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禁毒白皮書的內容是什麼
禁毒白皮書內大致為:堅持嚴厲戒毒、不斷加強禁毒立法、堅決懲治毒品犯罪、嚴格管制易制毒化學品 、矯治挽救吸毒人員 、、提高全民禁毒意識 ;
具體容如下:
一、堅持嚴厲禁毒的立場
中國政府認為,毒品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國際社會刻不容緩的共同責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敗,破壞可持續發展,危及國家安全和世和平。因此,對一切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必須嚴加禁絕。
二、不斷加強禁毒立法
中國高度重視禁毒法制建設,堅持依法禁毒。近二十多年來,針對不斷蔓延的毒品問題,中國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禁毒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禁毒刑事立法逐步完善。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專門規定了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其刑罰。八十年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陸續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關於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等法律,進一步對懲治毒品違法犯罪作出規定,並將嚴重毒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19 90年12月1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禁毒的決定》,對毒品犯罪的種類及其刑罰,對吸毒者的處罰和強制戒毒等,作了全面規定,並明確規定了中國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轄權。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了修訂,在吸收、保留《關於禁毒的決定》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對毒品犯罪的法律規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補充,使中國的禁毒刑事立法進一步得到加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修訂後的刑法作出了相關司法解釋。
從嚴懲處毒品犯罪,是中國禁毒刑事立法的顯著特點之一。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充分體現了這一原則。其一,對毒品犯罪種類規定齊全,確保各種毒品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該法規定了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非法提供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罪等12個罪名及刑罰,並對毒品洗錢犯罪行為作出處罰規定。其二,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規定要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其三,對毒品犯罪從經濟上予以制裁。對毒品犯罪,規定了並處沒收財產或罰金,旨在剝奪毒品罪犯的非法收益,摧毀其再次實施毒品犯罪的經濟能力。其四,對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有毒品罪行為的,從重處罰。其五,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等嚴重的毒品罪犯處以死刑。中國在立法上對毒品犯罪從嚴懲處,是現實禁毒斗爭的需要,表明了中國嚴厲禁毒的立場。
嚴格管理、禁止濫用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是中國禁毒法制建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中國為此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多達30餘項。1984年9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其中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實行特殊的管理辦法。1987年和1988年,國務院先後發布《麻醉葯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葯品管理辦法》,分別對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的生產、供應、運輸、使用、進出口的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1995年,國務院發布《強制戒毒辦法》,衛生部發布《戒毒葯品管理辦法》,使戒毒工作有法可依。
為了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打擊有關違法犯罪活動,中國立法機構和政府還發布了一系列嚴格管制易制毒化學品的法規和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都對非法買賣、走私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等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的犯罪行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條款。
此外,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甘肅、陝西、黑龍江、寧夏、江蘇等省、自治區的地方立法機構,也從實際出發,制定了地方性禁毒法規。
