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是什麼時候開始閉關鎖國的
沒有明確的時間點,明末倭寇騷擾我國東南沿海時就已經開始實行閉關,認定中國清代前期實行了「閉關鎖國」政策。
一、明朝時期實施海禁
早期海禁的主要對象是商業(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進貢除外)
明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只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而後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
二、清朝時期
1、前期政策:清廷對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沿襲明朝成規,不許進入廣州,只准於澳門交易。隨後,由於東南海上鄭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嚴出海之禁。
2、康熙開關:順治至康熙初年,歐洲國家,首先是荷蘭,接著是英、法、葡萄牙等國,相繼與清朝建立貢市貿易關系。
3、乾隆時期:清政府又實行商行制度,即廣州十三行,以進行壟斷。
(1)中國封關多久擴展閱讀:
正面影響:
1、從一定程度上打擊和限制了猖獗的海上走私以及海盜行為。
2、對沿海地區的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3、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過一定的自衛作用。
負面影響:
1、這一政策的長期推行,阻礙了中外聯系,影響了中國吸收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致使中國與世界隔絕,嚴重地阻礙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使得中國和世界脫軌,慢慢地落後於世界。
2、文化上,經濟上,科學上無法和世界接軌,各種先進技術思想難以發展,整體上呈現帝國黃昏現象。
3、阻礙本國的經濟發展,徹底喪失對外貿易主動權。阻隔與外國的科技文化交流,以至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
參考資料:網路-閉關鎖國
⑵ 海關封關的時間
海關原則上也是休息法定的7天假日,但是一些主要關口比如皇崗口岸等就不會休息,在節假日經提前申請,海關會安排人員加班處理業務的。
關封:用於海關內部聯系、交接有關單證所使用的印有「海關關封」字樣,可以加封的信封,不可以私自拆開。
如果你要去異地海關辦理進出口業務,那麼需要在當地海關那邊辦理海關備案.就需要在當地海關這邊幫你製作一個關封拿到對方海關進行登記,具體的資料有:自理報關備案申請書(一式兩份),企業情況登記表,注冊登記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地海關的備案登記證明書,企業報關專用章加蓋在申請書左下角。海關核批准後將那些資料放在一個海關的信封里寫上到哪個海關封口.制發了備案關封了。然後你就可以拿著這個關封到你要備案的海關去辦理就可以了。
⑶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閉關自守其本因呢
明朝中後期 (不是明末 是中後期就這樣做了)真正提出來是清朝
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是落後的封建經濟和政治發展的必然結果,所謂閉關自守政策,即嚴格限制對外交往。
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的原因有:
①從主觀因素看:
a.從明朝中後期開始。由於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古老的中國封建制度開始走向衰落。封建統治者只能依靠強化君主專制,加強特務統治,大興文字獄.實行文化專制等手段來維持封建統治,封建統治者必然害怕和拒絕任何新事物的傳人。
b.幾千年來我國經濟結構是小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在落後閉塞的經濟基礎上產生出因循守舊、驕傲自大和閉關自守的思想。
②從客觀因素看:
a、從明中期到清前期,中國先後遭到外國騷擾和侵略;沙俄侵略我國黑龍江流域。倭寇侵擾東南沿海,葡萄牙占據澳門,荷蘭侵佔台灣。為了防禦外國侵擾,封建統治者採取了消極的「閉關自守政策」。
