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緬甸人嫁到中國護照到期到哪裡換
你好,護照到期,一般都是到領事館辦理換新。
(1)緬甸人在中國護照多久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的領事是享有領事特權的,但也要看其行使的行為是否屬於職權行為,如果屬於職權行為,則享有領事特權,如果其行為屬於個人行為,那麼不享有領事特權。下面是領事館與領事享有特權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領館館舍不受侵犯。中國國家工作人員進入領館館舍,須經領館館長或者派遣國使館館長或者他們兩人中一人授權的人員同意。遇有火災或者其他災害須迅速採取保護行動時,可以推定領館館長已經同意。中國有關機關應當採取適當措施保護領館館舍免受侵犯或者損害。
第五條領館館舍和館長寓所免納捐稅,但為其提供特定服務所收的費用不在此限。領館辦理公務所收規費和手續費免納捐稅。
第六條領館的檔案和文件不受侵犯。
第七條領館成員在中國境內有行動和旅行的自由,但中國政府規定禁止或者限制進入的區域除外。
第八條領館為公務目的可以同派遣國政府以及派遣國使館和其他領館自由通訊。通訊可以採用一切適當方法,包括外交信使或者領事信使、外交郵袋或者領事郵袋和明碼、密碼電信在內。第九條領館設置和使用無線電收發信機,必須經中國政府同意。領館運進上述設備,按照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領事郵袋不得開拆或者扣留。領事郵袋以裝載來往公文、公務文件及公務用品為限,應予加封並附有可資識別的外部標記。如中國有關機關有重大理由認為領事郵袋裝有上述物品以外的物品時,可要求領事官員或者其授權人員在中國有關機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開拆;如領事官員拒絕此項要求,領事郵袋應予退回至原發送地點。
第十一條領事信使必須是具有派遣國國籍的人,並且不得是在中國永久居留的。領事信使必須持有派遣國主管機關出具的信使證明書。領事信使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臨時領事信使必須持有派遣國主管機關出具的臨時信使證明書,在其負責攜帶領事郵袋期間享有與領事信使同等的豁免。商業飛機機長或者商業船舶船長受委託可以轉遞領事郵袋,但機長或者船長必須持有委託國官方證明文件,註明所攜帶的領事郵袋件數。機長或者船長不得視為領事信使。經與中國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機關商定,領館可以派領館成員與機長或者船長接交領事郵袋。
第十二條領事官員人身不受侵犯。中國有關機關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領事官員的人身自由和尊嚴受到侵犯。
領事官員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但有嚴重犯罪情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逮捕或者拘留的不在此限。
領事官員不受監禁,但為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領事官員的寓所不受侵犯。
領事官員的文書和信件不受侵犯。
領事官員的財產不受侵犯,但本條例第十四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領事官員和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享有司法和行政管轄豁免。領事官員執行職務以外的行為的管轄豁免,按照中國與外國簽訂的雙邊條約、協定或者根據對等原則辦理。
領事官員和領館行政技術人員享有的司法管轄豁免不適用於下列各項民事訴訟:
(一)涉及未明示以派遣國代表身份所訂的契約的訴訟;
(二)涉及在中國境內的私有不動產的訴訟,但以派遣國代表身份所擁有的為領館使用的不動產不在此限;
(三)以私人身份進行的遺產繼承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