目前,中國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為主、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相配套的禁毒法律體系,為開展禁毒斗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堅決懲治毒品犯罪
中國禁毒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對一切毒品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對一切毒品犯罪分子嚴懲不貸。
針對毒品主要來自境外的情況,中國盡最大努力,嚴格查禁過境販毒。八十年代,以西南邊境及東南沿海等地區為重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組織公安機關、武警部隊、海關和群眾聯防隊協同作戰,建立了邊境一線堵、內地二線查和交通要道、機場、車站、碼頭三線截的「三道防線」。九十年代,進一步加大查禁過境販毒的工作力度,「堵源截流」,在各地主要交通線及機場、車站、海港、碼頭公開查禁毒品,形成了統一布防、分工協作,對入境毒品圍追堵截的態勢。全國公安、海關、鐵路、交通、民航、林業、郵電等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緝毒成效顯著。1982年以來,僅雲南省就查獲過境販毒案件7萬多起,繳獲從「金三角」流入的海洛因和鴉片80多噸。1994年5月,雲南省警方成功破獲特大跨國販毒案,抓獲「金三角」大毒梟,司法機關依法處以極刑。多年來,中國執法機關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沉重打擊了境內外毒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在嚴查過境販毒的同時,中國政府持續組織禁毒專項斗爭,不斷對毒品危害嚴重地區進行重點整治,狠狠打擊了國內毒品違法犯罪活動。1983年至1986年,全國連續三年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都把毒品犯罪作為重點。1992年8月,雲南省政府組織歷時83天的武裝掃毒行動,一舉搗毀了在雲南省文山州平遠鎮形成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特大販毒販槍集團。1993年至1996年,公安部部署在西南邊境地區開展了「三年緝毒緝槍專項斗爭」。1997年,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部署在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禁毒專項斗爭,取得重大戰果。1999年以來,在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甘肅等重點省區,對一些毒品危害嚴重地區進行了專項重點整治,破獲了一批毒品大案,抓獲了一批毒犯,打掉了一批販毒團伙,摧毀了一批地下毒品交易市場和網路。1991年至1999年,中國禁毒執法機關共破獲毒品違法犯罪案件80餘萬起,繳獲海洛因39.67噸,鴉片16.894噸,大麻15.079噸,甲基苯丙胺23.375噸。
中國人口眾多,對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合法需求量大。在保障人民健康、滿足醫療需要的同時,中國對118種麻醉葯品和119種精神葯品實行嚴格的管制,限制其生產、經營、使用和進出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各地衛生、葯品監督管理、農業、工商行政、外貿和海關、鐵路、交通、民航、公安等部門,每年都對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的生產、經營、運輸、進出口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查處非法生產、販運、供應和濫用行為。黑龍江、內蒙古、山西、陝西等中國北部省區,近年來嚴厲查處了一大批盜竊、非法買賣、濫用哌替啶等麻醉葯品的違法犯罪案件。
中國政府始終把禁種毒品原植物作為工作重點,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國家禁毒委員會每年都部署全國開展禁種鏟毒工作。各級政府層層落實禁種鏟毒責任制,發動群眾搞好宣傳教育和禁種檢查,做到種毒必究、有毒必鏟。重點山區、林區的當地政府,每年都組織人員對山區、林區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問題進行調查監控。1992年以來,國家禁毒委員會和林業部門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在東北的大興安嶺和西北的蓮花山等原始森林地區組織了航測查毒鏟毒行動。目前,中國基本禁絕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四、嚴格管制易制毒化學品
八十年代以來,隨著世界毒品問題的泛濫和化學合成毒品生產的擴張,跨國走私、販運各種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活動劇增。中國政府以對國際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有關國際禁毒公約的義務,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實行嚴格的管制。
不斷健全管制易制毒化學品的法規和規章。中國有關部門於1988年10月發文,對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三類可供製造海洛因等毒品的化學品實行出口管制。1993年1月,中國對《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所列舉的22種易制毒化學品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1996年6月,又規定對上述22種易制毒化學品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1997年4月,中國外貿部門發布《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暫行規定》,並於1999年12月正式發布《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臨近境外毒源地的雲南、四川等省,還制定了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運輸、經營和使用進行全面管制的地方性法規。