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放款時間一般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審批通過的公積金貸款一般在7-15天內,就能正常放款。 公積金貸款的一般放款時間: 1、公積金貸款(無需復議)的情況下,在提交資料後需要7才能審批通過。 2、審批通過後,需要過戶交易,在過戶交易完成產權辦出後大概7~10天放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B. 中國銀行公積金貸款多長時間放款
中國銀行公積金貸款放款前需要經過咨詢、受理申請、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等環節,其中審批資料需要3個工作日,放款最快需要7個工作日。放款快的話到一般也需要20天,慢一點甚至會超出一個月的時間。
C. 中國銀行住房貸款要多久才批下來
中國銀行放貸放款通常是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可以放款,最快只要7個工作日,慢的要2個月左右,如果超過3個月還沒有審批結果,可能你的資料或著資質不能滿足貸款的條件。具體放款時間因每個地方的銀行指標有所不同,所以放款時間也會不同。
拓展資料:一、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兩種。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住房貸款的利率以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為基礎,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略有上浮。
二、銀行開辦的住房貸款品種主要有企業類和個人類兩大類。 個人類住房貸款可分為兩大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
三、個人購置住房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為抵押物,由銀行發放的貸款,包括期房按揭貸款和現房按揭貸款。其中:期房是指在建住房或已竣工驗收正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現房是指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金額為購房金額的80%。個人二手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二手房的貸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產權、可以進入房地產二級市場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請貸款的二手房房齡一般不超過15年;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一般不超過25年。
D. 公積金貸款放款時間一般多長
公積金貸款放款一般是需要一個月左右,按照公積金貸款申請流程從貸款申請,到通過中心審批,初審、復審,通過審批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擔保手續,辦理手續後貸款銀行會將個人資料報送市住房公積金由相關人員進行審批,最後攜帶劃款通知書辦理劃款手續,總共流程大約在1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