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人均收入20000貧困嗎
自從改革開放到現在,已有四十年了。這四十個年頭里,有哪些人真正富裕了?有相當一部分人還過著貧困或普通的日子。一個村莊離縣區有十公里,離省城有三百五十公里,算得上是偏僻貧困山村。原來3000人口左右的村莊,只有不到6個從事教師職業的,那些人只能算過著普通人的生活。有技術打工的也只是過著普通人的生活,貧窮算不了,小康還差一截。
手裡有幾百幾千萬的一般是手藝起家,然後開個店鋪承包一些工程而賺到的錢。有的則是80年代初期最早在深圳打工賺到錢後開辦自己企業的;有的是靠做房東、開廢品加工廠成為千萬富翁的。
那個億萬富翁的發財之路比較正道,比較公開。先是積蓄資本開間自己的廢品回收檔,後來與大型的造船廠合作回收加工廢鐵。在鐵價的浮俘沉沉中沉澱出自己的財富。一個小村莊真正富起來的不多,大都過著溫飽有餘小康不足的日子。貧困的家庭是指殘缺不齊沒多少勞動力的家庭。
現代社會大部分普通家庭的經濟壓力來自於房子,三線城市的房價比一二線城市還是低很多,月供應該在2-3000左右。一個三口之家在三線城市月入2萬以上應該勉強可以算小康生活了。家庭月收入在2萬,去掉房貸2000,車貸2000,家庭日常開銷,小孩子的花費5000,一個月存下來還有1萬出頭。在滿足了基本生活的情況下,一個月一萬塊錢存款在不出重大變故的情況下,在中小城市是活的比較滋潤的了!如果按一個家庭4口人算,兩個大人兩個孩子,生活費一年10萬應該足夠了。
若在地級一類的市裡。年收入30萬,條件依然是有房有車,一二個孩子。地級市的生活水平不會比縣級市翻倍,那為什麼需要80萬才算小康呢?原因是地級市相對來說比縣級市的有錢人多,攀比之心更大。人類的劣根性就是攀比,比一般人群富裕得多才有安全感、榮譽感。
2. 目前全國的窮人有多少有多少人月薪是4000以下,月薪4000以上的人又有多少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是窮人佔有百分之十的財產,百分之十的人佔有全國百分之八十一上的財產。國不國家不家,致使好多人得了抑鬱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