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Ⅱ 刑事拘留最長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Ⅲ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久
刑事案件拘留最長為三十七天。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判定需要逮捕的,應在拘留後三日之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審查批准。對於情況特殊的,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到四日。對於重大嫌疑分子,涉及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到三十日。所以根據情形前後時間加起來那麼可能達到37天。Ⅳ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多久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按照《治安處罰管理條例》和《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治安拘留最長期限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天。不過,拘留只是刑事案件處理的開始,37天內會變為逮捕,然後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直到法院判決生效為止。時長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間。所以,刑事拘留最長的期限是37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Ⅳ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久
刑事拘留是一種短期強制措施,期限最長不超過37日。通常來說,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後,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必須立即釋放被拘留人,並發給釋放證明。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檢察院則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Ⅵ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 最長期限,按照《 刑事訴訟法 》等,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 拘留期限 為37天。不過,拘留只是刑事案件處理的開始,37天內會變為 逮捕 ,然後就是長時間的 羈押 ,直到法院判決生效為止。時間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間。當然,也有可能變為 取保候審 。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 批准逮捕 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Ⅶ 刑拘期限是多長時間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主要包括下面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