b.清政府建立了對全國的統治後,各地反清斗爭持續不斷.東南沿海一帶的反清斗爭更是此伏彼起。尤其是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同東南沿海和流亡海外的反清志士,保持密切聯系.為「反清復明」而斗爭。這也是清政府實施閉關政策的一個客觀原因:
⑷ 中國從什麼時候開始封關制國的
明朝 高中歷史有學的
⑸ 中國「閉關鎖國」了多久
明朝在明成祖至明宣宗的鄭和下西洋(1405-1433)後,實施海禁,並在北方修建明長城,是明朝鎖國的象徵。
清代實行了「閉關自守」或「閉關鎖國」政策的觀點源於當時試圖向中國推銷其商品(特別是鴉片)的英國商人,馬克思曾在他的文章中接受了這一觀點。
後來這一觀點於20世紀50年代納入了當時中國的主流意識形態,寫入了教科書,並且形成了一個觀點認為「清代閉關鎖國」。從相關政策執行中實際的微觀行為和宏觀效果上看,同樣不是。
另外,明清兩代,明朝雖然在明前期至隆慶開關時期近乎全面海禁,但仍然在隆慶開關時開放了漳州月港一處口岸。明代禁海時期約佔75%,開海時期約佔25%。在鴉片戰爭前的清代,禁海時期約佔15%,開海時期約佔85%。
(5)中國封關多久擴展閱讀
中國傳統思維的一大困境在於對所處的環境認知不足。因此,清朝人始終有「制度已經天衣無縫」的守成想法,有「變革既異端」的荒唐理論。
其更深層次的原因引進超出歷史學研究的范圍,且無法切實考證,但我們能看到的事實是從乾隆年間開始,中國進入一段時間並不算太長的封閉時間,因為很快關上的國門就被英國人的大炮給轟開了。
的確,比之中國人自古以來馳騁海洋的壯舉而言,乾-嘉-道年間的閉關鎖國只是短暫而急促的停頓,若是放之於東亞地域史而言,這個停頓可能無足輕重,然而18世紀末19世紀初,當時已無東亞地域史,中國面對的是世界的挑戰,中國已經置身世界史。
這段時間的閉關鎖國對國家命運的發展而言是致命的,卻又不是絕對的,經典的例子自然是日本。糟糕的是閉關鎖國是建立在一種更深層次的思想問題上,因此才頑固到即將亡國絕種仍然死不悔改的荒唐地步。
而高中歷史只能從政治體制,從經濟角度,從文化傳統,從對外關系,對世界發展的趨勢去解釋閉關鎖國及文明的碰撞。
⑹ 中國閉關鎖國的時間
從明朝前期開始,表現為:
明朝的對外政策確立於洪武、永樂兩朝,以後被長期沿襲下來。在明朝存在的二百七十多年間,雖然不同時期在具體內容上有些變化,但其指導思想和主要方針並無多大變化。 明初,在綿長的海岸線上時有倭寇的騷擾。洪武二年正月,「倭寇山東濱海郡縣,掠民男女而去」;四月「倭寇蘇州、崇明等地」;八月「倭入寇淮安」;三年六月「倭入寇山東,轉掠溫州、台州、明州等地,又寇福建沿海郡縣」。以後倭寇仍頻頻入侵。這種情形使朱元璋的以解決倭寇為中心的對日外交開始陷入困境,明朝和日本的關系有所疏遠。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宣布:「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採用了禁海政策。洪武十四年(1381)胡惟庸「通倭」罪名確立後,朱元璋「怒日本特甚,決意絕之,專以防海為務」。又正式宣布:「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二十七年(1394)又進一步申令「禁民間用番香、番貨。..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到三十年(1397)還再次申明「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完全採取禁海政策,這一封閉政策對明初體制、經濟都影響不小。洪武年間,朱元璋遲遲沒有作出遷都之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是考慮到東南的海防。由於倭寇在東南沿海的侵擾,朱元璋以後幾代皇帝也沿襲這一政策,直到明朝中後期,隨著倭寇問題的解決,才逐漸打破這一封閉政策。 因此,從另一個角度上講,明朝的對外政策又趨於保守和內向,在與外國的聯系方面,又多處於被動的地位。永樂時,一方面繼續實行海禁,另一方面又實行較為開放的政策,並出現了鄭和下西洋的壯舉。鄭和奉命出使,先後到達三十餘國,宣揚了國威,提高了明朝的政治外交地位,加強了明朝與西南各國之間的友好往來,促進了彼此間的文化經濟交流,朱棣在國內的威望也因之提高,地位更加鞏固。鄭和的航程最遠到達非洲東海岸、紅海海口,是當時世界航海史上的一個壯舉。宣德六年(1431),鄭和最後一次奉詔出使西洋。自宣德九年(1434)歸來後,明朝雖然也間或有船隊出洋,但規模之大,歷時之久,影響之深都遠不及鄭和,明朝在海外的聲譽也大不如前了。前來朝貢的海外使者、通商客旅,比起永樂年間,就十分稀落了。
