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國各主要城市的簡稱是什麼
主要城市簡稱:
北京——京、天津——津、上海——滬(或申)、
重慶——渝(或巴)、成都——成、武漢——江城、
廣州——花城、昆明——春城、哈爾濱——冰城、拉薩——太陽城。
各省簡稱:
河北——冀、河南——豫、山東——魯、山西——晉、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
陝西——陝(或秦)、甘肅——甘(或隴)、青海——青、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遼寧——遼、黑龍江——黑、吉林——吉、江蘇——蘇、
浙江——浙、安徽——皖、福建——閩、江西——贛、湖北——鄂、湖南——湘、
廣東——粵、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海南——瓊、四川——蜀(或川)、貴州——黔(或貴)、
雲南——滇(或雲)、西藏自治區——藏、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港、澳、台。
注意:
①當省份有兩個或多個簡稱時,車牌簡稱取與省份全稱有同字的。如:四川簡稱「川」或「蜀」,車牌簡稱取「川」字。
②內蒙古自治區簡稱為「內蒙古」,不簡稱「蒙」,但在車牌號中,只能使用一個字,所以用「蒙」字代替。
③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內地車牌代碼分別為「粵Z 港」「粵Z 澳」
(1)中國哪個城市不是天津擴展閱讀:
簡稱歌
遼吉黑蒙 冀晉陝寧
魯皖蘇浙 渝滬津京
豫鄂湘贛 台閩滇瓊
川黔粵桂 甘新藏青
港澳回歸 舉國歡慶
中國省級行政區簡稱順口溜
京津滬渝直轄市,蒙寧新藏桂自治,
一國兩制台港澳,東北三省黑吉遼,
冀晉魯歸華北.蘇浙皖贛在華東,
湘鄂豫歸華中,華南還有粵閩瓊,
川滇黔歸西南,西北還有陝甘青.
② 中國34個(省會)大城市分別是什麼
北京市:北京;天津市:天津;上海市:上海;重慶市:重慶 ;河北省:石家莊 山西省:太原 ;陝西省:西安 ;山東省:濟南;河南省:鄭州 ;
遼寧省:沈陽 ;吉林省:長春 ;黑龍江省:哈爾濱 ;江蘇省:南京 ;浙江省:杭州 ;安徽省:合肥 ;江西省:南昌; 福建省:福州; 湖北省:武漢;湖南省:長沙; 四川省:成都; 貴州省:貴陽; 雲南省:昆明;
廣東省:廣州; 海南省:海口; 甘肅省:蘭州; 青海省:西寧; 台灣省:台北;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
西藏自治區:拉薩;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
省會,或稱省治、治所,古稱「首邑」。清代稱為省城,為省行政中心(政府駐地)。中國的省會為國家一級行政區——一般為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自治區的行政駐地通常稱首府,在要求不嚴格的情況下有時也被稱為省會;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不稱之為省會,直接稱之為政府所在地、駐地或治所。
歷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劃分為六個大區
1954年以後撤銷大區,大區實際上屬於軍事政區為主。1949年六個大區下轄50個「省級行政區」,即30個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12個直轄市(南京、重慶、上海、北京、天津、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西安、青島等)、5個行署區、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53年分六個大區和西藏、內蒙古,共計30個省、1個自治區、14個直轄市、1個地方、1個地區。1954年調整為31個省級行政區即25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3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65年全國調整為29個省級行政區,即22個省、5個自治區、2個直轄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復成立天津市(直轄市)。
1988年撤銷海南行政區,設立海南省。
1997年重慶從四川省分立,成立重慶市(直轄市)。
1997年,香港脫離英國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1999年,澳門脫離葡萄牙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