目前,中國政府正在制定全國性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逐步完善管制麻黃素的法規。1992年至1998年,中國有關部門多次發布關於麻黃素管理方面的規定。1998年3月,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麻黃素管理的通知》,規定對麻黃素的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出口實行專項管理。1998年12月,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麻黃素類產品出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麻黃素各種鹽類、粗品、衍生物和單方制劑等12個品種全部實行出口管制。1999年6月和2000年5月,國家有關部門先後發布《麻黃素管理辦法》和《麻黃素運輸許可證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對麻黃素嚴格管制的有關規定。
中國各級主管部門和執法機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生產及流通領域的監測、管理,依法保護合法生產經營,堅決打擊非法買賣、販運和走私活動。西南、西北、東北各省區在邊境地區和各出入境口岸,堅持開展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走私出境的「雙向查緝」工作。1997年至1999年,全國共破獲非法買賣和走私易制毒化學品案件548起,繳獲各類易制毒化學品1000多噸。
中國有關部門還與聯合國禁毒機構及有關國家的主管當局,聯合建立了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的國際核查制度。僅1999年,中國就辦理進出口核查568件,發現、制止了35起非法貿易,阻止了3380噸易制毒化學品出境。1999年4月至12月,在包括中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聯合舉行的防止高錳酸鉀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動」中,中國發現非法貿易6起,阻止了1160噸高錳酸鉀出口。
自五十年代起,中國政府一直嚴格管理苯丙胺類精神葯品。針對近年來製造、販賣甲基苯丙胺犯罪活動日益猖獗的情況,中國公安機關以東南沿海地區為重點,多次部署開展了打擊制販甲基苯丙胺類犯罪的專項斗爭。199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將禁毒工作方針中的禁吸、禁販、禁種「三禁並舉」,調整為禁吸、禁販、禁種、禁制「四禁並舉」,各地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制販甲基苯丙胺等制毒犯罪活動的力度,取得顯著成效。1991年至19 99年,全國共破獲制販甲基苯丙胺案件360起,沉重打擊了此類犯罪活動。
五、矯治挽救吸毒人員
為了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最終消除毒品危害,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大力開展禁吸戒毒工作,採取強制戒毒與社會幫教相結合的綜合戒毒治療康復措施,努力教育挽救吸毒人員。
中國法律規定,吸毒必戒。為此,各地建立了吸毒人員調查登記制度,建立了葯物濫用監測網路,定期收集數據資料,及時掌握吸毒人員情況。國務院發布了《強制戒毒辦法》,有關部門制定了《阿片類成癮常用戒毒療法的指導原則》和《戒毒葯品管理辦法》,規范了全國的戒毒治療工作。國家還建立了葯物依賴性研究中心、葯物濫用監測中心、葯物依賴治療中心和麻醉品實驗室,組織科研機構和專家開展科學戒毒方法和戒毒葯物研究。中國從國情出發,以強制戒毒為主體,採取多種辦法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對吸毒成癮者,一律送到由各級政府統一建立的戒毒所強制戒毒;對強制戒毒後又吸毒者,一律送司法部門管理的勞動教養所,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對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的吸毒人員,在家屬監護下和住地公安派出所的教育、管理下,令其限期戒毒。此外,一些地方在醫療單位開辦戒毒脫癮治療業務,收治自願戒毒者。一些地區還因地制宜,採取了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監督幫助吸毒人員戒毒的做法。
在中國,強制戒毒和勞教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法,強制戒毒所和勞教戒毒所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員的特殊學校。《強制戒毒辦法》對強制戒毒場所的建設、管理、戒毒措施、生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中國公安、司法機關分別制定了有關規章,對強制戒毒所和勞教戒毒所實行等級化、規范化管理。各級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資金,建設專門的戒毒場所。目前,全國共有強制戒毒所746個,戒毒勞教所(隊)168個。1999年共強制戒毒22.4萬餘人次,在所勞教戒毒人員12萬。各戒毒所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實行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戒毒所都對戒毒人員進行安全科學的戒毒治療,進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嚴格的行為矯正訓練。組織戒毒人員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參加適當的生產勞動,使其既增強體能,又掌握謀生技能。戒毒人員的勞動所得,全部用來改善其生活條件。戒毒所充分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員的合法權益,實行警務公開制度,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國家禁毒部門與衛生防疫部門合作,在戒毒所開展了艾滋病的監測、宣傳教育和防治工作,在部分省進行了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情況調查。雲南、貴州、甘肅、廣東等省的一些戒毒所,在規范化管理方面創造了「治療醫院化、教育學校化、環境園林化、康復勞動化」的經驗,被戒毒人員稱為「告別毒品的再生之所」。