明中期以後:
海禁時緊時松,中國海商和倭寇相勾結,出現了嘉靖年間的倭患。隆慶以後,部分地開放海禁,私人海外貿易得以迅速發展,明初制定的禁海政策至此基本瓦解。與此同時,隨著新航路的開辟,西方殖民者陸續來到中國沿海,這給中國帶來了機會,使中國有可能融入世界潮流,「走上與西方世界同步發展的軌道」,但也蘊藏著危機。
閉關政策的影響
資本主義萌芽在明代出現,經歷了近三百年,但始終沒有得到正常的成長。原因是復雜的,但明朝廷對海外貿易嚴格的限制是重要原因之一。明廷有時甚至根本不許商民下海,這是人為地削弱、封鎖商品的對外銷路,很不利於商品生產的發展。資本主義萌芽得不到正常成長的這些原因,歸結到一點,是封建勢力還很頑固,資本主義萌芽還沒有突破這一桎梏的力量。明代的封建主義生產關系已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能拖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已經腐朽了的社會制度卻能阻礙新社會制度的產生,這是中國封建社會衰老時期的最大特點。
清朝初期:
[1]十八世紀,由於中外貿易往來日趨頻繁和人民反清起義不斷發生,清朝統治者擔心外人和漢人會結合起來反對清朝。1717年,清政府下令不許中國商船到歐洲人控制下的南洋地區進行貿易。清政府在對貿易范圍實行限制同時實行禁教,減少中外之間的往來。17世紀末,清政府允許天主教在中國傳播。隨著教會在中國影響的擴大,它開始直接干涉中國的內政。尤其是1704年羅馬教皇格勒門十一訂立「禁約」,禁止中國教徒尊孔祭祖。康熙嚴辭拒絕了這項要求。1720年清政府開始實行禁教政策。1727年又明確規定外國商船隻能到廣東的虎門和福建的廈門兩處。1757年正式實行閉關的政策,乾隆皇帝宣布西洋商船隻准在廣東的虎門一處停泊貿易。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准皇帝頒布了《防範外夷條規》,根據這一文件建立了「公行」機構。公行是由官方特許的商人組成的壟斷性外貿組織。外國人來廣州做買賣必須經由公行,其行動也由公行的行商負責約束。外國商人只准在規定的時間,即每年的五月至十月間來廣州進行貿易,期滿必須離去。在廣州期間他們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設的「夷館」內。外商在華只能僱用翻譯和買辦,不能僱人向內地傳遞信件。中國人不準向外商借貸資本。條規還規定要加強河防,監視外國船舶的活動。這些規定在以後的嘉慶和道光年間屢被重申。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維護清朝的封建統治,防範西方殖民主義者。但這種自衛措施是非常被動的。 1757年,一道聖旨從京城傳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廣州一地外(又稱廣州十三行)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的對外貿易,這就是所謂的「一口通商」政策。這一命令,標志著清政府徹底奉行起閉關鎖國的政策。乾隆的這道聖旨常被視為是導致近代中國落後於世界的原因之一。 原因清朝統治者期望維護極權統治的心理觀念是「閉關鎖國」的根本原因 。 基於保護傳統文化。事實上是對本國國民的愚民政策。 保障本地經濟發展,免受外來力量的影響。清朝封建統治時期經濟上自給自足,不依靠同時也很抵制外來商品。 國防安全的出發,防止中外反清勢力的聯合和西方殖民主義勢力的滲透。 以免有間諜盜取本國資料。 清朝政府對自己經濟和政治實力的過分盲目自大。 閉關鎖國這一政策推行了二百多年。它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到一定自衛作用。但是,當時西方國家正在進行資產革命和工業革命,跨入生產力迅速發展的新時代。清政府閉關鎖國,與世隔絕,既看不到世界形式的變化,也未能適時地向西方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使中國在世界上逐漸落伍了。 明朝以前,中國是當時世界上經濟和技術(不是科學)比較發達的國家之一,是東方的一大強國。然而,到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時為止,中國人均糧食產量僅有二百公斤左右,美國已接近一千公斤;中國年產鐵約二萬噸,不及法國1/10,英國1/40。中國的造船業和航海業歷來比較發達,從此也迅速沒落下去。往日出沒於東南亞海面的中國船隊,隨之銷聲匿跡,被其它國家的船隊取代。中國的各項發明和技術,在明朝中後期較西方仍互有長短,但到1840年已全面落後於西方了。
