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各省的簡稱分別是什麼
中國劃分為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共計34個一級行政區。省份簡稱如下:
1、北京——簡稱京。
2、天津——簡稱津。
3、山西省——簡稱晉。
4、湖南省——簡稱湘。
5、江西省——簡稱贛。
6、上海市——簡稱滬。
7、重慶市——簡稱渝。
8、河北省——簡稱冀。
9、台灣省——簡稱台。
10、遼寧省——簡稱遼。
11、吉林省——簡稱吉。
12、黑龍江省——簡稱黑。
13、江蘇省——簡稱蘇。
14、浙江省——簡稱浙。
15、安徽省——簡稱皖。
16、福建省——簡稱閩。
17、山東省——簡稱魯。
18、河南省——簡稱豫。
19、湖北省——簡稱鄂。
20、青海省——簡稱青。
21、廣東省——簡稱粵。
22、海南省——簡稱瓊。
23、四川省——簡稱川、蜀。
24、貴州省——簡稱黔、貴。
25、雲南省——簡稱滇、雲。
26、陝西省——簡稱陝、秦。
27、甘肅省——簡稱甘或隴。
28、西藏自治區——簡稱藏。
29、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
30、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
31、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
3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
33、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港。
34、澳門特別行政區——簡稱澳。
歷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劃分為六個大區
1954年以後撤銷大區,大區實際上屬於軍事政區為主。1949年六個大區下轄50個「省級行政區」,即30個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12個直轄市(南京、重慶、上海、北京、天津、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西安、青島等)、5個行署區、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53年份六個大區和西藏、內蒙古,共計30個省、1個自治區、14個直轄市、1個地方、1個地區。1954年調整為31個省級行政區即25省、1個自治區(內蒙古)、3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1個地方(西藏)、1個地區(昌都地區)。
1965年全國調整為29個省級行政區,即22個省、5個自治區、2個直轄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復成立天津市(直轄市)。
1988年撤銷海南行政區,設立海南省。
1997年重慶從四川省分立,成立重慶市(直轄市)。
1997年,香港脫離英國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1999年,澳門脫離葡萄牙殖民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省份簡稱
B. 中國所有省的簡稱
中國所有省(省級行政區)的簡稱:
四個直轄市:
北京,簡稱「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現代化國際城市。
天津,簡稱津,意為天子經過的渡口,別名津沽、津門等。
上海,簡稱「滬」,別稱「申」。大約在6000年前,現在的上海西部即已成陸,東部地區成陸也有2000年之久。相傳春秋戰國時期,上海曾經是楚國春申君黃歇的封邑,故上海別稱為「申」。
重慶:簡稱渝或巴,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西部唯一的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 、超大城市、國際大都市; 既以江城、霧都著稱,又以山城揚名。
二、五個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通稱內蒙古,簡稱「蒙」。首府呼和浩特市。內蒙古橫跨中國東北、華北、西北三大地區,接鄰八個省區,是中國鄰省較多的省級行政區之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首府烏魯木齊市,位於中國西北邊陲,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面積163.1585萬平方公里, [是中國陸地面積最大的省級行政區,佔中國國土總面積六分之一。
西藏自治區,簡稱「藏」,首府拉薩市,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邊陲,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首府銀川市,成立於1958年10月25日 ,是中國五大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首府南寧市。得名於古地名「廣信」,兩廣以廣信為分界,廣信之西謂廣西。南臨北部灣,是中國唯一沿海的自治區。
三、兩個特別行政區