為解決戒毒復吸率高的難題,中國政府依靠人民群眾,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開展對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後的繼續幫教工作。各地的公安機關、社區組織、單位、家庭與戒毒所密切配合,把強制戒毒與幫教鞏固有機結合起來,普遍建立了社會幫教制度,組成了各種類型的幫教小組,對戒毒人員全面落實幫教措施。全國各地的工會、共青團、婦聯、個體工商業者協會等社會團體,充分利用自身優勢,有針對性地對吸毒人員中的婦女、職工、青少年、個體勞動者等開展幫教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中國各級政府和基層組織,積極幫助戒毒出所人員解決生活、工作方面的具體困難,使其在就業、升學方面不受歧視。許多戒毒人員成功戒斷毒癮,重返社會,走向新生。
禁吸戒毒是根本解決毒品問題的突破口。近年來,內蒙古、雲南、廣西、貴州等省、自治區,從開展社會幫教工作,發展到創建「無毒社區」活動,逐步探索出一條從最基層社區抓起,以禁吸戒毒為重點,帶動整個禁毒工作的新路子。其基本做法是:以城鄉小型社區(城市一般是街道,農村一般是鄉鎮)為單位,在社區政權組織統一領導下,建立覆蓋整個社區的禁毒管理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把禁毒責任分解落實到社區內的各個單位和每個人,分片包干實現無毒目標,創建「無毒社區」。在此基礎上,不斷擴大「無毒社區」的覆蓋面,積小區為大區,最終在一縣、一市、一省實現無毒目標。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是中國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的一個典範。該市毒品問題曾經十分嚴重,1994年以後,全市以禁吸戒毒為突破口,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普遍建立和落實縱向到幫教小組,橫向到轄區所有基層單位的禁毒工作責任制,形成全民參與禁毒斗爭的局面。目前,該市共建立幫教小組2 169個,對2000多名吸毒人員全部落實了幫教措施,一年以上的戒斷鞏固率達到70%以上;已建成「無毒社區」1436個,占社區總數的90.2%,實現了社會面基本無毒害的目標。
實踐證明,創建「無毒社區」適合中國的國情,符合全民動員、綜合治理的戰略要求;「無毒社區」是持久開展禁毒斗爭的有效載體。199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向全國推廣了包頭等地的先進經驗,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
六、提高全民禁毒意識
禁毒的關鍵在於喚起民眾。中國把提高全民禁毒意識作為一項治本之策和戰略任務,在全體國民中廣泛深入地開展毒品預防教育。
中國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宣傳工作,每年都制定計劃,面向社會公眾開展以拒絕、抵制毒品為主要內容的毒品預防教育。各地禁毒部門與宣傳、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密切合作,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經常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和咨詢活動,普及禁毒知識和法律知識。國家禁毒辦和各地禁毒辦還設立了禁毒咨詢服務熱線電話,雲南等一些省市創辦了禁毒報刊,在國際互聯網上開通了禁毒網頁。每年「6·3」林則徐虎門銷煙紀念日、「6·26」國際禁毒日期間,各地政府都統一組織規模較大的宣傳活動,形成禁毒宣傳高潮。鑒於吸毒是傳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徑,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期間,衛生部門都組織開展以「拒絕毒品,防止艾滋病」為內容的宣傳活動。
1998年5月至7月,中國政府在北京舉辦了為期兩個月的全國禁毒展覽,中國國家領導人、社會各界人士和青少年學生共166萬人次前往參觀,反響強烈,影響深遠。國家禁毒委員會還將展覽內容製作成《全國禁毒展覽掛圖》,下發全國各地,並組織了長達半年的巡迴展覽,直接接受教育的觀眾達1.66億多人次。全國禁毒展覽的成功舉辦,使中國的禁毒宣傳教育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增強全民禁毒意識,推動各項禁毒工作全面開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中國政府尤其重視對青少年進行毒品預防教育。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1999年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對保護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出規定。按照禁毒預防教育從小抓起的思路,各級政府把對中小學生的禁毒預防教育作為禁毒工作的基礎工程。1997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會同國家禁毒委員會下發通知,規定把禁毒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的組成部分,正式納入中小學德育教育教學大綱,要求在大中小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教育。國家禁毒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共同編寫了適合學生閱讀的禁毒系列叢書。共青團在青少年中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禁毒宣傳活動,動員組織廣大青少年向毒品宣戰。許多省區開展了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的毒品預防教育活動。1999年,根據國家禁毒委員會的要求,全國縣以上各級禁毒部門在24223所中小學校建立了毒品預防教育聯系點,直接指導學校開展禁毒教育。