前期
閉關的目的主要在於隔絕大陸人民與台灣鄭氏抗清力量交通,防範人民集聚海上;以後則著重防禁「民夷交錯」,針對外國商人,以條規立法形式,嚴加限制對外貿易。 順治初年,清廷對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沿襲明朝成規,不許進入廣州,只准於澳門交易。隨後,由於東南海上鄭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嚴出海之禁。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閩浙總督屯泰請於沿海省份立嚴禁,「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於是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人等擅自出海貿易,如有「將違禁貨物出洋販往番國,並潛通海賊(指鄭成功)」,「或造大船,圖利賣與番國,或將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治罪」。但仍有人暗通線索,貪圖厚利,繼續與鄭氏貿易往來。順治帝認為此乃立法不嚴所致,於十三年,下達「禁海令」,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違者不論官民,俱行正法,貨物入官,本犯家產盡給告發之人。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緝,從重治罪;保甲不行首告,論死。沿海可泊船舟處,處處嚴防,不許片帆入口,如有登岸者,防守官即以軍法從事,督撫議罪。順治十八年,清廷進一步下達「遷海令」,以保證「禁海令」的施行。強迫海島和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設界不得逾越。又在法律上規定:凡將牛馬、軍需、鐵貨、銅錢、緞匹、綢絹、絲棉出境貿易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泄事情者斬。官吏庇縱者同罪。「禁海令」和「遷海令」使沿海居民流離失所,謀生無路,並嚴重地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以致沿海三十至五十里內,滿目荒涼。 三藩戰爭期間,鄭氏力量復入廈門,在福建沿海登陸。康熙十七年(1678)閏三月,康熙帝下令:「應如順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將界外百姓遷移內地,仍申嚴海禁,絕其交通。」二十二年,清政府統一台灣。次年,開海禁。康熙帝稱:「先因海寇,故海禁不開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命令沿海各省將先前所定海禁處分之例盡行停止。允許滿漢人民出洋貿易,唯不準將硝磺軍器等出洋。指定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四個口岸對外國通商。 自開海禁之後,每年造船出海貿易者,多至千餘,回來者不過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擔心「數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範」;並認為南洋各國歷來是「海賊之淵藪」,於五十六年復行南洋海禁,嚴禁與南洋往來貿易,嚴令沿海炮台攔截前往船隻,水師各營巡查。南洋海禁之後,本來一度繁榮的對外貿易,又復萎頓。沿海經濟日趨蕭條,給當地居民造成嚴重後果,以致有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於斷港荒岸之間。而生活無著之窮民,被迫逃亡海上,或鋌而走險,「或為犯亂」。為此不少人奏請開禁。雍正五年(1727),即南洋海禁十年後,清政府再開南洋海禁。限令出洋貿易之人三年內回國,否則不許回籍。 至乾隆時,清政府再次厲行限制對外貿易。當時,英國人為了向北方推銷其紡織品和接近產茶、絲地區,力圖在廣州以北擴張海口。英國通事洪任輝偕同英國武裝商船多次駛至浙江定海、寧波。英國武裝商船的到來,引起了清廷的重視。
清朝後期:
