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私有化
書店應該有吧。
2. 中國社會有多少私有化企業
根據相關的統計,私有化企業的數量和規模,以及對於國內經濟發展的影響力,貢獻力都超過過總體數量的一半以上了,這是為了發展經濟而採取的有力措施之一。
3. 中國土地私有化合理嗎
進行私有化不合理,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兼並!並且眾多的發達國家如日本等都開始執行農業合作社模式,而且我國百強村幾乎都是集體經濟模式。我國與美國國情不同,不適合大農場模式,因為美國有大量平原可耕地並且地廣人稀,而我國耕地地形復雜、農村村落密布。
那麼我想,我國更適合重新提出農業合作社,農業合作社模式應當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後農業由小農經濟轉為大規模機械化作業的最好方式,類似於華為的員工股份加上按勞分配;而不是由私人承包全部土體進行機械化,這樣只會造成農民被剝削、財富被集中。這里又關乎到生產資料所有人的問題。有興趣的可以去了解資本論以及四三計劃等等。
4. 中國私有化有什麼好處
私有化Privatization 是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所有權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權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以及這些組織或財產的所有權及其派生權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全體公民或某一集體所有轉變為個別私人所有的行為及其過程。Privatization 是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所有權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權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以及這些組織或財產的所有權及其派生權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全體公民或某一集體所有轉變為個別私人所有的行為及其過程。
私有化與公民化
長期以來,我國理論上受極左理論、教條主義的影響,非常嚴格地將私人個體與有其派生的民眾或公民對立了起來,談及私人個體而變色,如臨大敵談虎一般。什麼「私有化」了,還加上了一個莫須有的定義,所謂「資產階級私有化」,一時間把中華大地折騰的烏煙瘴氣,擾亂了人們的思維理念,混淆了人們的理論視聽,搞得理論界是一片嘩然。其實在中國大陸何時出現或產生過具有現代意義的馬克思筆下的「資產階級」,確切地說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國大陸,從未產生或出現過具有現實本質意義的所謂資產階級。因為研究理論的人或者說稍有一點起碼理論知識的人都明白,資產階級這以理論范疇的問題,是個並非復雜而簡單的問題,一般而論,只有當工業化過程發展到一定的歷史階段,才有可能歷史性地產生著資產階級,而且是「現代」資產階級。道理非常簡單,只有工業化的過程才是產生資本的過程,才必然的歷史的產生著資本家階層(階級)。在中國大陸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確切地說是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現實社會中就已客觀地不斷產生著、出現著大批的資產階級群體(掌握了大量產業資本的實業資本家階層),這幾乎是一個基本的現實的客觀存在了,你承認也罷,不承認也罷,或須不敢面對和沒有勇氣承認也罷,他畢竟是一個歷史客觀現實的產物。其實只要人們拿出一點點勇氣和良知,掙脫過去陳腐教條的理論羈絆束縛,就不難看出,這恰恰是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發展、經濟騰飛、理論創新和思想解放的必然結果,是一個劃時代的歷史性進步。毋寧質疑,經過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大陸的社會財富已經有了大量積累,其中公民擁有私人財產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財產。據統計,在中國的資本總量中,國有及控股企業佔31%,個體私營企業佔38%;在資本所有權比例中,國有資產僅佔26%,國內居民個人擁有57%的資本額,資本要素收入也有22%流向了居民個人。包括私營企業在內的非公有經濟在中國經濟總量中已佔到三分之一。可見全人類的社會財富積累的過程與人類私有化或民有化的進程是一致的。 過去我們在培植市場經濟的問題上,特別是在與市場經濟有著內在聯系的私有化問題上走了很多彎路,繳了許多學費,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浪費,延誤了整個中華民族振興發展的歷史性進程。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其本質意義就是剝奪了所有民間(公民大眾)的資本佔有權和財產的所有權,把公民權錯誤地理解為私有權,進行了廣泛的大面積的「剝奪」,私人老百姓的任何個人(包括當時紅及一時的所謂貧下中農、城市貧民及工人群體)都不能私自擁有個人財產,當時最時髦的流行語就是「連我這個人都是公家的」,真正實現著一大二公三純。結果怎樣?改革開放以後的歷史進程得到了充分的證明,一句話那條「道路」是走不通的。不僅僅是在中國大陸證明了這一點,前蘇聯(包括所有未經歷過市場經濟現代資本主義發展歷史階段的各個國家)的興衰沉浮,也同樣在同一個世紀里證明了這一切。從本質上講,財產權是人類某求生存與發展的基本權利,是維系人類尊嚴與自由的根基,這里並沒有富人和窮人的區別。 現在看來所謂私有化,其實就是民有化(民間私有),所謂私人個體其實就是現實中的每一個活靈活現的公民客體,更進一步說就是公民財產的自有化或公民化。只有完完全全的私有化,才能最終達到最廣泛的公民化,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更高境界的具有實際意義的全體公民所有的公有化。人類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只有當全體公民都能憑借個人能力人人平等的(並非平均的)佔有社會資產(或財富)的一部分,馬克思所科學界定的那個產生於現代資本主義發展階段之上的具有本質意義的全民公有化社會才能夠歷史性地閃亮登場。簡單的剝奪、粗暴的窮過度,是永遠不會產生出現馬克思眼裡的那個更高境界劃時代意義的全民公有化社會。
5. 什麼是私有化,中國距離私有化有多遠
什麼是私有化
http://www.nova.cn/Browse/ShowDoc.aspx?Code=3-1&Id=2005043009042262607
