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稅收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體戶一般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一、查賬徵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准。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⑵ 中國稅收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6%)2、城建稅(增值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消費稅)納稅額*3%;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納稅額*2%;5、水利建設基金(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7、印花稅按購銷金額0.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的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稅收、會計、外匯等事宜,並接受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⑶ 中國稅收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
中國工資的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標准為5000元,即月薪超過5000元才徵收個人所得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元):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稅率為3%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稅率為10%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稅率為20%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稅率為2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稅率為30%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稅率為35% 國家個資稅收的標準是多少我們的個人工資所得繳納的稅款其實是國家經濟來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因為這些稅款,才有國家的持續發展。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稅(居民、非居民戶)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展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入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工資稅收標准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 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⑷ 中國稅收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稅的計算方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5000元)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