為了整肅浙省海防,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將來只許在廣州收泊貿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這是清廷對外貿易政策的一大轉折,即針對外國資本主義勢力而厲行閉關政策,只准在廣州一口貿易。 在對外貿易中,清政府又實行商行制度,即廣州十三行,以進行壟斷。清政府只允許少數殷實富商設立「公行」,負責與外商從事進出口貿易,並代表清政府與洋商交涉。乾隆二十四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請制訂《防範夷商規條》,規定「防夷五事」。即:永行禁止外國商人在廣州過冬,必須冬住者只准在澳門居住;外商到粵,「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國商人借領外商資本及外商雇請漢人役使;嚴禁外商僱人傳遞消息;於外國商船停泊處撥營員彈壓稽查。「防夷五事」將對外貿易嚴加管理,有了明確的法規,使閉關政策形成為制度。嘉慶十四年(1809),清政府又頒布《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1831),先後制訂了《防範夷人章程》和《八條章程》。這些章程,除重申「防夷五事」的規定外,又規定外國兵船隻許外洋停泊,禁外國商人攜帶婦人以及在省城乘坐肩輿,等等。其中有關嚴拿販賣鴉片人船等項,則是針對外國侵略者鴉片貿易的正確禁令。
閉關政策的影響
清朝對外實行閉關政策,是封建經濟的產物。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使人們彼此隔絕,在政治上自然產生閉關自守。乾隆帝在其《敕諭英吉利國王書》中說:「天朝物產豐盛,無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閉塞的封建自然經濟,自然沒有交往貿易的必要,清統治者反而以此驕人,夜郎自大。英國人也覺察到這一點,他們說:「在必需品上——雖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給,因此中國政府絕對不重視對外貿易,認為可以隨意限制對外貿易。」 此外,滿族統治者對漢族人民防範甚嚴,他們懼怕外國人支持漢人反抗清朝的活動。乾隆帝曾說:「民俗易囂,洋商雜處,必致滋事」,所以清政府一再嚴申「華夷之別甚嚴」,「從不許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摻雜」。清政府制訂各種「防範夷人章程」,目的是要隔絕中國人與外國人的任何交往。同時,清政府對出洋貿易的中國人也有種種嚴格限制,無論船隻的大小,來往日期,貿易貨物及其數量種類,均規定甚嚴。 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構築了隔絕中外的一道堤牆,對中國社會的前進起了阻礙作用。由於對出海貿易橫加限制,嚴重影響了經濟的發展。同時,也使中國人民與世界潮流隔絕,不明世界大勢,而清統治者更是閉目塞聽,其結果正如魏源所說:「以通事二百年之國,竟莫知其方位,莫悉其離合。」 1840年,英國侵略者終於用大炮轟開了中國的大門。
1. 第一次鴉片戰爭
鴉片戰爭的起因:一、受中國傳統經濟體制和清政府閉關政策的影響,英國對華貿易一直處於嚴重的逆差,不利於英國工業革命的資金積累。二、英國商人藉助鴉片貿易取得大量利潤,而傷害中國的財政和社會穩定,清政府不得不派林則徐去禁煙。三、長期中英就貿易問題交涉未果,一些英國商人不斷地對政府施加壓力,鼓吹對中國採取武裝侵略政策。四、林則徐禁煙過程中,清帝下令把英國商船全部驅逐出境,斷絕中英貿易關系。這個作法激化了中英矛盾,給英國殖民者入侵中國提供了借口。 1840年6月,英國發動了對華戰爭。清政府無抵抗之力,在英軍逼近天津的時候,便試圖通過「磨難」政策來拖延時間,在廣州同英方舉行談判。在談判中,英方提出高額鴉片賠款、開放三處口岸和割讓海島的要求。中方雖表示妥協,但不能完全接受。1841年1月底英軍先攻佔沙角炮台,後強佔香港島。1月27日,無可奈何的清政府對英宣戰。然而,在清軍完成調集之前,英軍迅速佔領了廣州,隨後沿海岸北上,在一年的時間里接連攻克清軍守城,直逼南京城下。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在英國軍艦上同英方代表簽訂了《南京條約》,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鴉片戰爭給中國歷史進程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戰爭的失敗歸咎於落後的體制、腐敗的清朝統治、閉關自守的對外政策和錯誤的戰爭對策。戰爭的結果使中國逐步轉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被迫向西方打開大門。