香港,簡稱「港」,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地處中國華南地區,珠江口以東,南海沿岸,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接珠江,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著珠江口相望。
澳門,簡稱「澳」,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處珠江三角洲的西岸,北鄰廣東省珠海市,西與珠海市的灣仔和橫琴對望,東與香港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臨中國南海。
四、23個省
黑龍江省,簡稱黑,省會哈爾濱,位於中國最東北部,中國國土的北端與東端均位於省境。因省境東北有黑龍江而得名。
吉林省簡稱「吉」,省會長春市。地處東經122-131度、北緯41-46度之間,面積18.74萬平方公里,佔全國面積2%。
遼寧省,簡稱"遼",省會沈陽,位於中國東北地區南部,南臨黃海、渤海,東與朝鮮一江之隔,與日本、韓國隔海相望,是東北地區唯一的既沿海又沿邊的省份,也是東北及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對外開放的門戶。
河北省,簡稱「冀」,因位於黃河以北而得名。省會為石家莊。總面積18.88萬平方千米,是中國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草原和海濱的省份,屬溫帶季風氣候。
山西,因居太行山之西而得名,簡稱「晉」,又稱「三晉」,省會太原市。「東依太行山,西、南依呂梁山、黃河,北依古長城,與河北、河南、陝西、內蒙古等省。
青海,簡稱青,省會西寧,位於中國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東北部,是中國青藏高原上的重要省份之一。青海省東西長約1200公里,南北寬800公里,面積為69.66萬平方千米
山東,因居太行山以東而得名,簡稱「魯」,省會濟南。先秦時期隸屬齊國、魯國,故而別名齊魯。山東地處華東沿海、黃河下游、京杭大運河中北段,是華東地區的最北端省份。
河南,古稱中原、豫州、中州,簡稱「豫」,因大部分位於黃河以南,故名河南。河南位於中國中東部、黃河中下游,東接安徽、山東,北界河北、山西,西連陝西,南臨湖北,呈望北向南、承東啟西之勢。
江蘇,簡稱「蘇」,省會南京,位於中國大陸東部沿海中心。公元1667年因江南省東西分置而建省,得名於「江寧府」與「蘇州府」之首字。
安徽省,簡稱皖,省會合肥市,位於中國大陸東部,公元1667年因江南省東西分置而建省。得名於「安慶府」與「徽州府」之首字。
浙江省簡稱「浙」,地處中國東南沿海長江三角洲南翼,東臨東海,南接福建,西與安徽、江西相連,北與上海、江蘇接壤。境內最大的河流錢塘江,因江流曲折,稱之江、折江,又稱浙江,省以江名。
福建,簡稱「閩」,位於中國東南沿海,東北與浙江省毗鄰,西面、西北與江西省接界,西南與廣東省相連,東面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省相望。
江西省,中國省級行政區,簡稱贛(gàn),別稱贛鄱大地,是江南"魚米之鄉",古有"吳頭楚尾,粵戶閩庭"之稱。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設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省內最大河流為贛江而簡稱贛。
湖南省,簡稱「湘」,地處中國中部、長江中游,因大部分區域處於洞庭湖以南而得名「湖南」,省內最大河流湘江流貫全境,省會駐長沙市。
湖北省,位於中國中部偏南、長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簡稱「鄂」,省會武漢。
廣東省,以嶺南東道、廣南東路得名,簡稱「粵」,省會廣州,是中國大陸南端沿海的一個省份,位於南嶺以南,南海之濱,與香港、澳門、廣西、湖南、江西和福建接壤,與海南隔海相望。
台灣省,簡稱「台」。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東臨太平洋, 東北鄰琉球群島, 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群島相對,西隔台灣海峽與福建省相望,總面積約3.6萬平方千米。
海南省,簡稱瓊,別稱瓊州,位於中國南端。海南省是中國國土面積(陸地面積加海洋面積)第一大省,海南經濟特區是中國最大的省級經濟特區和唯一的省級經濟特區,海南島是僅次於台灣島的中國第二大島。
甘肅省,簡稱甘或隴,中國省級行政單位之一,位於黃河上游,省會為蘭州市。甘肅是取甘州(今張掖)與肅州(今酒泉)二地的首字而成,由於西夏曾置甘肅軍司,元代設甘肅省,簡稱甘;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隴山(六盤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設置過隴右道,故又簡稱為隴。
陝西省,簡稱「陝」或「秦」,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單位之一,省會古都西安。
四川省,簡稱"川"或"蜀",省會成都,位於中國大陸西南腹地,自古就有"天府之國"之美譽,是中國西部門戶,大熊貓故鄉。
貴州省,簡稱「黔」或「貴」,地處中國西南腹地,與重慶、四川、湖南、雲南、廣西接壤,是西南交通樞紐。
雲南省,簡稱雲或滇),省會昆明,位於中國西南的邊陲,是人類文明重要發祥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