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國共有多少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截止2021年查詢,全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333個地級市、2844個縣級行政區、38741個鄉級行政區(數據統計於2020年)。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B. 中國有多少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中國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
截至2020年底,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333個地級行政區、2844個縣級行政區、38741個鄉級行政區。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區域位置
中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龍江江心,南到南沙群島的曾母暗沙。西起帕米爾高原,東至黑龍江、烏蘇里江匯合處。陸地面積960萬平方千米,陸上邊界2萬多千米。
領海由渤海(內海)和黃海、東海、南海三大邊海組成,東部和南部大陸海岸線1.8萬千米。
中國陸地邊界長達2.28萬公里,東鄰朝鮮,北鄰蒙古,東北鄰俄羅斯,西北鄰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西和西南與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不丹等國家接壤,南與緬甸、寮國、越南相連。東部和東南部同韓國、日本、菲律賓、汶萊、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隔海相望。
C. 全國多少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我國有5個自治區和4個直轄市。自治區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寧夏回族自治區(寧)、西藏自治區(藏)、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直轄市包括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滬)、重慶市(渝)。
1.中國一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2.23個省: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3.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4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5.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D. 全國多少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全國一共有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省份,即中國的省級行政區,是行政地位與省相同的行政區,為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一、四個直轄市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滬)、重慶市(渝)
1、北京(京)
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為陪都,稱為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平」。建國後做為全國政治文化中心,改稱「北京」,名稱一直沿用。1949年設為直轄市。
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
2、天津(津)
唐宋以前,天津稱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
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
3、上海(滬)
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為中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
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了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當時還沒有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稱「申」。
4、重慶(渝)
重慶古稱「巴」(註明:是巴郡,非巴國)。秦時稱江州。隋稱渝州。北宋稱恭州。重慶之名始於1190年,因南宋光宗趙敦先封恭王,後登帝位,遂將恭州升為重慶府,取「雙重喜慶」之意。1997年,重慶設為直轄市,並轄原四川省的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
隋時,嘉陵江稱渝水,重慶因位於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慶簡稱「渝」。
1、黑龍江省(黑)
1671年為抵禦沙俄東侵,清政府在黑龍江沿岸修築黑龍江城(黑河舊城),設置黑龍江將軍,管轄黑龍江流域。1907年改為黑龍江省。
取全稱中的「黑」字作為簡稱。一說簡稱源於河流黑龍江。
2、吉林省(吉)
吉林源於名為「吉林烏拉」的吉林市,滿語意為「沿松花江的城市」,其1673年建城,今為吉林省第二大城市。1676年置吉林將軍。1907年將其轄區改稱吉林省。
取全稱中的「吉」字作為簡稱。
3、遼寧省(遼)
秦漢魏晉時代,在遼河以東設遼東郡,以西設遼西郡。北宋時,在今河北、遼寧一帶,契丹族建立遼國。遼金時代設置遼陽府。元設遼陽行省。明設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因遼河流域為清朝發源地,取「奉天承運」之意,改為奉天省。1929年,取「遼河流域永遠安寧」之意,改稱遼寧省。
取全稱中的「遼」字作為簡稱。一說因境內有遼河,故簡稱「遼」。
4、河北省(冀)
戰國時,黃河以北的齊國土地稱為河北。漢設河北縣。唐設河北道。轄區與今有出入。1928年設河北省。
轄區相當於中國最早的地理著作《禹貢》中的冀州,故簡稱「冀」。
5、山西省(晉)
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西的地區稱為山西。元時,稱太行山以西為山西,設河東山西道宣慰司,這是山西作為政區名稱的開始。明處設山西省。
轄區為春秋時晉國地,故簡稱「晉」。
6、青海省(青)
因境內有青海湖,故得名青海省。據《水經注》記載,早在公元前5世紀時,這里就稱青海了,也有寫作西海的。唐以後多以青海為正名。1928年設青海省。
取全稱中的「青」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境內有青海湖故簡稱「青」。