2. 第二次鴉片戰爭
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起因:一、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由於中國仍基本處於封閉狀態,外國商品依然難以進入中國。二、清政府仍然堅持閉關政策的作法。三、列強以修約為名,要求開放中國沿海各口岸及內地各城市,准許外國人自由出入進行貿易,以及准許外國使節常駐北京。對此清政府無法接受。於是,英法兩國分別為發動戰爭製造了借口,一是亞羅號商船事件,一是法國傳教士被處死的事件。 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清政府採用了時戰時和的對策。1858年戰敗後同英法等國簽訂了《天津條約》,接受了外國公使駐京等一系列要求,商定一年後在北京正式交換條約批准書。1859年來華交換批准書的英法代表試圖率艦闖進大沽口,被清軍擊退。這次勝利使清政府盲目樂觀。1860年7月,英法聯軍的大批艦只集結在大沽口外,但清政府竟以為對方是求和而來。英法聯軍趁機在北塘登陸,攻佔大沽和天津。英法聯軍繼而攻入北京。清政府同英法代表分別簽訂了《北京條約》。 在這次戰爭中,清政府的態度時強時軟。其原因在於一方面,雖然清朝統治到此時已經顯著衰弱,但統治者決不甘心退出歷史舞台。外敵入侵不僅威脅到中國領土完整和經濟利益,而且直接傷害了大清統治者的尊嚴。所以,咸豐皇帝總想把外國人拒之京都之外,越遠越好。另一方面,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失敗使清朝統治者害怕列強,盡量避免得罪洋人。這種雙重性導致其政策上的機會主義和最終的失敗。《北京條約》的簽訂最終決定了清政府閉關政策的破產。
⑺ 中國閉關鎖國從什麼時候開始
沒有明確的時間點,明末倭寇騷擾我國東南沿海時就已經開始實行閉關,認定中國清代前期實行了「閉關鎖國」政策。
一、明朝時期實施海禁
早期海禁的主要對象是商業(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進貢除外) 明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只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而後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
二、清朝時期
1、前期政策:清廷對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沿襲明朝成規,不許進入廣州,只准於澳門交易。隨後,由於東南海上鄭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嚴出海之禁。
2、康熙開關:順治至康熙初年,歐洲國家,首先是荷蘭,接著是英、法、葡萄牙等國,相繼與清朝建立貢市貿易關系。
3、乾隆時期:清政府又實行商行制度,即廣州十三行,以進行壟斷。
(7)中國封關多久擴展閱讀:
正面影響:
1、從一定程度上打擊和限制了猖獗的海上走私以及海盜行為。
2、對沿海地區的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3、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過一定的自衛作用。
負面影響:
1、這一政策的長期推行,阻礙了中外聯系,影響了中國吸收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致使中國與世界隔絕,嚴重地阻礙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使得中國和世界脫軌,慢慢地落後於世界。
2、文化上,經濟上,科學上無法和世界接軌,各種先進技術思想難以發展,整體上呈現帝國黃昏現象。
3、阻礙本國的經濟發展,徹底喪失對外貿易主動權。阻隔與外國的科技文化交流,以至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
⑻ 海南公布計劃全島封關時間是多久
爭取2023年底前具備封關硬體條件、2024年底前完成封關各項准備。海南島作為一個經濟要地,特別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特別是在政府宣布海南島免稅的時候,很多中國人都跑到海南去買昂貴的奢侈品,電子產品以及其他物品。因為在海南島買這些東西會比在其他地方便宜很多。
最近海南相關政府也宣布,在2024年年底會完成對全島的封關准備。這個封關的前提就是國家給予海南島的零關稅特權。