近年來,中國各地結合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逐步把禁毒宣傳引向社區,覆蓋到社會各個角落。各級政府通過加強基層政權和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建設,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結合創建「文明社區」,積極做好毒品預防教育的基礎性工作。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結合實際工作,開展了職工禁毒教育、青少年志願者義務禁毒宣傳和「拒絕毒品進家庭」活動。各地的愛國宗教團體發揚棄惡揚善的優良傳統,積極動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參與禁毒斗爭。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者協會,認真貫徹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關於在全國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經營者中廣泛開展禁毒教育的通知》,加強了對8000萬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的毒品預防教育。近年來,國家禁毒委員會不斷將各種禁毒宣傳材料發送到全國的強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看守所、勞動教養所、監獄、工讀學校,加強對易染毒特殊人群的毒品預防教育。
為了使毒品預防教育系統化、經常化,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部署,從1999年到2001年,在全國建設禁毒教育「五個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學校每年都要開展一次禁毒教育活動,各地要組織一批禁毒宣傳理論研究成果,創作一批禁毒文藝作品,培養一批青年禁毒志願者。國家重點支持北京市、貴州省貴陽市、廣東省東莞市等地建設一批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從1998年起,中國開始出版《中國禁毒年度報告》。
七、開展國際禁毒合作
加強國際禁毒合作,對於推動世界范圍內的禁毒斗爭和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毒品問題,是十分必要的。中國在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一向積極參與和推動禁毒國際合作,在世界禁毒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禁毒事務。1985年6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中國加入經1972年議定書修正的聯合國《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精神葯物公約》。1989年9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中國加入《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成為最早加入該公約的國家之一。從1984年起,中國多次派代表團出席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世界海關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召開的禁毒國際會議。1989年10月,中國在北京舉辦亞洲地區緝毒研討會。1996年11月,中國在上海主辦國際興奮劑專家會議。1990年2月和1998年6月,中國政府代表團先後參加聯合國第十七次和第二十次禁毒特別會議,向國際社會宣示了中國政府堅決禁毒的立場和政策、措施。
中國積極支持和促進聯合國倡導的次區域禁毒合作活動。1991年5月,國家禁毒委員會在北京主辦第一次中國、泰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高級官員會議,商討開展次區域禁毒多邊合作的設想。1992年6月,中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在緬甸仰光簽署《中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項目》。1993年10月,中國、緬甸、泰國、寮國和聯合國禁毒署簽署《禁毒諒解備忘錄》,確定在次區域禁毒合作中保持高級別接觸。1995年5月,中國、越南、寮國、泰國、緬甸、柬埔寨及聯合國禁毒署在北京召開第一次次區域禁毒合作部長級會議,通過《北京宣言》,並簽署《次區域禁毒行動計劃》。1999年,中國政府又派代表團分別出席在日本和寮國召開的次區域部長級會議,繼續積極推動次區域禁毒合作。
中國不斷加強與外國的雙邊、多邊國際禁毒合作。中國與美國從1985年開始進行禁毒合作,1987年,兩國政府簽署《中美禁毒合作備忘錄》。1997年,中美兩國首腦簽署包括禁毒合作內容的《中美聯合聲明》,把中美禁毒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隨後,中美兩國政府互派了禁毒聯絡官。中國重視與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在禁毒領域的合作。1996年4月,中俄兩國簽署《關於禁止非法販運和濫用麻醉葯品及精神葯物的合作協議》。1998年,中、哈、吉、俄、塔五國元首共同簽署聯合聲明,把打擊毒品犯罪和跨國犯罪作為五國合作的一條重要內容。此外,中國政府還與墨西哥、印度、巴基斯坦、哥倫比亞、塔吉克等國政府簽署了雙邊禁毒合作協議。
多年來,中國與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澳大利亞、泰國、緬甸、寮國、越南、柬埔寨等國家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禁毒情報交流、培訓與執法合作。從1996年起,中國還陸續與緬甸、寮國、越南、俄羅斯等國建立邊境地區緝毒執法合作聯絡官制度。中國與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國家警方,通過國際禁毒情報交流和司法協助,多次聯合破獲販毒案件,有效地打擊了跨國毒品犯罪活動。