7、山東省(魯)
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東的地區稱為山東。金時,在開封以東地區設山東東路、山東西路,這是山東作為政區名稱的開始。清初設山東省。
轄區為春秋時魯國地,故簡稱「魯」。
8、河南省(豫)
古稱黃河以南地區為河南。漢設豫州部。唐置河南道。宋置河南路。元置河南江北行省。明初設河南省。
轄區相當於《禹貢》中的豫州,故簡稱「豫」。
9、江蘇省(蘇)
清康熙6年(1667年)設江蘇省,取兩江總督駐所江寧(今南京市)和巡撫駐所蘇州(今蘇州市)兩府首字組成江蘇省。
取全稱中的「蘇」字作為簡稱。
10、安徽省(皖)
1667年,取當時的政治中心安慶(今安慶市)和經濟都會徽州(今歙縣)二府首字組成安徽省。
安慶府是春秋時皖國故地,別稱為皖,故安徽簡稱「皖」。一說認為因境內最早的名山天柱山古稱皖公山,故簡稱「皖」。
11、浙江省(浙)
浙江即江流盤回曲折之意。戰國時浙江指如今的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東漢將浙江分為浙東、浙西兩個地區。唐以後這兩個地區轉化為政區名稱。明初設浙江省。
取全稱中的「浙」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古稱浙江,故簡稱「浙」。
12、福建省(閩)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此設閩中郡。漢時稱福建為閩越國。唐開元年間設福建節度使,管轄福、建、泉、漳、汀五州,福建是前兩州的名字組成的。元設福建行省。明設福建省。轄區古為閩越族聚居地,故簡稱「閩」。一說因境內有閩江,故簡稱「閩」。
13、江西省(贛)
唐代設江南西道,簡稱江西道,江西由此得名。宋設江南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後皆設江西省。
因贛江縱貫全省,故簡稱「贛」。
14、湖南省(湘)
唐代在洞庭湖以南,包括湘資二水流域設湖南節度使,始出現湖南一名。宋置荊湖南路,簡稱湖南路。元明兩代設湖南道。清代設置湖南省。
因湘江縱貫全省,故簡稱「湘」。
15、湖北省(鄂)
宋代自洞庭湖以北至荊山,西包沅澧二水流域設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湖北一名產生。元明兩代設湖北道。清代設置湖北省。
清代湖北的行政中心武昌,為隋以後鄂州的治所,故湖北簡稱「鄂」。
16、廣東省(粵)
宋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由此出現廣東一名。元設廣東道。明設廣東省。
轄區漢初為南粵之地,故簡稱「粵」。
17、台灣省(台)
台灣一名源於西拉雅族的台窩灣支族。台灣在秦漢時稱「東鯷」。三國時稱「東夷」。元時稱「瑠求」。明萬曆年間正式在公文上使用台灣一名。清光緒11年(1885年)設台灣省。
取全稱中的「台」字作為簡稱。
18、海南省(瓊)
因其位於南中國海域,境內最大島嶼又稱海南島,故名海南省。1988年建省。
因秦以後稱這一帶為瓊台、瓊州或瓊崖,故簡稱「瓊」。
19、甘肅省(甘或隴)
甘肅一名始於11世紀西夏王朝設置的十二監軍之一,治所在甘州(今張掖縣),轄甘州、肅州(今酒泉)二州,取二州首字組成甘肅。元設甘肅行省,明代並入陝西省,清代恢復省治。
取全稱中的「甘」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西夏時行政中心在甘州,故簡稱「甘」。
由於甘、陝兩省間有隴山,甘肅古時別稱隴西,故又簡稱「隴」。
20、陝西省(陝或秦)
陝西一名,源於周代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今陝縣張汴塬一帶古稱陝塬,當時的陝西就是陝塬以西的涇渭平原。唐安史之亂後設陝西節度使,陝西始轉化為政區名稱。宋設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清設陝西省。
取全稱中的「陝」字作為簡稱。
又因轄區春秋時為秦國地,故又簡稱「秦」。
21、四川省(川或蜀)
轄區秦時設蜀郡。漢設益州部。唐設劍南道,又分劍南東川、劍南西川兩節度使。宋設西川路和峽路,後將西川、峽二路分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稱「川峽四路」,簡稱「四川路」,四川一名由此產生。元時合並四路,設為四川行省。自此,四川省治沿用。
取全稱中的「川」字作為簡稱。
又因轄區西部古為蜀國地,故又簡稱「蜀」。
22、貴州省(貴或黔)
宋代以前設矩州,因當地語音「貴」「矩」難分,故也寫做貴州,元初正式命名為貴州。明設貴州布政使司。清設貴州省。
取全稱中的「貴」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因境內有貴山,故簡稱「貴」。
轄區東北部秦時屬黔中郡,唐屬黔中道,故又簡稱「黔」。一說認為境內有黔靈山、黔靈河,故簡稱「黔」。
23、雲南省(雲或滇)
因在雲嶺以南,故名雲南。西漢時設雲南縣。三國蜀漢時設雲南郡。元設雲南行省。明設雲南布政使司。清設雲南省。
取全稱中的「雲」字作為簡稱。
又因行政中心昆明一帶,屬戰國時滇國地,故又簡稱「滇」。一說因境內有滇池,故簡稱「滇」。
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中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地方最高行政區域名。源於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宮禁。唐有三省六部,「尚書省」為其一。最初是金國在重要的地方設置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機關叫「中書省」,又於各路(各行政區)設「行中書省」(中書省派出的機關),簡稱「行省」,最後簡稱為「省」。「省」由此發展而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人民政府,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由省長、副省長、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組成,每屆任期5年,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省人民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主要職權有:貫徹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國務院的決議和命令,依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規章,發表決議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領導所屬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定許可權和程序任免、獎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管理本省的經濟、文化、教育、科學、衛生、民政、公安、民族事務、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
E. 中國有幾個省幾個直轄市幾個自治區
