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共計有多少個省級行政單位
中國共計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一、23個省分別為:
1、河北省
2、山西省
3、吉林省
4、遼寧省
5、黑龍江省
6、陝西省
7、甘肅省
8、青海省
9、山東省
10、福建省
11、浙江省
12、河南省
13、湖北省
14、湖南省
15、江西省
16、江蘇省
17、安徽省
18、廣東省
19、海南省
20、四川省
21、貴州省
22、雲南省
23、台灣省。
二、4個直轄市分別為:
1、北京市
2、上海市
3、天津市
4、重慶市。
三、5個自治區分別為:
1、內蒙古自治區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寧夏回族自治區
4、廣西壯族自治區
5、西藏自治區
四、2個特別行政區分別為:
1、香港特別行政區
2、澳門特別行政區。
(1)中國有多少個省級行政部門擴展閱讀: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清朝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
1950年,全國大部分地區雖已解放,但國民經濟建設尚未走上正軌。因此基本上沿襲舊中國的劃分,全國共設有52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9個省、12個直轄市、9個行署區、1個自治區、1個地方。
1、12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上海市、沈陽市、撫順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漢市、廣州市。
2、29個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綏遠省、察哈爾省、遼東省、遼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松江省、熱河省、陝西省、甘肅省、寧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台灣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廣東省、廣西省、貴州省、雲南省、西康省。
3、9個行署區:旅大行署區、蘇北行署區、蘇南行署區、皖北行署區、皖南行署區、川東行署區、川南行署區、川西行署區、川北行署區。
4、1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5、1個地方:西藏地方。
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全國共有23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