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歷史上的喪葬禮儀是什麼
所謂喪葬禮儀,是指安葬、哀悼死者的一系列禮儀活動。人們採取喪葬禮儀,最終目的既要使死者滿意,也要讓活人安寧。為了不使死者發怒,就要按期祭奠,超度亡靈。由此可見,中國的喪葬禮儀,是原始觀念和封建觀念的混合體,千百年來一直在民間流傳,時至今日,喪葬禮儀仍殘存著不少舊痕跡。在整個喪葬禮儀過程中,是生者與死者的對話,其間的話語,凝含著一個堅韌的結——念祖懷親。這個結,表現在生者與死者之間的實體聯系之中,也表現在兩者間的精神聯系之中,儒家的倫理色彩、等次觀念、溫情脈脈等,皆融入喪禮的每一細節。相反,靈魂不滅的宗教信仰意識在這里完全被這種中國式的倫理人情所裹挾,它時或作某一禮俗的注腳,時或又成為某一用具的底色,失去了它原有的活力和色彩。
人類最初的喪葬活動,是為了保護屍體。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人類智力逐步增長,產生了靈魂觀念,認為一個人具有「靈魂」和「肉體」兩個部分,人的死亡,是「靈魂」離開了「肉體」,所以,「肉體」就沒有知覺。將來,「靈魂」還會回到「肉體」里來。因此,活著的人要把死者的「肉體」保護好。這種對「肉體」的保護行動,就是早期的喪葬活動,保護屍體的地方,就是墓葬。
我國的喪葬禮俗至遲在舊石器晚期已經出現。在1933年發掘的北京周口店山頂洞遺址中,考古學家發現下室有墓葬的遺存,經過系統的發掘,出土有完整的頭骨三個,以及頭骨碎片、下頷骨、體骨和一些零星的牙齒。根據研究分析,發現有「男性老人一人(10l號),中年或壯年(108號)和壯年(110號)各一人,5歲幼兒和初生嬰兒(或胎兒)各一人」。死者的身體下面鋪灑著紅色的赤鐵礦粉,隨葬以燧石石器、石珠和穿孔的獸牙等物。在死者身下撒赤鐵礦粉,是舊石器時代晚期常見的葬儀之一。紅色象徵著鮮血,而血又是生命的來源和靈魂的寄身之所。在屍體上撒赤鐵礦粉,表示給死者以新的血液,賦予新的生命,或者表示他並沒有死,只是長眠罷了;或者說是希望死去的同伴能夠復生;或是希望死去的同伴的靈魂到另一個世界能夠繼續生存下去。
到新石器時代晚期,隨著氏族成員之間貴賤的進一步分化,喪葬儀式也逐漸增加了宗教的儀式行為。如山東滕縣墓葬中已出現了木槨,膠縣龍山文化遺址中又有玉琀,這些後來都成為喪葬禮儀中必不可少的一項。
夏商周時期,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已向系統化、程序化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周代,為一個崇尚禮儀的時代。對周人來說,喪葬禮儀是一種文明的象徵。他們認為上古之民穴居野處,故其喪葬禮儀也草率簡單。《周書·異域上》說:「死者則以葦薄裹屍,懸之樹上。」《周易·系辭》說:「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常。」這是靈魂觀念未出現,或為靈魂崇拜尚不發達時期,人們處置屍體的情形。因此,三代時人們往往將當代的喪葬禮儀引以為驕傲。從舊石器時代晚期墓葬習俗發生始至西周時期,中國的喪葬習俗經過1萬多年的演進發展,已產生出諸多別具一格的並為後世所罕見的斂葬習慣或習俗。從當時的文獻資料來看,喪葬禮儀已初具雛形,屬纊、三月大殮、飯含、棺槨制度、明器制度、褳制等都已出現。
到戰國時期,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已基本具備。當時喪葬禮儀的特色,在於強調倫理秩序的充實和道德架構的建立,由此規定出親屬團體的層級親疏關系,以及比附於社會的政治等級制度,使倫理秩序與政治秩序在這種喪葬禮俗中獲得有機的統一。由於喪禮無不本之倫理秩序和政治秩序,故而其外在的表現形式也變得十分繁復。
西漢中期以後用陶質明器取代實用的貴重器物隨葬,是中國古代喪葬禮俗的一次重大變革,說明隨著庄園經濟的發展,社會上層對隨葬品的觀念有了顯著的改變,認為將庄園中的所有財產都製成象徵性的陶質明器埋入墓中,比那些數量有限的貴重器物更有意義,更能全面展示他們所擁有的財富。
魏晉時期,喪葬禮儀大體上與漢代相同,只是漢代明器,魏都從省。《晉書·禮志》載:「古者天子諸侯葬禮粗備,漢世又多變革。魏晉以下世有改變,大體同漢之制。」而魏武帝曹操「自製送終衣服四篋,題識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諱,隨時以斂,金珥珠玉銅鐵之物,一不得送。……漢禮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
