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警察配槍嗎
法律分析:一般巡警、刑警、治安警、防爆警(含特警)、林業公安等等警種在執行任基攔務或必要時可以配槍。非執行任務期間必須嚴格執行《槍支管理法》等規定,也就是在非執行任務期間是不可配槍的。中國的警察現在很少配槍,怕出事。只有刑警,緝毒警才能經常接觸槍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五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前首法警察,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擔負案件偵查任務的檢察人員,海關的緝私人員,在依法履行職責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可以配備公務用槍。慧鋒數
國家重要的軍工、金融、倉儲、科研等單位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在執行守護、押運任務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可以配備公務用槍。配備公務用槍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B. 請問國內警察局的槍械庫一般設置在什麼位置另外民警領取槍械的程序是什麼
我是警察,這個問題呢有點敏感,裝備庫的位置每個公安局都不一樣,取槍流程我可以告訴你,首先,我們使用的是槍,彈分離管理,通俗一點就是兩個人管,一個管槍,一個管彈,要兩個人在一起才能領到完整槍。領槍時候登記一下自己領走槍的編號就行了,但是一般都是局長或政委給槍械的人打個電話才行有的時候還要有個書面的
C. 說說中國警用手槍的歷史
中國警用手槍的歷史
手槍按使用對象可分為軍用手槍、警用手槍和運動用手槍;按結構可分為自動手槍、轉輪手槍和氣動手槍(如運動手槍)。被稱為警用三大件的是國產54、64、77式。
54式手槍
中國警察最早使用的手槍為1938年由革命根據地根據原產於比利時的伯朗寧M1900仿製的手槍。中國國產手槍於20世紀50年代在仿製中艱難起步。1951年中國兵工廠仿製了蘇制7.62毫米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槍,定名為51式7.62毫米手槍。該槍裝備志願軍赴朝作戰。1954年,通過對51式7.62毫米手槍進行改進,又生產定姿遲型了54式7.62毫米手槍,並列裝全軍。該槍性能較完善,深受廣大官兵喜愛,現仍有部分在服役。國內警察使用此槍長達20多年,因為殺傷力過大,現在基本都已淘汰更換為64式手槍。
64式手槍
20世紀60~70年代,中國手槍走上了自行設計的道路。64式7.62毫米手槍於1960年開始研製,19 64年設計定型,發射64式7.62毫米手槍彈,是中國第一種完全國產化的軍用手槍,開創了國產化手槍的先河。67式 7.62毫米微聲手槍是中國第一種完全國產化的特種手槍。該槍於1965年開始研製,1967年設計定型,發射67式 7.62毫米微聲手槍彈。
77式手槍
該槍由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研製,於1978年定型生產,主要裝備指揮員和公安保衛人員。其特點是:裝有單手上膛裝置,射擊時反應迅速。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容彈量7發,槍重0.5千克。77式手槍後來的改進型有 77B、77B2、NP20型等。
84式手槍漏者
84式7.62毫米微型手槍是中國自行研製的一種專門配備航空等警衛、保衛人員使用的特種手槍。在此文之後9 1式7.62毫米4管匕首槍是中國20世紀90年代研製的供偵察兵和特警使用的特種自衛武器,它既是匕首又是手槍,可發射64式7.62毫米手槍彈。
92式手槍
92式9毫米手槍是中國新一代軍用手槍。該槍從1992年開始論證,1998年設計定型。它性能先進,結構新穎,可靠性高,操作方便,造型美觀,廣泛採用了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1999年12月跡搜李20日,該槍正式裝備駐澳部隊,以其新穎的設計、獨特的結構、優良的性能,引起世人關注。該槍已經在北京、上海等部分公安系統進行了警用配備。
9mm警用轉輪手槍
2005年年底設計定型的警用轉輪手槍,將於2006年在公安隊伍試用和列裝。「這是公安部首次投資並自己組織力量設計的第一把警用槍,此前,中國警察使用的都是軍用槍械。」
中國內地警察手槍更換為轉輪手槍,標志著在用槍觀念上的重大轉變。警用槍支開始向殺傷性和非殺傷性兩個方向發展。
但同中國內地警察換槍對比,將轉輪手槍作為警用槍長達170多年的美國,早在20年前就用大口徑、大殺傷力的半自動手槍全面更換了轉輪手槍;有160多年轉輪手槍使用歷史的中國香港警界,也因轉輪手槍火力不足,供應受制的缺點而計劃在今年啟動換用自動手槍的招標活動。
在世界范圍普遍淘汰轉輪手槍的國際背景下,中國內地警察換用轉輪,是不是一種歷史倒退?早在5年前,自公安部傳出計劃換槍的消息後,這個問題就在國內警界和兵器界先後引發了幾波爭論浪潮。
中國警察將換裝轉輪手槍
「9mm口徑、黑色槍身、加裝保險裝置,可發射橡皮子彈,裝入槍套內,外露槍柄極具威懾力。」這是中國首支警用轉輪手槍,2006年裝備警察部隊
中國第一支警用轉輪手槍終於在2005年的最後一個月,亮相北京警察學院的新型特種警用裝備展。
D. 派出所的民警配槍嗎
一般情況下派出所的民警原則是不配槍的。因為民警處理日常的公務維護社會治安,有一般的警械就足夠了,配槍一般都是在極端的重大犯罪案件中才會使用。而且,派出所的配槍平時都會收集起來集中管理,想要使用都要經過嚴格的要求。
當然,特殊的情況下也有例外,例如只有邊防或者大城市的民警配槍,這是從槍安全的角度出發的。所有警察局按照功能區域建設都設置有槍械庫,也會按照民警數量配備一定數量的槍支。2003年以前基本上配備的是54式或56式手槍,79式微沖,81-1步槍。
之後有的地區就開始配備中國自行研製的孫穗比較成熟的92式手槍,以及槍械穩定性比較好的左輪。長槍則配有95式突擊步槍和88式狙擊步槍,97式防暴槍。
派出所的許可權和任務
派出的分支機構,並不是特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由於公安派出所與群眾生活關系最密切,故群眾習慣上常作為公安派出所的簡稱。
公安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公安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許可權。
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游散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則磨卜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