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法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合法結婚證年齡是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㈡ 中國幾歲可以領結婚證
男性二十二周歲,女性二十周歲領可以領結婚證。
我國男女結婚的法定婚齡是男性二十二周歲,女性二十周歲。法定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基於婚姻關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決定。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㈢ 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
法律分析: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要達到結婚法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㈣ 現在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年齡一般是:男不得小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小於二十周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㈤ 結婚證法定年齡多少歲
結婚證法定年齡是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
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這一規定說明:
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
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法律規定,保護婚姻關系的需要;
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㈥ 中國領結婚證法定年齡
領證法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民法典》第1047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法律效力
一、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關系無效。
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登記後,雙方建立起婚姻關系,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條件時起算。
二、未到法定婚齡結婚,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扶養、忠實等法定義務。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也不享有夫妻之間的互相繼承遺產、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擔任監護等權利。
三、未到法定婚齡結婚,解除關系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是因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產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才屬於法院處理的事項。
㈦ 合法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我國法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辦理結婚證的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男子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領結婚證年齡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九合法。只要有一方不滿足法定結婚年齡的,就不能辦理結婚證。另外的,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
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㈧ 領結婚證的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領結婚證的法定年齡為男生滿二十二周歲,女生滿二十周歲。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即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要達到結婚法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㈨ 領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一、領結婚證年齡是多少
1、男方滿二十二周歲、女方滿二十周歲可以領結婚證。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二、辦理結婚證需要材料是什麼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領結婚證一定要做婚檢嗎
領結婚證並不是一定要做婚檢。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做婚前檢查。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㈩ 結婚證的法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法定可以結婚的年齡是男二十二周歲以上,女二十周歲以上,法律鼓勵晚婚晚育。雙方須親自到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可以領取結婚證。以下兩種情況即使到了結婚年齡也不能領取結婚證:第一,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第二,一方或者雙方有醫學上認定不應該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