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什麼地方可以向中央政府提意見
找到你們當地的人民代表,讓他記錄在案和槐,再讓他提案到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再往上提,再往上提,一直提到中央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的政治啊,一環套一環,人民不能直接參與政治,現在向中央政府提意見就和封建社會一個農民要搞御狀那麼難。而且那些人民代表往往為了含絕自身利益保護自己,也不會提你的意見。
中國政治的透明度幾乎是0,你在網上提根本不可能!~這是中國政治啊!~中國還沒民主到這個程度!
還有就是你給國家主席或中央人民代表寫信,地址寫「人民大會堂 胡錦濤(收)(或某某某)就可以,不過他們自己看信的幾率很喚老友小,要看運氣吧。
B. 華僑回國定居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條件:
1.華僑入境後在擬定居地連續居住滿3個月或一年內居住累計滿3個月的。
2.有合法穩定的收入。
3.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4.自願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
手續:
1、回國定居申請表;
2、自願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
3、出入境記錄;
4、有效護照或者旅行證及復印件;
5、符合規定的照片;
6、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的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其居留事實的材料;
7、與受理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一、辦理程序
(1)擬回國定居的華僑向擬定居地縣級僑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華僑回國定居申請表》,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2)縣級僑務部門受理華僑回國定居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書面徵求同級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意見,意見包括:回原戶籍地定居的,申請人的原戶籍注銷情況;到非原戶籍地定居的,其子女或父母或配偶是否為本地戶籍,或是否符合人才引進、投資落戶等特別條件。如不符合落戶條件,有哪些不符合落戶的情形;華僑出入境記錄信息和出入境證件簽發信息等。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僑務部門的征詢函後,提出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回復。
(3)縣級僑務部門應當在收到公安機關意見後提出是否同意的初審意見,如不同意應書面答復申請人,如同意則簽具意見加蓋公章後報送市級僑務部門。
(4)市級僑務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提出是否同意的審核意見。如不同意應說明理由並書面回復縣(市、區)僑辦,如同意則簽具意見加蓋公章後,簽發《華僑回國定居證》,不予批準的,除特殊情況外,應書面說明理由。
(5)不予批准回國定居的華僑提出復議申請的,應在收到申請後給予批復。
二.華僑身份認定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和因公出國人員(包括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不被視為華僑。/華僑身份認定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和因公出國人員(包括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不被視為華僑。
法律依據:《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 第五條 華僑本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應當提交回國定居申請表、自願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出入境記錄、有效護照或者旅行證及復印件、符合規定的照片、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的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其居留事實的材料和與受理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華僑回國定居應當由華僑本人提出申請。華僑本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親屬提出申請。親屬代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的,除應當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受託人身份證明、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和委託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C. 居住證暫行條例2022
我國《 居住證暫行條例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那麼 居住證 與 暫住證 有什麼區別?2016年辦理居住證的人與本地市民權益是否一致?居住證可以享受到哪些權益?請看下文詳細了解。 居住證暫行條例解讀: 解讀1:居住證和暫住證有何區別? 北京 公開文件中曾提出,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來京後三日內,按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其中年滿16周歲、擬在京暫住一個月以上或從事務工經商活動的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請辦理《暫住證》;暫時不符合辦理《暫住證》條件或暫住一個月以下的非務工經商人員,應當按規定辦理《暫住人員臨時登記證》。臨時登記證的有效期為一個月,有效期滿仍不具備辦理《暫住證》條件的,應當自動離開本市。 對於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杜-鵬表示,暫住證的初衷是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是臨時性的,提供的服務較少;而此次條例中涉及的 居住證辦理 是基於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了一定的時間,有穩定的住所或者職業等,有一定的穩定性,同時提到持 證人 享有 教育 、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和一些 辦事 便利,更加強調了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解讀2:居住證的「含金量」有多高? 強調基本服務,一些更深層次的服務和便利未觸及。《條例》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到的6大服務和7項便利。那麼,持有居住證是否意味著和擁有所在地 戶口 一樣了呢?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楊*華認為,二者還是有一定的區別,居住證強調了基本服務的獲得,有一些更深層次的服務和便利沒有觸及。