中國政府盡自己的力量,積極幫助周邊國家開展禁毒工作。從1990年起,中國通過技術援助、農業支援、開發旅遊資源等多種形式,主動幫助緬甸和寮國北部傳統罌粟種植地區開展替代發展工作。這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該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助於減輕「金三角」毒品對中國和國際社會的威脅。在國際合作中,中國得到了聯合國禁毒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幫助。
過去二十多年,中國禁毒工作取得顯著成就,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贊譽。但中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國際毒潮對中國危害加劇的狀況,不會在短期內徹底消除;毒品在中國仍處於蔓延階段,禁毒任重道遠。人類正處於千年更迭、世紀交替的重要時刻,國際社會已空前一致地意識到了禁毒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早日解決毒品問題,建設一個健康、文明、幸福、美好的世界,是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在新的世紀里,中國政府將在全國深入持久地開展禁毒斗爭。毒品一日不絕,禁毒一刻不停。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與世界各國加強合作,為徹底消除毒害、建設一個「無毒的世界」而不懈努力。
註: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㈡ 新中國成立後用了幾年掃除毒品
「竹槍一桿,打得妻離子散,未聞槍聲震天;銅燈半盞,燒盡田地房廊,不見煙火沖天。」鴉片煙毒為害華夏民族百餘年,屢禁不絕,愈禁愈烈,到新中國成立前夕已達積重難返的境地。面對毒魔肆虐的嚴重局面,共和國的締造者們高舉禁煙的正義之劍,在全國展開了一場規模空前、聲勢浩大的禁煙禁毒運動,僅用三年時間就清除了這一百年痼疾。當1953年中國政府總理兼外長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向全世界庄嚴宣告「中國已經消滅了前人未能消滅的陋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無毒國」時,世人不由為之震驚、贊嘆。
雷霆萬鈞
國民黨留給新中國的爛攤子烏煙瘴氣、百弊叢生,煙毒泛濫是其中一個最為嚴重和突出的社會問題。
當時,各省種植、銷售鴉片的現象已十分普遍,雲貴川三省更為嚴重。據統計,全國罌粟種植面積高達100萬公頃,煙毒泛濫嚴重的西南地區,煙地多達1500萬畝以上,約佔耕地總面積的10%。其中,貴州的安順和習水因普遍種煙,被稱為「煙鄉毒地」。因煙多糧少,人民的生計十分困難,甚至時有飢荒出現。1950年春,西康及川南部分地區,就曾因種煙過多,缺乏糧食,造成嚴重的災荒。
煙毒泛濫導致煙民數量驚人。在解放初期全國4億多人口中,吸毒成癮者多達2000多萬,占當時總人口的4.4%。這些「癮君子」無心生產,為毒品不惜一切代價。
販賣、制毒的活動極為猖獗,幾乎遍及全國。當時,全國約有鴉片毒販30萬人,其中,華北的察哈爾、山西、綏遠、河北四省及京津兩市,有毒販1萬餘人;華東的福建、皖北、蘇南、蘇北、上海等地,有毒販3000多人;華中的武漢是舊中國煙毒運銷中心之一,有毒販近4000人;貴州的貴陽、安順、遵義、銅仁是煙毒集散地,終年煙商雲集;西安是西北制販毒品的中心,幾乎行行販毒。煙毒製造者們,有的雇請技師使用機器進行大規模生產,有的採取手工作坊式進行小批量生產。毒販的身份五花八門,不少反革命分子混雜其中。如特務陳榮輝於1949年12月潛至南京,組織「蘇魯皖人民反共救國軍第五縱隊」,曾連續三次由安徽明光販賣煙土到南京出售,充作反革命活動的經費。此類情況不僅危害人民身心健康,更成為新生政權的極大隱患。
煙毒一日不除,百姓一日不安,國家一日不寧。面對如此嚴峻形勢,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以最大的決心動員組織群眾開展斗爭,盪滌烏煙瘴氣,換來朗朗乾坤。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21次會議通過《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自此,一場聲勢浩大的禁煙禁毒運動拉開序幕。
《通令》全面闡明了黨和政府關於禁絕煙毒的意義、目的、方針和政策。《通令》嚴厲指出:禁絕煙毒是進一步清除帝國主義、封建買辦階級的流毒和影響的斗爭,是保護人民健康,恢復發展生產的必要前提。《通令》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廣泛宣傳毒品的危害,在煙毒較盛的地區,當地人民政府要提出限期禁絕煙毒辦法,並設立禁毒委員會,保證禁毒工作順利進行。從1950年春季起,在已解放的地區禁絕種煙;未解放的地區,軍事一經結束,立即禁絕種煙;在少數民族地區,應斟酌當地實際情況,採取慎重措施,有步驟地進行禁種。自頒布之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販運、製造及銷售毒品,違者從嚴治罪;散存於民間的毒品,限期交出。吸食煙毒者限期登記,定期戒除,否則予以處罰;各級人民政府衛生機關,應配製戒煙葯品,對貧苦煙民免費或減價醫治;在煙毒較盛的城市設戒煙所,戒煙戒毒葯品的供應由衛生機關統一掌握,嚴防隱蔽形式的煙毒代用品。《通令》頒布之後,各大軍政委員會和各省市迅速行動,相繼成立禁煙機構,並結合土改、剿匪和反霸工作開展運動。
禁煙禁毒首先需要禁種罌粟、鏟除煙苗,斷絕鴉片的源頭。《通令》頒布後,各省、市、行署分別向本地區發布嚴禁種植鴉片和鏟除煙苗的布告,同時派出禁煙工作隊赴各地「煙區」檢查鏟除煙苗工作進程。西南地區是毒品重災區,西南軍政委員會於1950年3月1日發布《關於1950年春耕及農業生產指示》,特別強調嚴禁種植罌粟,已種植的強行鏟除。當年5月,鄧小平主持西南局後,加強對該地區禁毒工作領導,僅用一年的時間就基本禁絕了鴉片種植,走在全國前列。
