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四大銀行歸誰管
銀監會負責監督管理四大銀行;
銀監會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的簡稱,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a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銀監會職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3、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7、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8、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9、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10、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1、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12、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13、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14、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15、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16、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Ⅱ 中國四大銀行歸誰管
中國四大銀行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管理,並受到中國銀保監會的監管,最終由國務院進行宏觀指導。這是因為這四家銀行的主要股東是財政部,而財政部則直接隸屬於國務院,接受國務院的管理與指導。
具體來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負責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管銀行體系,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同時,它還承擔著監管四大銀行的具體職責,確保它們遵守相關法規,穩健運營。
中國銀保監會則專注於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監管,確保金融機構的安全與穩健,保護消費者權益。銀保監會對四大銀行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確保它們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國務院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國家政策,指導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財政部作為國務院的重要組成部門,負責國家的財政收支管理,同時也是四大銀行的主要股東,對銀行的經營狀況具有重要影響。
綜上所述,中國四大銀行的管理架構是由多層次的監管和管理機構共同構成的,最終由國務院進行宏觀指導,財政部作為主要股東,對銀行的運營產生直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