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毒梟劉招華最終是在哪個地方落網的
劉招華是在福建省福安市一間民宅被警察拘捕的,時間是2005年3月5 日凌晨4時許。
劉招華(1965年3月5日-2009年9月15日),出生於福建省福安市,中國五大毒梟之首。
劉招華曾經擔任武警、法院法警,負責福安市政府招商工作,其後下海經商。他所成立的福建宏發塑膠有限公司,以收購塑膠廢品的名義進行走私生意。
在接觸冰毒後他成為了中國特大毒販,期間製造約30噸冰毒,並利用出售18噸冰毒的犯罪所得,以假身份成立桂林市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資合法項目洗黑錢,因此成為中國公安部A級通緝犯。
2005年3月5日,劉招華在福建省福安市的一座民房內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2009年9月15日上午10時左右,經最高法院核准,「頭號毒梟」劉招華被押赴刑場(廣州),執行死刑,終年44歲。
⑵ 劉招華人物生平
1995年至1999年間,劉招華,這位來自福建省福安市的嫌疑人,夥同化名「李華」的郭銳榮以及陳炳錫(已被起訴)等,在福建省福安市、廣東普寧市、寧夏銀川市和廣西桂林等地,涉嫌製造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總量多達幾十噸。他們的犯罪活動不僅限於當地,還涉及到將部分毒品運往廣州進行販賣,非法獲利金額達到3100多萬元人民幣。
2004年11月24日,劉招華的犯罪行為引起了國家高度重視,公安部發布了A級通緝令,懸賞38萬元人民幣追捕他。在此期間,他的手下馬仔郭鴻飛、郭榮堂和阮錦平提供了財物和藏匿地點,幫助他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009年9月15日,經過最高法院的核准,這位「頭號毒梟」劉招華因其製造和販賣冰毒12.36噸,非法牟利3100萬元的罪行,最終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這一事件發生在廣州,當時從一處倉庫查獲的11.8噸冰毒,數量之大令人震驚,足以與1998年全球冰毒總和相提並論。同年,公安機關還在普寧市一處藏匿點發現了1.28噸冰毒。
2007年,劉招華因上述罪行被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他對此提出上訴,然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08年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9年9月15日,劉招華被依法執行死刑,他的犯罪行為宣告終結。
隨著劉招華的伏法,中國四大毒梟——劉招華(福建福安)、陳炳錫(廣東普寧)、張啟生(廣東普寧)和譚曉林(四川樂至縣)全部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的犯罪活動在中國毒品犯罪史上畫上了句號。
(2)中國第一毒梟劉招華是哪裡人擴展閱讀
劉招華,頭號大毒梟,是被公安部門通緝的特大毒犯,1995年,劉招華開始製造冰毒,幾年間,他生產,運輸,販賣的冰毒量達18噸之多,創下當年的世界之最,曾經當過武警和法警的他自恃聰明絕頂,以為自己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狡詐殘忍的劉招華與警方周旋了九年之久,2005年3月5日,在他40歲生日這天終於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