由於種煙牟利巨大,在鏟除煙苗的過程中,部分地區曾一度遇到很大的障礙。比如在蘭州涅惠渠區,當地種煙群眾在綽號「白蛇」「黑蛇」「五色蛇」等反動毒販的蠱惑下,制定了對抗政府禁煙法令的《種植公約》,准備了專人「坐牢」,大家保證「坐牢」者的家屬衣食無缺。該地毒販甚至一度把持當地城鄉政權,煽動群眾集體出動,使用武力把被區署扣押的「黑蛇」劫回。面對猖狂進攻,當地人民政府採取果斷堅決的措施,抓捕了以「三蛇」為首的反動毒販,最終鏟除了煙苗。經過一段時期的努力,到1951年春,禁種方面已取得很大成績。其中,東北地區除熱河省偏僻地區查出煙苗242畝並當即鏟除外,全區已禁絕種煙;西北的青海、寧夏兩省除藏民游牧區外已無種煙者,甘肅消滅煙地60%以上,陝西減少煙地55 %;華北綏遠省鏟除煙苗17.4萬余畝,約占原種煙面積的80%;西南地區解放前原有煙地1545萬畝,經大面積鏟除,減到600萬畝。
封閉煙館,收繳毒品,打擊毒販,消除流害市面的煙毒是此次禁毒工作的關鍵一環。各省、市普遍成立了禁煙禁毒委員會,區、縣成立了基層禁煙禁毒領導機構,一般鄉村則成立了禁毒小組。《通令》頒布後,在重慶、萬縣、成都、貴陽、遵義、昆明等大城市分別舉行了數千人或數萬人的群眾大會,當眾焚毀的煙毒有55.4萬多兩,打碎的煙具達20多萬件。煙毒泛濫重災區西安市於1950年10月召開焚毀煙毒大會,當場焚燒大煙1萬兩。北京、天津等華北六大城市1950年破獲煙毒案達8156件之多,給猖狂活動的毒販以一定程度的打擊。
禁絕煙毒最難的是改造煙民、督促其戒煙。各大城市普遍進行了煙民登記工作,並以「公辦」「私辦」「互助」多種形式成立戒煙所或戒煙小組,實行集體戒煙。西南不少地區還成立了「反賭博、反抽大煙、反懶惰」的三反委員會,以監督煙民戒煙,強迫煙民參加生產。據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統計,到1951年春,僅熱河一省吸毒癮民已由1949年解放時的18萬人減至2萬餘人。
除惡務盡
禁毒工作極其復雜,牽扯麵廣,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高擎禁毒利劍,繼續實施綜合治理。
針對毒品的種、運、販、吸四個主要環節,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及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繼續採取「力勸兩頭,斬斷中間」的策略,集中力量重點打擊運、販毒品犯,斷絕流通渠道(當時稱之為「攔腰一棍」),這樣一來,種的賣不了,吸的買不到,加之強大的政策攻心與嚴厲的治安管理手段相結合的威懾,公開製造、銷售、吸食毒品的情況在1951年進一步減少。
禁毒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取得一些明顯的成績後,不少地方幹部滋長了「差不多了」的思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運動之中,逐漸放鬆了禁毒工作的開展。煙毒開始在新的形勢下,以新的方式嚴重泛濫。
在前期打擊下,毒品販子們由公開轉入地下,活動方式更加隱秘,販毒手段更加狡猾。如南京大毒販朱啟每次販毒都乘飛機到香港大批收購,再由專人將毒品從香港護送到廣州,廣州又有專人負責護送到上海,到上海後再由專人運送到南京,形成一條嚴密的「地下運輸線」。北京大毒販任存厚以 「振興大葯房」為掩護,搜購大批制毒原料,然後再分運到幾個地點製造。有些吸毒販毒人員利用黨和人民政府「煙民乃是受害者」的寬大政策,屢戒屢吸,屢吸屢販,屢教不改。
隨著 「三反」「五反」的深入發動,部分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幹部吸毒販毒被揭發出來,其數量之大,情況之嚴重,性質之惡劣,觸目驚心。據調查,到1952年4月,整個衡陽鐵路局販毒人員達2000多人;北京旅行服務所、列車段、車輛段3個單位1193名行車人員中有229人走私運毒;上海、廣州鐵路部門走私販毒更加嚴重,其通車行車人員走私販毒者達100%。吉林省蛟河縣縣委書記殷子華、縣團委書記崔曉光,與一名毒犯合夥販毒牟利,並誘使該縣的主要領導幹部包括公安局長、稅務局長、縣委組織部長等下水,把縣委變成了一個令人發指的貪污集團。震驚全黨的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其腐化墮落也與毒品有很大關系。
而同時,民間也開始出現一些質疑的聲音:「人民政府提出禁煙禁毒是陣風」「共產黨、人民政府什麼事都辦的好,就是禁毒不行」「滿清那時就禁,沒禁了。國民黨也禁,還把好些吸的販的槍斃了,終歸到底沒禁完,越禁越多,現在就能禁完嗎?」
種種情況給初見成效的禁毒工作敲響警鍾。1952年3月1日,劉少奇就「三反」運動中發現的鐵路系統販毒嚴重問題向毛澤東作專門報告,引起毛澤東的重視。有惡必除,除惡務盡。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畢其功於一役,集中精力同鴉片煙毒展開一場生死決戰。
最後一擊
1952年4月15日,由周恩來主持起草並經毛澤東、劉少奇審閱修改後的《關於肅清毒品流行的指示》下發。指示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有重點地大張旗鼓地發動一次群眾性的運動,來一次集中的徹底的掃除」,強調「以毒品流行對於國家的損失最大,對人民的毒害最深。因此,在這次運動中應集中解決販運毒品問題」。而「要根絕製造、販賣毒品或包庇掩護毒販的現象,必須依靠廣大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斗爭的積極性」。指示對此次運動的方針、政策、打擊的重點作了明確的規定。為確保預期效果,中央將禁毒斗爭交由公安部統一部署。
禁毒決戰,事關重大,中央領導高度關注,及時指導。毛澤東對相關報告多次批示,並專門提出要注意禁毒宣傳內外有別問題。劉少奇在禁毒斗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5月24日,他致信毛澤東並周恩來、朱德、陳雲,提出:「禁毒運動雖然主要由各地方黨委領導,但各地具體行動仍有很多事情須配合辦理。這種配合行動主要由中央公安部負責,另由彭真召集公安、鐵路、交通、郵電、海關、內務、衛生等部門,定期匯報處理,中央宣傳部亦派人參加。」這一提議得到毛澤東同意。不久,劉少奇代中央主持起草完成關於開展禁毒運動指示,對禁毒運動的領導部門、發動時間、禁毒宣傳等作了規定。其間,各區及公安部就禁毒相關工作向中央多有報告,也均由他批轉或提出意見。在劉少奇的直接指導下,禁毒決戰政策明確、部署精心。
按照公安部安排,1952年6月起,各地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始為決戰做各項准備。首先組成了以公安機關為主的肅毒辦公室,加緊訓練隊伍,並積極進行內查外調,反復核實,准確掌握毒犯名單及罪證。如福建從禁毒重點地區發現大、中、小制販運毒犯2179人,已經確定為專案並進行偵察的案件有51件,涉及毒犯360人。天津市公安局在40餘天的毒犯材料查證工作中,掌握較大毒犯200餘名。這些從思想上、組織上、材料上為肅毒決戰做好了充分的准備。為避免打草驚蛇,此次行動准備階段高度保密,販毒分子一如往常做著黃粱美夢。
