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擁有什麼證書對入上海市戶口的評分有加分,比如中級口譯,普通話之類的
沒有用的,只要四六級或專四專八和計算機證書
評分標准
一、基本要素分
(一)畢業生個人要素
1、最高學歷:
博士 30分
碩士 24分
本科 20分
專科 5分
2、畢業學校:
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即985高校)與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中國科學院上海各研究所(見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以及上海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校(見附件二) 10分
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 5分
3、學習成績分級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通過CET-6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英語八級 8分
通過CET-4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水平 6分
藝術、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6、獎勵表彰項:
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2分
⑵國際性或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獲獎證書(獎項包括: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賽):
①經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第一名、金獎) 10分
二等獎(第二名、銀獎) 9分
三等獎(第三名、銅獎) 8分
②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第一名、金獎) 5分
二等獎(第二名、銀獎) 4分
三等獎(第三名、銅獎) 3分
(註:1、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高校最高學歷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2、同類獎勵取最高分;3、⑴類獎勵和⑵類獎勵可以累加,但最高分不超過15分。)
(二)單位要素分
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高校畢業生中信譽度良好 5分
二、導向要素分
(一)專業導向
凡是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的專業(見附件三) 3分
(二)地區導向
注冊地址為本市崇明縣、南匯區、金山區和奉賢區的用人單位 2分
注冊地址為地處外環線以外非上述地區的用人單位 1分
三、附加要素分
(一)擁有或已申請發明專利
1、擁有專利證書:
擁有發明專利證書 5分
擁有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3分
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3分
2、已申請專利證書的:申請發明專利證書 1分
(二)自主創業
1、畢業生創辦企業的:
畢業生擔任企業法人的 5分
畢業生擔任企業股東、董事的 2分
2、畢業生申請科技創業基金的:
進入科技創業孵化基地擔任領頭人 5分
與其共同申請創業基金的團組成員 2分
(三)其他
被本市各級和中央駐滬黨政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 0~20分
被本市遠郊地區中小學錄用為教師的 0~20分
被本市遠郊地區醫療機構錄用為醫務人員的 0~20分
被本市承擔科教興市重大項目錄用的 0~20分
(註:上述機構的具體名單,由各有關主管部門認定)
參加本市西部計劃回滬的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進滬政策予以評分,並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5分
四、標准分
標准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高於標准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於標准分的,辦理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標准分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市政府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調控要求確定。
附件:
一、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中國科學院上海各研究所名單
二、其它列入「211工程」的院校、上海高校、中央直屬和上海市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三、導向專業名單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教育部重點建設985高校,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
以及中國科學院上海各研究所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蘭州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第二軍醫大學
中科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上海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台
中國科學院上海硅酸鹽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
中科院聲學研究所東海研究站
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
附件二:
其它列入「211工程」院校、上海地方高校、中央直屬和上海市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石油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延邊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安徽大學
福州大學
南昌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新疆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西南大學
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上海體育學院
華東政法學院
上海水產大學
上海電力學院
上海中醫葯大學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上海金融學院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上海電機學院
上海商學院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杉達學院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中國醫學科學院)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發電設備成套設計研究所
上海內燃機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電子科學研究院華東計算技術所
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
電信科學技術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
上海醫葯工業研究院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艦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設備所
艦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機所
上海船舶電子設備研究所
上海市計算技術研究所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
上海飛機研究所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離子體研究所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所
註解:
1、對同層次的上海本地大學照顧5分
2、 有些大學的專業比985大學合並的好,但是因為它不是985就少5分。
(用人單位喜歡錄用了您,但少了5分落不了戶口,因為基本達到最高限才夠分數)
3、文件有具體執行情況則當別論。
4、導向專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