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少年
中國刑事案件追訴期的年限分情況: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後不再追訴;
2、法定最高刑期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滿十年的,十年後不再起訴;
3、法定最高刑期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十五年後不再追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二十年後不再追訴,二十年後認為必須起訴的,應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5、情況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情況有:
(1)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
(2)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