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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哪個朝代的官職最清廉

發布時間:2023-02-03 03:34:06

⑴ 中國古代歷史上最廉潔八位官員

西門豹
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趙廣漢
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 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黃霸
黃霸
(? - 公元前 51 ),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 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 -- 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徐有功
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 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 " 法官 " ,被當時人譽為 " 自古無有 " 的好官。?
狄仁傑

(公元 630-700 ),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 " 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 ,為 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 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包拯
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 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一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簡朴,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一樣;對貪污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二刻拍案驚奇》講過一個故事。朱熹在福建崇安縣當知縣時,有一天接到一件案子,一個小民狀告大姓侵佔自己的祖墳。古人重風水,朱熹就是風水高手,當時豪門富戶占奪小民好墳地的案子很多,朱熹決定親自去查驗。到墳頭一看,果然是塊風水寶地。大姓申辯說:「這本來就是我家新修的墳頭,大人您看,泥土還沒干呢,怎麼成了他家的祖墳?」小民申辯道:「墳頭雖然是新的,那是新蓋的,底下還有老土,卻是我家的。」朱熹令人拿鐵鍬挖,果然挖出了一塊墓碑,上面赫然列著小民祖先的名字。朱熹一看大怒,墓碑為憑,鐵證如山,必然是大姓貪圖小民祖墳風水好,惡意侵佔。於是判了大姓一個強占田土之罪,將墳地判給了小民。 朱熹斷了此案,好不得意,覺得「此等鋤強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誰人肯做?」卻不料真相是另一回事:原來小民知道朱熹一向專門打擊富豪大戶,憎惡他們欺侮百姓,所以把青石刻成字,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後來告狀,朱熹果然中計。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夢溪筆談》記載過他的一件糗事。包拯坐鎮開封府時,有人犯法,按律應處脊杖。這人賄賂了一個小吏,想讓其幫忙免去這頓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錢,與他約定:開堂時只管大聲喊冤,其他的事交給我。開堂問罪,那人果真呼號喊冤,分辨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煩,惡聲呵斥:「不就是脊杖嗎,受就受了,啰嗦什麼?」包拯見小吏如此越權跋扈,大怒,將其杖責,卻把犯法的從輕發落了。小吏雖挨了打,卻得了錢,犯法者出了錢,免了一頓打,大家雙贏,輸的是包拯。
況鍾
況鍾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
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 40 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 20 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經研發過一套斷案標准:「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世事繁雜,海大人不是福爾摩斯,遇到斷不了的案子,乾脆一律傾向弱者,自以為心安理得。海瑞絕不是這套原則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後,有很多官員都曾這么干過,他們有一個統一的稱號——「清官」。
袁可立
袁可立
(1562--1633),字禮卿,號節寰,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萬曆十七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累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 袁可立正直敢言,為民請命。二十八歲彈劾比他官大五級的應天巡撫,力雪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萬曆十七年,他出任蘇州府推官。時蘇州「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太守石昆玉以廉直著稱,按治豪橫而忤應天巡撫李淶,權勢傾天的巡撫反誣太守有罪,袁可立力雪其冤。援引大明律「對中丞誦之,其聲琅琅。中丞愧甚,舉屏自障。公讀法聲益厲,中丞遂自劾去。」(黃道周《節寰袁公傳》)一時轟動江南,以治行第一擢袁可立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 萬曆二十三年,巡視京都西城,有皇帝弄臣殺人,百官不敢問,袁可立重捶抵罪。「會有一璫殺人,公廉其狀,捕而繩之,法不少借」(《墓誌銘》)。即有人持重金至袁可立門上,可立勃然大怒道:「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脫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遂抗旨將弄臣正法於市,萬民呼「袁青天」,由是觸怒權貴。 萬曆時皇帝寵信後宮,朝綱廢弛。二十三年九月,雷震景德門,袁可立上疏針砭時弊,奪俸一年。袁可立不為動,再次直言問責皇帝:「親郊祀,勤朝講,批章奏,錄遺賢,明賞罰,化朋黨」(《墓誌銘》)。疏上,削職為民二十六年,史稱「震門之冤」,朝中大臣為袁可立鳴冤者十數年不絕,帝皆不聽。 泰昌立,起袁可立自民間,官拜兵部左侍郎加兵部尚書,因公開反對魏忠賢再遭罷官。袁可立為人公正廉直,顧大局。魏忠賢專權亂政,朝中黨派紛爭。袁可立深為國事所憂,思想傾向東林,魏忠賢由是恨他。他的同年高攀龍致書袁可立:「弟腐儒一,無以報國,近風波生於講會,鄒馮二老行,弟亦從此去矣(高攀龍《答袁節寰中丞》)」。從此袁可立與閹黨的關系勢成水火,每議事「數有所抵牾,欲自請外」(《節寰袁公傳》)。魏忠賢欲勾陷可立,派出大批爪牙「卒日環伺公門,思坐以不法」,但終因袁可立剛正廉潔「而無可乘借。」(《墓誌銘》) 天啟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科道公推袁可立南京戶部尚書,魏忠賢阻,再推兵部尚書參贊機務。魏忠賢又作梗,以自己心腹劉廷元代袁可立掌南兵部。時北則崔呈秀為本兵,自袁可立去職,天下兵馬大權魏閹一手握定,忠賢推戴之勢成矣。袁可立「歸而魏焰益肆」。黃道周說:「當魏崔時,蓋無復然明義、真者,有之,則必自大司馬節寰袁公也。」(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於成龍
於成龍
(1617-1684) 字北溟,號於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謚「清端」,贈太子太保。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贊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聲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當面褒贊他為「今時清官第一」。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 於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仆」。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發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卒後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中國十大清官,還得說一句,資料來自網路