6. 中國的媒體什麼時候才能實現私營化
和美國有國有媒體一樣,中國當然也有私營媒體。網站不用說了,很多報紙都是私營的,雜志更是鋪天蓋地,電視台目前似乎只有私營頻道。畢竟太燒錢了。
說沒有隻是孤陋寡聞而已。
7. 中國的土地私有制正式確立是在什麼時候
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此舉措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
土地歸個人佔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產生而逐步形成的。
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形式是奴隸主土地所有制,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又先後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資本主義土地所有制。這三種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點是農業勞動者和土地佔有者相分離,勞動者無地,有地者不勞動。
(7)中國私有化多久擴展閱讀:
近年以來,中國出現了很多由土地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非法征地等糾紛不斷。幾個月前的河北香河,就出現過政府大規模違規圈地的現象。
開發商與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而大量的農民並未簽訂土地徵用合同。此舉也引起了村民的不滿與抵抗。
蔡繼明認為,在現行的政治制度與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強農民保護自己土地的意識和能力。
集體所有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集體代替個人做主的事情,違背農民的意願,侵害農民的權益。
8. 什麼時候其中國的土地由私有變成公有
1953年,我國開始了農業合作化運動,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實行農業合作社(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三階段)的集體經營形式,這個集體經營形式是從土地私有制逐漸過渡到土地公有制的轉變。到1956年底,把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由私有制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我國才真正地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
9. 聽說國土要私有化了,到底什麼時候執行
近幾年,國內外一直有人認為中國現行的土地集體公有制存在許多弊端,或明或暗、或公開或私下主張中國應該實行土地私有化(主要是農地私有化)。中國現在或者將來究竟應不應該實行土地私有化?這是一個關系如何正確把握中國農村改革和發展方向、有效解決「三農」問題、保護農民利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維持社會穩定和諧的重大問題,甚至涉及對中國根本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演進趨勢的認知。要合理地進行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不能不公開深入討論清楚,求得正確的認識。我國《憲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中國為什麼不能搞私有化,土地私有化為什麼是錯誤的、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為什麼土地私有化不是「三農」的根本出路、解決「三農」問題的途徑是什麼,怎樣正確認識中國現行農地制度和經營方式的利弊及其演進的趨勢等問題,特別需要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予以正確全面的回答,作出有說服力的論證。
一
土地私有制是指由私人掌握土地的所有權、經營權、處置轉讓權、收益權等完全產權的土地制度。所謂土地私有化,極端的說法就是所有土地都實行私有制,更多人的看法可能是指存在土地多種所有制的情況下主要實行私有制。本文理解的土地私有化是指農村土地(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實行私有制的過程和結果。如果土地私有制不是主體,就不能說是土地私有化了。
在人類社會發展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私有制特別是土地私有制,在其興起和發展的時期,都曾經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無論是奴隸社會早期和中期的奴隸主私有制,還是封建社會早期和中期的地主私有制,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私有制,都曾經帶來生產力的新發展,有時甚至是巨大的發展。但是在這些社會的後期或晚期,私有制無不成為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的桎梏,嚴重阻礙社會經濟的發展,原有的私有制無不逐步被新的私有製取而代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研究,資本主義私有制最終將會被社會所有制即公有制所取代。
正確判斷中國現在到底應不應該實行土地私有化(主要是農地私有化),首先需要明確,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關於所有制和人類社會經濟制度演進的大趨勢的基本原理仍然具有科學性,並沒有過時,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仍然是人類社會長遠的發展方向。雖然私有制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全世界,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還擁有存在的合理性,還有生命力,也具有不能完全替代的作用,但私有制必然存在的剝削、不公平、貧富兩極分化、與社會化大生產矛盾等自身無法克服的根本性缺陷,決定了私有制不會是永恆的,不可能是人類社會的終極所有制形式,最終還是會走向消亡,被本質上能夠消滅剝削、實現共同富裕和社會公平的,更好適應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新的更先進、成熟、完善和優越的社會所有制或公有制逐步取而代之。
