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各個省會城市是哪裡
中國共計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省會及簡稱如下所示。
一、23個省的省會及簡稱分別為:
河北省(冀,石家莊)、山西省(晉,太原)、遼寧省(遼,沈陽)、吉林省(吉,長春)、黑龍江省(黑,哈爾濱)、江蘇省(蘇,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福建省(閩,福州)、江西省(贛,南昌)、山東省(魯,濟南)。
河南省(豫,鄭州)、湖北省(鄂,武漢)、湖南省(湘,長沙)、廣東省(粵,廣州)、海南省(瓊,海口)、四川省(川或蜀,成都)、貴州省(貴或黔,貴陽)、雲南省(雲或滇,昆明)、陝西省(陝或秦,西安)、甘肅省(甘或隴,蘭州)、青海省(青,西寧)、台灣省(台,台北)。
二、5個自治區簡稱分別為:
內蒙古自治區(蒙,呼和浩特)、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南寧)、西藏自治區(藏,拉薩)、寧夏回族自治區(寧,銀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烏魯木齊)。
三、4個直轄市簡稱分別為:
北京市(京,北京)、天津市(津,天津)、上海市(滬,上海)、重慶市(渝,重慶)。
四、2個特別行政區簡稱分別為: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澳門)。
省會:
省會,或稱省治、治所,古稱「首邑」。清代稱為省城,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駐地)。中國的省會為國家一級行政區(一般為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
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1、自治區的行政駐地通常稱首府;2、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不稱之為省會,直接稱之為政府所在地、駐地或治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省會
㈡ 中國所有省會城市名單
北京市--北京 ;上海市 --上海 ;
天津市 --天津 ;重慶市 --重慶 ;
黑龍江省 --哈爾濱 ;吉林省 --長春;
遼寧省 --沈陽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
河北省 --石家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
甘肅省-- 蘭州 ;青海省--西寧 ;
陝西省 --西安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 ;
河南省-- 鄭州 ;山東省--濟南 ;
山西省--太原 ;安徽省--合肥 ;
湖南省--長沙;湖北省--武漢 ;
江蘇省--南京 ;四川省--成都;
貴州省--貴陽 ;雲南省--昆明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 ;西藏自治區-- 拉薩 ;
浙江省--杭州;江西省--南昌 ;
廣東省--廣州 ;福建省--福州 ;
台灣省--台北 ;海南省 --海口 ;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分為省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三個級別;中國行政區 劃分為省、縣、鄉三級
中國的省會為國家一級行政區——一般為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自治區的行政駐地通常稱首府,在要求不嚴格的情況下有時也被稱為省會;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不稱之為省會,直接稱之為政府所在地、駐地或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