8月10日,隨著公安部一聲令下,全國1202個禁毒重點地區同時展開行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捕毒犯,決戰由此展開。
行動最早的是首都北京。8月9日夜12時,在充分調查清楚的情況下,北京市公安局統一行動,經過4個小時緊張激烈的搜捕工作,共逮捕毒犯近300名。緊接著在8月15日子夜時分,市公安局又開始第二次大逮捕。兩次大規模突擊性的肅毒行動,共逮捕毒犯500餘名。
武漢毒販眾多,是此次重點禁毒城市,遇到的阻力也很大。武漢警方在8月13日晚共派出210個行動小組,當晚逮捕毒販200餘人。武漢當時毒販達5000多人,大多數毒販在此前一直沒有被觸動,因此毒販對此次大逮捕很不以為然。大毒犯王覺悟被捕後不老實,只談小不談大,只談遠不談近,拒不交出毒品。暫時未捕的毒犯,有的能躲就躲,能跑就跑,互訂盟約,潛伏不動;有的則轉移、隱藏毒品及財產;有的則公然對抗,威脅檢舉人、打擊積極分子,……武漢警方加大打擊力度,於8月29日夜進行第二次大逮捕,當夜逮捕毒販900餘人。
四川、內蒙、貴州等其他地區的大破案大逮捕也取得預期成果。四川地區的大破案大逮捕行動為兩次,分別為8月11日至14日和8月22日至23日。兩次行動共捕獲毒犯7000餘名,緝獲的煙毒及原料摺合大煙共1400多萬兩。西安對毒販的兩次集中逮捕安排在了8月11日和8月22日,共逮捕毒販500餘人。福建省的大破案大逮捕分別在8月14日和8月24日,共逮捕300名毒犯,繳獲鴉片5000多兩。
禁毒決戰打響後,各地禁毒宣傳工作旋即展開,對群眾進行廣泛的發動。此次宣傳工作的原則只限於口頭,不見諸公開文字。各級地方並未因此束縛住手腳,召開了協商會、各族代表會、聯席會、街道會、院落會、座談會、漫談會、控訴會等口頭宣傳禁毒政策,並發動工人、農民、業余宣傳隊和民間藝人編演小型話劇、歌劇、金錢板、順口溜、相聲、秧歌等,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據不完全統計,在這次運動中,全國各省共召開各種形式的宣傳會達76萬多次,受教育的群眾有7400萬餘人之多。在各種宣傳會和控訴會上,全國各地許多群眾以及癮民家屬紛紛控訴舊社會的罪惡和煙毒帶來的災難。武漢漢陽區麻巷醫生劉新甫沉痛地追述了自己吸毒造成的家庭悲劇。武昌白沙洲的胡太婆和三烈士街的譚福蘭哭訴了因其父親吸毒而致傾家盪產,逼使自己出賣為童養媳的經過。更有積極分子開始行動起來,有的秘密跟蹤毒犯,不分晝夜地向公安部門反映情況;有的不辭辛勞找知情人了解毒犯材料;有的積極宣傳黨的政策,教育爭取毒犯家屬。毋庸置疑,群眾的廣泛參與,成為此次運動的一大特點和取得斗爭勝利的關鍵。
大破案大逮捕階段之後,各地遵照中央階段部署於9月初相繼召開公審大會,將肅毒運動推向高潮。9月1日,北京市在先農壇體育場舉行了由4萬人參加的毒犯公審大會。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在會上依法宣布對楊漢民、任存厚、杜金銘3名大毒犯處以死刑,立即執行,同時依照黨的政策,對6名坦白徹底、罪行輕微的毒犯從寬處理,當場釋放。9日,武漢市法院召開了2萬多人參加的審判大會。17日,蘭州市召開2萬人的審判大會。各地審判的結果基本貫徹了中央人民政府嚴寬相濟、恩威並施的政策,確保了禁毒斗爭的順利。
公審大會震懾效果明顯。會後毒販陣營迅速出現恐慌、分化局面,並很快徹底崩潰。北京的公審大會後,原來登記歷史罪行的,趕快補充了現行活動,有的供出了「攻守同盟」,交出了所存毒品。不少西葯房也急急忙忙來交代了收售毒品原料等問題。一兩天內,北京各公安分局登記的毒犯超過了過去10天中登記的數字。武漢公審大會之後,原來的頑固分子們交換情況後,都明確了態度:「趕快交待,爭取不死,否則很危險。」大會的當夜共有124人主動交待問題。
看到毒販被懲處,人民拍手稱快,群情振奮。一些本來懷疑這一運動的人都改變了態度,怕檢舉受到報復的人也打消了顧慮,紛紛上交檢舉材料。據當時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收到群眾的檢舉信131萬余件,檢舉22萬余名毒犯。僅河北省張家口市先後共有8168人檢舉毒品犯材料9378件,涌現出209名禁毒肅毒積極分子,出現了21個大義滅親、檢舉親屬的模範例子。群眾的威力震懾了毒犯,迫使為數眾多的毒犯自首並檢舉他人。
9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普遍進入禁毒運動的收尾階段,主要任務是追捕逃犯,殲滅殘敵,將審訊、偵察、檢舉、登記緊密結合,進一步挖毒根,追「現貨」,並分期分批地打擊處理所有逮捕及登記的毒犯。這期間,政務院於10月初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毒犯條例》(草案),指明懲治的重點是種植、販運、制售煙毒的組織者和主謀者,對罪行特別嚴重的依法判處死刑。並規定:對與漢民勾結的少數民族毒品犯罪者著重打擊漢民;對參與煙毒案件的國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予以從重處罰,保護舉報者權益,等等。《條例》(草案)為處理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了更詳細的法律依據,保證運動沿著法制軌道發展。
由於准備充分、措施得當、政策明確、群眾發動充分,禁毒決戰成績巨大。截至1952年12月,全國共依法處理毒犯51627名,繳獲毒品339萬余兩,制毒機器235部,各種販、運、藏毒工具263459件。其中還繳獲了用以武裝反抗的六〇炮2門,機槍5挺,長短槍877支,子彈8萬多發,手榴彈167顆,炸彈16枚,發報機6部。時任中央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向毛澤東主席、中央和政府黨組、政法黨組作《關於全國禁毒運動的總結報告》時興奮地說:「從各方面看來,這次的禁煙禁毒運動都是一次比較精彩的運動。完成了『來一次集中的、徹底的掃除的任務』。」
禁煙禁毒運動基本根治了危害百餘年的煙毒,凈化了社會環境,新生的人民政權也為此贏得了廣泛贊譽,樹立了良好形象。當時的群眾也交口稱贊:「這真是自古未有的好政府!」「舊社會把人變成了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了人。」「中國近百年來,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共產黨萬古千秋!」美國麻醉品教育委員會主席羅伯特亦充滿尊敬地贊揚道:「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創造的又一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