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1971年提出中國重回聯合國的「兩阿決議」23個國家分別有哪些
1971年提出中國重回聯合國的「兩阿決議」23個國家:
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緬甸、錫蘭(現斯里蘭卡)、古巴、赤道幾內亞、幾內亞、伊拉克、馬里、茅利塔尼亞、尼泊爾、巴基斯坦、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剛果人民共和國;
羅馬尼亞、獅子山、索馬里、蘇丹、敘利亞、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南斯拉夫和尚比亞23個國家。
1971年10月18日至24日,聯大開始進行關於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的專題辯論,一周的辯論,約80個會員國在大會上發言。根據外電報道,支持「兩阿提案」和支持美、日等國提案的基本旗鼓相當。
「兩阿提案」提交聯合國大會後,台灣拚命抵制,美國和日本也在助威。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布希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備忘錄,正式要求聯大討論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
為了拉贊成票,美日等國代表上躥下跳,台灣的「台獨」分子在國際上四處游說,美國駐外使節也積極拉票,美國總統尼克松還親自給許多國家的首腦寫信,國務卿羅傑斯和布希分別在聯合國內外與100多個國家的代表進行了二百多次談話。
美國駐幾十個國家的使節也開展「拉票外交」,活躍在數十個國家的首都,用提供(撤銷)援助的辦法利誘(威脅)。美國有些議員揚言,如果通過「兩阿」的提案,美國將削減給聯合國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