⑵ 中國古代最廉潔的十大高官都有誰他們的境遇如何

談及「貪官」二字,無人不痛恨之至,從古到今,貪官從未真正淡出我們的生活中,古有貪官剝削壓迫使民不聊生,今有貪官錢權交易阻礙社會公正秩序。對於我們所看到的社會而言,很多時候我們只看到社會的表面,而沒有看到社會所隱藏起來的陰暗面。正如今天我們所將要探討的主題一樣,歷史中涌現的貪官污吏並不少,但是卻有那麼一些清明廉潔的官吏讓本渾濁不堪的官場有所慰藉。

第八位是明朝的海瑞,海瑞這個人十分體恤百姓,除掉正常的俸祿之外,他不會多拿一分錢,甚至還將俸祿全部捐出去,還經常「教唆」屬下一起這樣做,但是海瑞死的時候連棺材錢都沒有,最後還是各位同事朋友一起湊錢安葬了海瑞。

⑶ 誰是中國歷史上最清廉的官員

"最"清的沒聽過這種說法,倒是有十大清官:

1。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

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

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

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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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

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

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

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

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

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

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

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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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

」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

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

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

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

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

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

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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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

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 *** 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

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

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

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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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

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

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

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6.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

他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30餘年,先後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為平民百姓稱頌,使王公貴人害怕。

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

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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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

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

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一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

包拯一生清廉簡朴,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一樣;對貪污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 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

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

大力 *** 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

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

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8. 況鍾(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

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

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

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

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

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

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

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

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

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

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

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

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

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

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

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

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10. 湯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

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

湯斌為官一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注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⑷ 歷史上的十大清官排名是怎樣的

要說到我國古代的清官,那真是各路大神各顯神通,每個人清的都讓你心服口服。榜上有名的有蜀漢時期的諸葛亮,諸葛亮的清可以說是體現在了各個方面,作為當時蜀漢時期真正意義上的一把手,在用人方面不僅不任人唯親,而且也不看你的陣營,用人的唯一標准就是看你有沒有才華,只要你滿足他的要求,他就會去重用你。

但是硬是被他做出來了一件轟動的事情,就是每次他家裡面吃肉,用現在的說法來說就跟上頭條一樣,成為了當時的一大稀罕事,這你跟誰說理去?而且比他低幾級的官員,家裡面的生活水平都比海瑞高,可以說這個官當的一點排面也沒有。

⑸ 中國歷史上最清廉的朝代是那一個

宋朝
因為那時官員的工資是歷朝最高的。
也是對發展宋詞的一大貢獻吧——因為工資高,官員的娛樂項目也就不少。
但也造成了很多弊病,像國庫空虛這樣的毛病。

⑹ 誰知道哪個朝代比較清廉,是如何對付腐敗的

最清廉的時期是明初。經過朱元璋的懲貪,大力推動法律與法制,明初的官場是最為廉潔的。 有人懷疑朱元璋懲貪結果,把明末的官場腐敗與他聯系起來是沒有道理的,明末離朱元璋死都已經有200多年了,都是他十幾代的孫子當政了。要評價朱元璋的懲貪,從明初的政績就可以看出了。明初修建了故宮,長城,並多次深入蒙古,七次派鄭和下西洋。能進行如此大的項目,而又未引起國家的動亂,中國有史以來也就只有這一次的。這與朱元璋的懲貪的留下一個高效的政府是分不開的。
朱元璋的治國理想就是要建立一個廉潔的、高效率的政府,因而在懲貪問題上毫不留情。但是在明王朝建立不久,就接連發生了影響廣泛的三件大案。

