積極工作、發明創造、在事業上大有成就的黃金時 代,不能讓結婚、生育浪費了青春;
(4)晚婚晚育還有利於家庭經濟生活的安排和對子女的教育。
二、結婚登記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5)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⑻ 中國晚婚年齡
中國法定晚婚結婚年齡是,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同時結婚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基於自願辦理結婚登記;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4、雙方無配偶。
結婚登記程序是怎樣的
結婚登記程序具體如下: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5)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⑼ 晚婚年齡一般是多少
在法律規定中晚婚年齡並沒有規定在多少周歲。
國家現在正在大力支持計劃生育政策和控制人口上升,晚婚也是重要內容的其中一項,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年齡和法定年齡相比沒有法律限制,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是被鼓勵的。條件符合晚婚的雙方在法定婚假基礎增加一周,工資、獎金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