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的空難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般情況下,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旅客傷亡賠償較高限額為40萬元人民幣,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較高賠償限額為3000元人民幣,旅客托運的行李的較高賠償限額為2000元人民幣,共計40.5萬元人民幣。但實際賠償往往都會高於40.5萬元。
根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第三條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萬元;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三)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例如河南航空有限公司「8·24」飛機墜毀事故考慮到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賠償限額調增至59.23萬元;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作出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8·24」飛機墜毀事故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准總共為96萬元人民幣。
在正常情況下,發生空難的賠償有兩個部分組成,其中之一是航空公司承擔的賠償,之二是所投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當然如果要得到第二份賠償,那在登機之前,乘客必須通過個人或相關第三方購買過航空意外傷害險。
在空難賠償標准上,國內與國外並不一致,鄰居日本與美國的相關賠償標準是地球上數一數二的。在日本發生空難,他們會根據受害者的年齡、職業及家庭情況、職業發展潛力等多種情況來合理調整賠償金。在美國他們也會根據遇難者的年齡、收入等考慮,納稅情況也是重要參考標准之一,所以每個人的賠償情況可能不一,會有所區別。
1、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制定管理、綜合協調的安全生產突發應急預案。
2、與事故或者事故徵候有關的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封存、妥善保管並提供有關資料,保護事發現場,積極配合事故和事故徵候調查。
3、安全數據和安全信息應當用於調查事故或者事故徵候原因,提出安全建議,預防事故或者事故徵候發生。
4、頒發執照、合格審定、授權或者批准。通過制定並實施特定的程序,以確保從事民用航空活動的人員和單位只有在符合相關規章之後,方可從事執照、許可證、授權或者批准所包含的相關民用航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