截至2021年11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23個省: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台灣。
5個自治區: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
4個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
省級行政區區劃體制:
省級行政區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4種。
省——是中國國家地方一級行政區域,始於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歷史。
自治區——是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而建立的相當於省的行政區域。新中國成立後共建立了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直轄市——即中央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是人口比較集中,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別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設立重慶直轄市為止,中國共設有4個中央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特別行政區——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憲法第三十一條專門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屬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至1999年12月澳門回歸為止,中國共設立2個特別行政區。
F. 中國多少省和直轄市,自治區
中國一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介紹如下:
1、23個省包括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2、5個自治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4個直轄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6)中國有多少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擴展閱讀
自治區的設置是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行使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與國家的關系是地方與中央的關系,不具有獨立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都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祖國和平統一,有利於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
截止到2021年,中國共計有5個自治區。這種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的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被稱之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民族團結的基石。
G. 中國有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國共計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省會及簡稱如下所示:
一、23個省的省會及簡稱分別為:
河北省(冀,石家莊)、山西省(晉,太原)、遼寧省(遼,沈陽)、吉林省(吉,長春)、黑龍江省(黑,哈爾濱)、江蘇省(蘇,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福建省(閩,福州)、江西省(贛,南昌)、山東省(魯,濟南)。
河南省(豫,鄭州)、湖北省(鄂,武漢)、湖南省(湘,長沙)、廣東省(粵,廣州)、海南省(瓊,海口)、四川省(川或蜀,成都)、貴州省(貴或黔,貴陽)、雲南省(雲或滇,昆明)、陝西省(陝或秦,西安)、甘肅省(甘或隴,蘭州)、青海省(青,西寧)、台灣省(台,台北)。
二、5個自治區簡稱分別為:
內蒙古自治區(蒙,呼和浩特)、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南寧)、西藏自治區(藏,拉薩)、寧夏回族自治區(寧,銀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烏魯木齊)。
三、4個直轄市簡稱分別為:
北京市(京,北京)、天津市(津,天津)、上海市(滬,上海)、重慶市(渝,重慶)。
四、2個特別行政區簡稱分別為: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澳門)。
行政區域劃分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H. 中國幾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我國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省級行政區共34個,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共333個,包括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
縣級行政區共2843個,包括977個市轄區、394個縣級市、1301個縣、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截止到2021年3月,已公布的數量)
行政區劃歷史:
清末以來,行政區劃變動頻繁。首先是拋出了《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和《府廳州縣地方自治章程》。這兩個《地方自治章程》雖然沒有實際推行開來,但對後世行政區劃調整的影響很大。清代以前,省(道、路)一直都是中央各部門派駐地方的監管機構。
到清代順治以後,府州廳之上,基本上有總督、巡撫藩臬、道三層治理結構,府廳州縣之下還有巡檢司、鎮等治理結構。兩個《地方自治章程》實際上是把城鎮鄉推入了國家行政區劃系列。
民國初期,從廣州設「市」開始,一個「市」字走遍天下,上下通吃。首先是裁府州廳入縣,簡單的說,就是把府城、州城、廳治設市,並將府州廳全部打散改成縣。
隨後是等級市制,將市分成特別市(直轄市)、省轄市和縣轄市,將鎮分為省轄鎮和縣轄鎮。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直接控制地區的前省會、主要的多國租界地基本上都成了特別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