正確判斷中國現在到底應不應該實行土地私有化,還必須清醒地認識中國人口、土地和三農的特殊性。中國農村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問題是:人地矛盾(人多地少)、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小規模分散經營與規模經濟的矛盾、農業自然條件的弱質性與農民致富的矛盾、農業落後與現代化和全球化的矛盾、工業化和城鎮化與三農問題嚴重的矛盾。中國的國情決定,中國的現代化(包括農業現代化)必須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道路。
二
無論是從中國歷史的經驗教訓,還是從維護農民利益來看,土地私有化的主張都是錯誤和有害的。
1.歷史事實證明土地私有制並非萬能。
私有制不是萬能的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葯,土地私有化不是「三農」問題的出路。中國曾經實行了幾千年的土地私有制,農村始終沒有改變貧窮落後的面貌,農民始終沒有富起來,長期陷入新朝代輕徭薄賦、均田興農、經濟發展→貪污腐敗、苛捐雜稅、橫征暴斂、土地兼並集中、地主殘酷剝削、貧富兩極分化、民不聊生→農民起義、改朝換代的治亂循環之中。從總體和長期來看,土地私有制不僅沒有讓中國農民富裕、農村繁榮,相反,恰恰是中國近代貧窮、落後、挨打的所有制根源,這不僅是共產黨領導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原因,也是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平均地權訴求的基本依據。這是誰也不能否定的歷史事實。
有學者認為,幾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始終沒有改變農村貧窮落後的面貌、農民始終沒有富起來的論斷,不符合中國幾千年燦爛輝煌的文明史。他們反駁說,怎麼解釋像「清明上河圖」所描繪的興旺繁榮、道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景象?封建制度的確曾經帶來封建時代的經濟繁榮,出現過所謂「太平盛世」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但是,封建社會某些時期出現的所謂繁榮,主要是封建王朝和地主階級的富裕繁榮,對廣大農民而言,至多不過是基本解決溫飽問題,是談不上富裕的。即使是在「清明上河圖」描繪的「太平盛世」中,也可以看到,既有宏偉壯麗的宮殿,又有更多的簡陋平房和茅草屋。
還有學者認為,中國歷代農民戰爭、社會動亂主要是政府官僚欺壓魚肉百姓造成的,不是土地兼並引起的,與土地的地主私有制無關。的確,土地兼並有可能主要不是民間土地買賣引起的,而主要是「政治性特權」掠奪造成的,但土地向官僚地主手中集中,難道不是普通農民日子難過、不滿的基本原因之一嗎?繁多的苛捐雜稅、沉重的徭役負擔、嚴刑酷法、橫征暴斂、經濟統制、窮兵黷武、吏治腐敗、官僚地主的殘酷剝削壓迫,這一切產生的根源難道與封建地主官僚的土地私有制完全無關嗎?
2.土地私有化可能嚴重損害農民利益。
中國人多地少、農村剩餘勞動力數量龐大,在農業落後、工業化和城鎮化提供的農民轉移就業和居住條件有限、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土地私有化會很快導致農民貧富兩極分化,造成「三無」農民(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大量增加,從而造成農民總體狀況的惡化。解放初期,無地和少地的農民通過土地改革都分到田地,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真正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但在人多地少、農業落後的情況下,天災人禍、生老病死、勞力缺乏等原因使得不少農民不得不賣地救急求生,重新失去土地,又由於缺乏技能和就業機會而無法進城務工經商,只有再次淪為無地雇農或等待國家救助的窮人。這正是中國農村走向社會主義集體經濟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分散的小規模的小農經濟,無法獨立抵禦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家庭生活風險,難以開展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在人多地少、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極低的中國,農業合作化、集體化是唯一出路。雖然中國在農村合作化、集體化過程中存在過急、過快、過猛、經營管理體制不合理等嚴重缺陷,但合作化、集體化的大方向是不能全盤否定的。至於說目前已經存在的「三無」農民,主要是現行土地徵用補償制度不合理、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農地非農化與農民非農化不協調等原因造成的,並不是土地公有制的結果。減少或消除「三無」農民的辦法也只能是深化改革,完善土地徵用補償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為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實現農地非農化與農民非農化的合理協調。
在基本實現工業化和城鎮化,城鎮化率達到70%,城鄉統一、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起來以後,中國農地私有化是不是就不會導致農民貧富兩極分化、不會產生大量「三無」農民,是否就可以實行農地私有化了呢?我認為依然不行。因為在城鎮化率達到70%時,中國人口也至少達到14億,農村人口仍然還有4.2億,考慮人口老齡化的影響,基本實現工業化和城鎮化後的中國農村勞動力還有2.52億。按照18億畝耕地計算,每個農業勞動力平均耕地只有7畝。如果按照美國的農業現代化方式,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家庭農場,搞農業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經營,中國的18億畝耕地通過私有化、市場化集中到種田能人手中,只需要200多萬農業勞動力就可以了。2.5億農村剩餘勞動力將成為無地農民,他們也不可能到私人農場去打工,因為務農的200多萬農業勞動力中已經包含被僱用的農工。再加上工業化和城鎮化已基本實現,城鎮不可能再提供很多的非農就業機會,失地農民也難以大量進城務工經商,從而成為難以轉移的農村剩餘勞動力。他們到哪裡去、干什麼、如何生存?雖然他們不是「三無」農民而是「二無」農民(無地、無業),但數以億計的「二無」農民長期靠社會保障過日子,社會保障負擔得起嗎?能夠持續嗎?又怎樣致富?