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學院教授伍*江在接受新*社采訪時表示,一拿到居住證稿判搜就完全享受城市福利也是不現實的,各地可以結合經濟社會實際情況,不斷創造條件逐步實現。比如,義務教育、公共衛生服務、 社保 等直接關繫到公民生存權,也是法律規定必須享有的,就必須賦予;住房保障等服務如果不能一步到位,也應當加大投入、逐步解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務,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解讀3:隨遷子女異地高考能否解決? 尚未觸及,但在國家層面上釋放積極信號。對於很多流動人口來說,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子女的上學和教育問題。杜-鵬指出,此次出台的條例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服務,對於義務教育階段之外的教育問題尚沒有涉及,但是仍然在國家層面上釋放了一個積極的信號,與居住證制度相關的教育、衛生、醫療鍵歷等部門都應該在這一制度下重新定位服務,教育的問題也應該向更加便利的方向發展。 而教育方面的一項最新政策是,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將建立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一大特點就是「錢隨人走」,約1300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將直接受益。 解讀4:如何保障相關服務最終落實? 各部門共同保障,提供強有力監督。此次出台的《條例》對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獲得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進行了明確,而這些規定中的權益如何變成實實在在的現實呢? 「相關配套政策缺失,制約著全國性居住證制度體系的建立。」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華在接受新*社采訪時說,居住證制度體系涉及諸多要件,涉及公安、醫衛、教育、人社、工商、稅務等20多個部門,其全面落實應以國家為主導、地方政府為主體,各地各部門共同保障、深入推進。「出於多種因素,會遇到一定阻力,這就需要有關部門提供強有力的監督。」 《條例》中對此也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解讀5:居住證制度會否帶來新的不公? 專家建議居住證遵循「低門檻、廣覆蓋」原則。在申領居住證方面,絕大部分城市都設置了「門檻」。以人口流出為主的地區「門檻」相對較低,並賦予跟戶口相差無幾的待遇;人口大量流入的特大城市則以穩定居住、穩定就業等「高門檻」控制性措施為主。研究表明,我國流動人口群體內部在教育、就業、收入等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由此,有人擔心:居住證制度惠及人口主要集中在年輕沖亂、高學歷、高收入等較為優秀的人群,而相對弱勢的群體獲得的福利實則有限。 「未來會不會在流動人口中分化形成居住證人群、非居住證人群等不同群體,帶來新的不公?」來自 廣西 崇左的「北漂」黃*瑋有這樣的疑問。陸*華建議,居住證制度應在門檻設計上遵循「低門檻、廣覆蓋」原則,提高覆蓋人口范圍;在機制設計上遵循「分步推進、穩步提高」原則,既考慮各地現實情況,也應實現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高。據新*社 解讀6:是否影響本地人權益? 推動更多公共服務,本地居民同樣受益。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了,可能有本地人會有所擔心,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呢? 伍*江在也談到了這個問題,他表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外來人口是受益群體,同時也要保障本地居民的福利不降低。長遠看,新居民的加入能夠推動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使地方財力不斷增強,進而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務,對本地居民也是有利的。 外地人為所在地的稅收和生產都作出了一定貢獻,在此基礎上應該去保障他們的權利,而居住證制度的實施可以讓這方面更加規范。 此外, 南京 師范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黃*龍建議,國家應考慮常住人口與 戶籍 人口的差異,適度進行公共財政轉移。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D. 居住證暫行實施條例
居住證暫行實施條例
居住證暫行實施條例有哪些呢?下面由我為大家搜集的居住證暫行實施條例,歡迎閱讀本文!
2.53億人,這是當下中國流動人群的總規模,到2020年,這一數字將接近3億,
居住證暫行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個龐大人群有自己的故鄉攔慎,但生活在他鄉,享受不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他們也是所居住城市的建設者和貢獻者,但居住地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他們還不能平等享受。“漂”在異鄉,心卻難“泊”。包括居住證制度在內的戶籍制度改革,牽動著億萬人心——此前,各地探索已經開始。 12日,中國政府網站發布消息,《居住證暫行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居住證暫行條例》明確,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條例》共23條,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為依據,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證制度為參考,注意與戶口、身份證制度的比較,突出居住證的賦權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在明確居住證的性質和申領條件的基礎上,一方面確立了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咐含服務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勵各地不斷創造條件提供更好的服務。
上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主要有:一是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和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等七項便利;二是通過梯度賦權機制要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三是明確持證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銜接通道及各類城市確定落戶條件的標准。
1.居住證如何申領?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材料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條例規定,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證明材料。
2.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身份證、居住證明、就業證明等
申領居住證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居住證簽注年限為多久?
