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和外國人結婚在哪裡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和外國人結婚在大使館去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②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流程,具體如下:
1、外國人向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護照等,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
2、該外國人必須到我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
3、該外國人和與之結婚的中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我國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證的領取:
1、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
(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③ 中國人跟外國人結婚在哪裡領證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護照、駐華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結婚,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④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一、中國人與外國人怎麼領結婚證
1、國內一方需要證件和資料
1)本人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如果超過有效期,提前重新申請辦理),常住地戶口本(戶主一頁和本人一頁)。
2)所在單位開取的自身情況說明(如果在學校,學校需要開取相關證明)。
二、中國人與外國人領證注意事項
1、外國人簽證問題
假如他在學校,暫時不用申請新的證明。畢業後在國內找工作,用人單位會辦理簽證。如果婚後沒有找到工作,去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請探親簽證。
2、在哪裡辦結婚證
在自己戶口所在地省會的民政局辦理即可,這是屬於跨國婚姻登記,最好提前詢問工作人員所需資料和注意事項,跨過婚姻不同於國內正常領證流程,所以要認真對待。
3、外國人為外籍僑民
一方為外籍僑民,必須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居留證以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單位、公司出具的自身狀況證明。
假若雙方進行婚檢,還要提交醫院開具的婚檢報告,一般對所有資料審核無誤後,會當場頒發結婚證。
⑤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1、國內一方需要證件和資料1)本人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如果超過有效期,提前重新申請辦理),常住地戶口本(戶主一頁和本人一頁)。2)所在單位開取的自身情況說明(如果在學校,學校需要開取相關證明)。3)申請結婚證明書。
2、外國人需要證件和資料1)本人護照、身份證(其他可以證實身份的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給予的在國內居住的有效證件,一般是《外國人居留證》。3)外交部或駐外大使館頒發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除了上述資料,雙方還要准備3張近期兩人免冠半身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⑥ 外國人和中國人結婚在哪裡辦理手續
男女雙方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護照、駐華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結婚,發給結婚證。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⑦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領證,一,外國人向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護照等,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二,該外國人必須到我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三,該外國人和與之結婚的中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我國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有關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⑧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證的領取如下:1、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館認證,或經第三國駐華使館認證。
一、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1、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證的領取如下:
(1)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館認證,或經第三國駐華使館認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中國人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中國人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應提供: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⑨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登要去什麼機關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時除須提交有關證件外,還須持男女雙方的照片。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了解,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應准予登記。在申請後的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