有學者提出,讓農地私有化,使土地向種田能人手中集聚,再由他們僱用農民種地,進行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大大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實現農村經濟繁榮。問題是實行土地大規模集約經營的私人農場或種田能手僱用不了數量龐大的失地農民,更不談私人農場或種田能手實行效率更高的農業生產經營的機械化、信息化、自動化、社會化,會大量減少對農業勞動力的使用和需求,私有化和農業規模經營解決不了大部分失地農民的出路問題。而且,農地私有化與資本私有化不一樣。中國的資本私有化主要不是通過將公有資本分配給個人實現的,而是允許、鼓勵民間投資和引進外資而形成的,資本也不是全部私有化,而是部分私有化,還有相當一部分資本是公有制的,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公有制經濟仍然處於整個國民經濟的主導地位。而農地私有化必須對所有農民一視同仁,將公有制的農地全部重新分配給農民個人,讓每一個農民都能分配到同樣數量的土地。這將使中國農村公有制經濟完全變成私有制經濟,造成多重嚴重的經濟社會後果。
3.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證「耕者有其田」。
「耕者有其田」就是種田者或務農者擁有自己的土地,耕種的是自己所有的土地。所謂「自己所有的土地」,可以是耕者個人或家庭擁有的土地,也可以是耕者共同所有的土地。耕者如果耕種的是別人所有的土地,包括租種別人的地或者被僱用到別人的土地上或農場里種地等,就是「耕者無其田」。幾乎所有主張土地私有化的論者都認為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而實際情況恰恰是土地私有制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甚至有可能使土地集中在少數不種地的人的手中,造成耕者無其田。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中許多農民少地或無地的歷史事實就是明證。即使通過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轉變為農民個人或家庭的土地私有制,也存在農民因為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經營失敗、人身家庭變故等原因而破產失地的現象。土地地主私有制中的雇農、佃農,以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農場或家庭農場中的農業僱工,都是耕者,都無其田;相反,土地耕者集體所有或共同所有的公有制卻能保證耕者有其田,因為耕者耕種的是他們自己共有的土地,除了國家必要的合理的徵用和有人非法剝奪的特殊情況之外,農民一般不可能失去共有的土地。
4.土地私有化不可能使大部分農民通過賣地致富。
實行土地私有化,的確使農民有了完全的土地產權,能夠按照自認為最有利的方式自由使用、處置和轉讓,有人只從所謂「經濟學常識」出發,認為土地私有化能夠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使農民得不到高額補償就可以不轉讓,甚至能夠要高價,通過賣地而致富。實際情況是,沒有政府和制度的保證,分散、組織化程度低會使農民缺乏定價權和自由買賣權,土地轉讓價格不可能由農民說了算,甚至連轉不轉讓都要受制於人;另外,遠離城市和交通線,難以改變用途,使大多數農地的增值收益並不那麼多。特別是中國農民人均土地少,大多數農民出售私有土地的收益不足以保證其生存,更談不上發財致富。
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必須考慮土地為什麼會大幅度增值、如何兼顧相關利益者的權益、怎樣才能更有利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土地能大幅度增值,主要是因為國家和其他投資者進行了「七通一平」(通路、通水、通電、通氣、通郵、通訊、通航,平整土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建設和工商業項目建設改變了土地用途且增加了土地的需求,工商用地的經濟效率遠遠高於農業用地,而主要不是由於農民改良了土地或改變了土地的地理區位而增值的。所以,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在國家、相關投資者和土地被徵用的農民之間合理分配,首先保證失地農民的合理權益,也要給國家和相關投資者必要的補償或回報,使國家更有能力、投資者更有積極性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建設和工商項目建設。目前征地拆遷方面最突出的問題是國家和開發商拿到的土地增值收益太多,失地農民獲得的太少。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不是土地公有制,而是其他相關制度和管理存在缺陷,特別是征地制度和補償制度不合理、不完善。解決的辦法應該是深化改革征地制度,完善相關制度法規和嚴格執法,加強監督和管理,確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原則和比例,真正保障失地農民得到應有的補償。
10. 現在的中國,私有化程度,怎麼樣
那是相當私有,尤其是官僚與資本家,連主人的變成公僕私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