這種模式與目前的香港、澳門基本相似,最大的不同在於海南不會完全放開外匯政策。在某種意義上,海南未來有望成為中國對標香港的又一大自由貿易港。
其次,如果海南島全島封關,商品種類將會越來越豐富,市場競爭也會越來越激烈,消費者可以享受到更惠民的價格。這將會給海南帶來巨大的消費市場,對於海南來說也將會是一項巨大的變化。
⑼ 中國閉關鎖國了多少年
閉關鎖國政策又稱洋禁、海禁,指閉關自守,不與外界接觸的一種國家政策,是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嚴格限制對外經濟、文化、科學等方面的交流。是明清政府實行的嚴格限制對外交通和貿易的政策。明清兩朝都實行「海禁」政策,但其內涵並不相同。明朝海禁,只是禁止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並不禁止外國來華貿易,是一種由官府壟斷海外貿易的政策。同時,明朝的海禁政策也未貫徹始終。明政府曾一度開放海禁,沿海地區的海外貿易又蓬勃發展起來。而清朝以「天朝上邦」自居,認為「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長期關閉國門,嚴格限制國人對外交往。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下令除廣州一地外,停止一切對外貿易,這就是所謂的「一口通商」政策,這標志著清政府徹底奉行起閉關鎖國政策。
負面影響:
這一政策的長期推行
阻礙了中外聯系,影響了中國吸收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致使中國與世界隔絕,嚴重地阻礙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
使得中國和世界脫軌,慢慢地落後於世界。
文化上,經濟上,科學上無法和世界接軌,各種先進技術思想難以發展,整體上呈現帝國黃昏現象。
是導致近代中國落後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
減少與外界接觸的機會。
阻礙本國的經濟發展,徹底喪失對外貿易主動權。
阻隔與外國的科技文化交流,以至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
造成國際沖突。
影響社會科技發展。
限制了對外貿易和航海事業的發展。
閉關鎖國的時間大概可從1433年(鄭和下西洋後)的明朝後期以及清朝至1840年鴉片戰爭被迫打開國門可為大致的時期,大約有407年。清朝初期1636年至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實行「一口通商」政策之前應該是有開放過的一段時間(121年),若嚴謹一些可去除,則大致為286年。
至於新中國初期有一段是國際大環境(二戰後新格局對峙及冷戰時期)被動情勢影響下的而非主觀意願上的,並且在外交上也是以五項基本原則為基礎盡可能的主動去建交,也結交了不少國家,比如非洲等眾多國家,所以這一段時期應除外!
⑽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閉關鎖國了
中國的閉關鎖國從明朝開始:
明朝洪武年間,法令嚴格禁止人民"與外洋番人貿易"。這種政策,當時稱為"海禁"。《明太祖實錄》里記載的禁令包括「濱海居民不許與外洋番人貿易」;「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可以看出海禁相當嚴格。
永樂之後仍舊屢次重申「嚴私通番國之緊」,但實際上因為海防廢弛,禁令范圍不斷縮小。到了1567年明穆宗即位,正式改「海禁」為海上貿易開放。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
清朝的海禁政策是清初期實施的,主要是在康熙年間,時間大致在順治末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復台灣)左右。清朝在收復台灣以前,厲行海禁政策,嚴禁商民出海貿易,片板不許下海,犯禁者一律處死,貨物沒收入官。這種海禁政策地實施,主要是為了對付鄭成功及其子孫的海上勢力,並不是針對外國的。因此,1683年清朝收復台灣後,逐步放寬海禁,准許對外貿易。
但是到乾隆前期,針對英國等西方國家貪得無厭的要求,清政府又加強了對外貿易的限制,下令關閉除廣州以外的其他通商口岸,並且頒行嚴格約束外國商人的條例和章程,這樣便形成了所謂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