公安機關簽發 每年簽注1次
條例規定,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衡衡笑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4.申領居住證需要費用嗎?
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
條例規定,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5.符合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怎麼辦?
依法給予處分 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還規定,對於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發放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此之外,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或者利用製作、發放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或者將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或者篡改居住證信息都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持有居住證有何權利?
參加社保 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條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此外,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居住證條例明確落戶條件
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
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
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准,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
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解讀
居住證制度未來向何處去?
專家指出,盡管存在爭議和困難,但是居住證制度的實施意味著我國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邁出了一大步,之前將外來人口排除在城市之外的做法已經成為歷史。
根據“十三五”規劃建議,將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居住證制度為戶籍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個過渡時期,通過不斷剝離戶籍制度承載的福利,最終消除戶籍制度藩籬,還原戶籍制度的基本功能。”北京大學社會系教授陸傑華說。
深圳市公安局新洲戶政中心民警張哲說,從戶政管理的角度,他們更願意居住證和戶口扮演人口登記的角色,不與其他公共服務掛鉤。“實際情況是,居住證和戶口信息成為現階段公共資源有限情況下進行分配的最權威憑證,政府部門在設計政策時會拿來當載體。 ”
這一問題早有爭論。圍繞居住證改革方向,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讓居住證盡量附著更多公共服務,最終實現居住證、戶口合二為一;另一種是不在居住證上附著過多公共服務,最終讓居住證、戶口都與公共服務脫鉤。“我認為,這反映了戶籍改革的不同階段,前一種是改革的現實路徑,後一種是改革的最終目標,兩者並不矛盾。 ”南京師范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黃潤龍指出,“未來,我國應大力縮小城鄉間、區域間公共服務差異,最終實現戶口和居住證的消亡,公民只需身份證就可以暢游各地,享受不打折的公共服務。 ”
;E. 我國中國境內我國中國政府對於跨省跨市就業,定居的政策法規出台過哪些條款過
我國政府對於跨省跨市就業和定居的政策法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條款: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推行戶口登記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完全失去生計的人銷明可以跨地區落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持有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並享有同等權利。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境出境管理法》規定,「境內居民出境或者境外居民進入中國境內,應當持有效的旅遊護照、公務護照、因私護照等有效證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那些在境外信悶出生或生活多年的中國公民可以滑斗彎申請恢復中國國籍並獲得居留權。
總的來說,我國政府鼓勵公民自由流動和平等就業,同時也關注跨地區就業和定居的管理。政策法規在保護公民權利的基礎上,也會考慮到城市發展、生態環保等方面的因素。
F. 外國人永久居住條例將徵求公眾意見居留權的獲得方法
外國人永久居住條例在幾日以來可以說事引起了軒然大波,相關消息一出,民眾們的聲音可謂是此起彼伏,有同意的當然也有反對的。對此相關部門也表示將對《條例》政策的出台廣泛的征指褲求民主公眾們的意見,充分考慮各類問題和事項的細則。
近日,司法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聯合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座談會。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目前尚處於向社會徵求意見階段,我們將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對公眾所提的意見建議,認真深入予以研究。《條例》在充分吸納公眾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唯蠢簡前不會倉促出台。
與會人員認為,通過賦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吸引人才、專業人士和域外資本參與本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許多國家在發展進程中的普遍做法。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改進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適應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要,促進中外交往,我國有必要在現行制度和實踐的基礎上制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與會人員指出,《條例》徵求意見以來,社會高度關注,有的擔心有關資格、條件設計是否合理,會不會出現大量境外人員擠占國內就業崗位和社會公共福利資源問題,也有的反映一些規定過於原則、不夠細化,顧慮實施後出現管理漏洞、難以監督問題,與會人員建議結合我國國情以及國際有益做法,進一步評估論證,完善優化相關制度設計,使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條件和程序更周延、更嚴密。
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高度重視公眾對完善境內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關切,在依法保護廣大中外出入境人員合法權益的同時,將進一步強化對非法入境、非法滯留人員檢查、遣返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此次徵求意見稿列舉了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檔扒永久居留資格的幾種情形以及可以享受到的相應服務和待遇。從新條例中可以看出,想要獲得中國永久居留權,大概有三種途徑:人才、投資以及家庭,其中爭議最大的地方在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