不可寬恕的空印案

第一件大案是空印案,發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什麼叫空印?其實就相當於現在蓋了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明
朝有一個制度,規定各地府州縣的錢糧、戶口要在年底的時候核校,以便核對一下可以上多少賦稅,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府州縣核對後,再到布政司核對,布政司再帶著材料到京師戶部來核對。

明朝考校錢糧,從各個省來到京師,往返常常需要很長的時間,如果到了京師考校錢糧的時候,數字不準確,需要返回重新填寫,填完後要蓋公章,這對邊遠省份來說,路上就要好幾個月。久而久之,便形成一個習慣——使用空印。帶上一份蓋好公章的文書,到南京考校錢糧,數字不對就重新填寫,很省事。後來,這種情況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說:「其中必有奸。」錢糧的數字怎麼能隨便填寫?這種統計是不能夠作為國家稅收財政的依據的。朱元璋要處罰使用空印的人,凡是掌印的人一律處死,凡是牽連到空印案里的人,不是掌印者也要杖責一百,發配到遠方。這樁空印案牽連到很多人,最終,所有使用空印的人無一倖免。

牽連甚廣的郭桓案

第二件大案是郭桓案。郭桓犯了什麼事呢?僅列入朱元璋指定編制、記錄有眾多案例的《大誥》當中的就有這么幾項。

第一項,朱元璋曾下令:太平、鎮江、廣德有幾個府減免官田錢糧一半,但是這些地方沒有一粒米收到國庫里,都被郭桓私分了。

第二項,郭桓收了浙西的秋糧,應該是450萬擔,實際上只交上去60萬擔,還交了一些鈔,兩者相加才合糧食200多萬擔,其他的200多萬擔又被郭桓私分了。

第三項,郭桓等在徵收賦稅時,一石糧折鈔兩貫,但兩貫錢以外,又跟老百姓要了水腳錢100文,是用船來運輸的費用;車腳錢300文,是用車來運輸的費用;口食錢100文,是人馬所要吃的糧食的錢;庫子錢100文,是要給掌管倉庫的人的錢;蒲簍錢100文,是糧食打包需要的錢;竹簍錢100文,是用來裝糧食的筐子所需要的錢;還要交沿江的神佛錢100文,是拜佛保佑運輸糧食的船平安抵達所需要的錢。這些巧立名目的費用全部進入郭桓等人的口袋裡了。

第四項,當時官府養馬,草料要從民間徵收,誰給郭桓賄賂了,草就可以免徵,他把這些負擔分攤到其他沒有給他賄賂的地區。還有在糧食里摻水以增加重量,最後造成倉庫的糧食大批腐爛。

這起案子引發了朱元璋在全國范圍內的反腐運動,牽連甚廣,「天下中產以上人家破產大半」。

歐陽倫駙馬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發生了一起大案。明朝用中原地區的茶葉交換西南地區的馬匹,控制了茶葉,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少數民族地區。因而明朝把茶葉列為戰略物資,嚴禁私自出口。

駙馬歐陽倫仗著自己是皇親,指使手下走私茶葉,這些人動用官府車輛,擅自闖關,不納稅,任意毆打把關的官員,地方官員不堪忍受,向皇上遞上奏摺。朱元璋知道後非常氣氛,把歐陽倫抓起來殺掉了。

朱元璋在懲治貪官污吏時,寧可擴大范圍也不放過一個貪官污吏。朱元璋規定,貪污60兩以上銀子的要將其處死,屍體要剝皮後塞滿草立在公堂上。每個縣都有一個剝皮的場所,叫皮場廟。郭桓案發生後,朱元璋就把那些枉法的管倉庫的官員割斷腳筋、挖掉膝蓋,讓他們走不了路,成為殘廢。朱元璋的這種做法,使明初的吏治得到了澄清,但是他留下的嚴刑峻法也給後世開了惡劣的先例。

⑺ 誰是中國歷史上最清廉的官員

"最"清的沒聽過這種說法,倒是有十大清官:

1。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3.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5. 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6.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他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30餘年,先後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為平民百姓稱頌,使王公貴人害怕。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一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簡朴,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一樣;對貪污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8. 況鍾(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10. 湯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注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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