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哪些城市有大使館
中國擁有外國駐華總領事館的城市:呼和浩特、沈陽、上海、廈門、青島、武漢、廣州、南寧、重慶、成都、昆明、拉薩、西安、香港、澳門等城市。
什麼是大使館?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大使館屬於哪國領土?
大使館屬於使館所在國的國家領土。不屬於派遣國的國家領土。在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1條第9款中,指出供使館使用及供使館館長寓邸之建築物或建築物之各部分,以及其附屬土地。至所有權誰屬,則在所不問。
❷ 中國有多少個大使館
目前,中國在166個建交國設有157個大使館、60多個(總)領事館。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派駐對方國家某個城市並在一定區域執行領事職務的政府代表機關。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等。
外交起源
要是有人問:「大使館和領事館分別是做什麼的呢?」一定會有人脫口而出地答道:「搞外交的!」印度學者B·森在他所著的《外交人員國際法與實踐指南》一書中這樣講述了外交的起源。
人們常說,外交制度同歷史本身一樣悠久。如果把古代最古老國家之間相互交換的非永久性使團考慮在內的話,這種說法無疑是正確的。
❸ 駐華領事館歸什麼部門管理
駐華領事館歸外交部管理。中國共有173個駐華大使館,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為體現外交平等原則,一般兩個國家會同時在協議中約定在對方國家某城市互設領事館,但單方可能不實際開館。同森銷時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第一條 為確定外國駐中國領館和領館成員的領事特權與豁免,便於外國駐中國領館在領區內代表其國家有效地執行職務纖或,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領事官員應當是具有派遣國國籍的人。如果委派具有中國或者第三國國籍的人或者派遣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人為領事官員,必須徵得中國此豎游主管機關的同意。中國主管機關可以隨時撤銷此項同意。
第四條 領館館舍不受侵犯。中國國家工作人員進入領館館舍,須經領館館長或者派遣國使館館長或者他們兩人中一人授權的人員同意。遇有火災或者其他災害須迅速採取保護行動時,可以推定領館館長已經同意。中國有關機關應當採取適當措施保護領館館舍免受侵犯或者損害。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領館」是指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或者領事代理處;
(二)「領區」是指為領館執行領事職務而設定的區域;
(三)「領館館長」是指派遣國委派領導領館的總領事、領事、副領事或者領事代理人;
(四)「領事官員」是指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副領事、領事隨員或者領事代理人;
(五)「領館行政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領館行政或者技術工作的人員;
(六)「領館服務人員」是指從事領館服務工作的人員;
(七)「領館成員」是指領事官員、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和領館服務人員;
(八)「私人服務人員」是指領館成員私人僱用的服務人員;
(九)「領館館舍」是指專供領館使用的建築物或者部分建築物及其附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