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包產到戶首先在哪個省實行
包產到戶首先在安徽省實行。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在安徽省鳳陽縣小崗生產隊的一間破草屋裡,18個衣衫老舊、面色飢黃的農民,藉助一盞昏暗的煤油燈,面對一張契約,一個個神情緊張地按下血紅的指印,並人人發誓:寧願坐牢殺頭,也要分田到戶搞包干。這份後來存於中國革命博物館的大包干契約,被認為是中國農村改革的「第一槍」。
http://news.ban.cn/news_html/200810/20081015/news_20081015_719548.shtml
② 中國是哪年分田(包產)到戶
1978年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首先實行分田包產到戶。
包產到戶最初叫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由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十八個農戶最先開始實行的,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的一種生產責任制度。
1978年冬,安徽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冒著風險,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了紅手印,這一按改變了中國農村發展史,開創了中國改革開放史。
鄧小平設計的中國改革開放藍圖,農村改革是奠基,對於「三農」問題,鄧小平非常清楚,也一直在思考。1980年5月31日,鄧小平同中央負責工作人員談話,肯定和支持安徽農村改革經驗,同時指出:「有的同志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
鄧小平對安徽農村包產到戶的肯定,明確了農村改革的方向,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地位確立後,糧食產量穩步增長,農民收入穩步增加,國家對農村、農業的發展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1982年到1986年,連續5個「一號文件」加速了農村的發展。
(2)中國第一個包產到戶的是哪裡擴展閱讀:
分田(包產)到戶的歷史意義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鍋飯」的舊體制。而且,隨著承包制的推行,個人付出與收入掛鉤,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大增,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民可以將多餘的糧食出售,形成了自由市場,農民手上的現金大增,農村經濟大為好轉。
在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間,糧食的增幅達到中共建國以來的最高峰。而農民除了需要上繳的公糧外,對種穀物擁有完全的自主權。
農民可以選擇收益較高的經濟作物,農民的收入亦因而提升,部分的農戶更躍升為萬元戶,農村出現了一番新景象。
「家庭聯產承包制」的普遍實行,為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創造了條件,促使傳統農業經濟開始朝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方向發展。
③ 農村包產到戶是哪一年開始的
法律分析:包產到戶最早出現在1956年。 包產到戶最初叫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由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十八個農戶最先開始實行的。 包產到戶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的一種生產責任制度。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堅持生產資料公有制,堅持統一計劃、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統一分配的條件下,把耕地農作物和某些畜牧業、養殖業和副業生產任務承包給農戶負責,實行超產獎勵減產賠償的一種做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