唐朝是我國封建社會最為繁盛的時期,各種體現封建等級制禮儀的發展登峰造極,喪葬禮儀制度也發展得很完善。唐朝的一些禮儀文化,包括在《大唐元陵儀注》和《大唐開元禮》里,這兩部反映唐代禮制的書籍,現都保留在杜佑的《通典》里。根據《開元禮》喪葬儀禮的記載,唐代三品以上四品以下至庶人的喪葬程序一共有66道。如果是改葬,尚另有17道程序。這些程序反映了唐朝封建喪禮的繁縟,同時也具體體現了嚴格的封建等級待遇的不同。
明代喪葬禮儀,主要根據《儀禮·士喪禮》,另外也參考了唐《開元禮》和《朱子家禮》,這從《明會典》中載錄的喪葬禮儀可以看出。不過,明代的民間喪葬禮俗有自身的時代發展特色和地區性特色。統治者雖然出於人倫教化、穩固政權的考慮,對庶民百姓的喪禮制度、服喪制度、居喪儀制、葬法等均有嚴密詳盡的法令限制,要求將各地的民間喪禮納入正軌,但從明代文獻的記載看,民間的喪俗是沿襲各地傳統風俗,適應時尚而行,並不完全受法令制度的約束。
滿清建國之初,宮廷喪儀比較簡陋。康熙時,在學習漢族儒家傳統喪禮,特別是明宮喪禮的基礎上,清宮喪制初步形成,後又經雍正、乾隆兩朝的補充始臻於完備。
清史文獻稱喪禮為「喪儀」。皇帝的喪禮規格最高,稱「大喪儀」。大喪儀的主要禮儀和程序為:小斂、成服、大斂、朝奠、殷奠、啟奠、奉移、初祭、繹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謚廟號、致祭、百日祭、祖祭、啟行、謁陵、安奉等。具體過程十分繁雜,不容盡述。其中雖摻有滿族舊俗,但基本框架與明宮喪葬禮儀相同。清代民間喪葬禮儀,與明代一脈相承,沒有大的變化。
Ⅱ 目前中國存在的喪葬習俗開始於什麼時候
殯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至今,沒有統一的發展脈絡,已然五花八門。既集古之大成,又推陳出新。喪葬文化的主導思想是道家學說,表現形式是風水先生的道法。佛家在喪葬文化中處從屬地位。
Ⅲ 喪葬習俗有什麼
喪葬習俗流有圓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
1、圓墳
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樑、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2、燒七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今天的人們往往將做七改變為四次,即:一七、三七、五七、七七。
按喪事習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3、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
死者亡故後100天,孝子要上墳燒化冥紙冥錢,或將死者亡靈請回家中祭奠。此亦為小祭,也稱「百日」。
周年分頭周年、二周年和三周年。頭周年、二周年皆為小祭,三周年最為隆重,一般都要過大事,搭設祭棚,請鼓樂手、陰陽班子打醮念經、呈獻紙活、花圈等。
(3)中國民間喪葬習慣從哪裡來擴展閱讀:
喪葬中,所有人手握牽引靈車繩索的人一起合唱輓歌。漢代田橫的門客寫的輓歌的歌辭有《薤露》、《蒿里》二章。當時田橫自殺,門客哀悼他,就悲哀地唱起來了。歌辭的意思是說人就象薤上的露水,容易曬干滅亡,又以為人死了靈魂回歸到泰山南邊的蒿里。所以有這兩章。
Ⅳ 喪葬習俗
1. 指路:親人離世,需要舉行相關儀式」指路」。在這個過程中,同時舉行相應活動,讓逝者認為這個地方是沒有灰塵,是享福的。
2. 喪服:逝者通常都穿白布衫、藍褲。人們認為白色象徵純潔,藍色是民族本色。布需要用平紋,不穿棉衣。子女親手給逝者穿衣。逝者遺物,包括衣服、生活用品等,都要焚燒掉,不能遺留。
3. 停靈:在民間停靈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天,然後在殯儀館舉行追悼及告別儀式。但部分地區,讓當地的」先生″,根據逝者的生辰八字,測算合適的日子舉行追悼儀式。
4. 出殯:過去出殯時,親屬披麻戴孝,靈車上遺體腳朝前。現在出殯有所不同,因殯葬改革,遺體需要火化。火化後,把逝者骨灰及碎骨裝入布袋中,最後裝入骨灰盒,一般是將骨灰盒的正面朝前。
5. 死牲:過去習俗,死了人,根據窮富不同,都要死牲祭獻,大至豬牛,小至雞。逝者如年歲較髙,供品被視為福物,可以分給親屬。祭獻的雞,多留給幫忙送靈下葬的親友出殯回來後食用。
6. 合葬:夫妻合葬的講究,是男在左,女在右,蒙古族相反。若有小輩合葬一起,小輩則在西側,長輩在東側。部分地區,夫妻合葬如有一方先逝去下葬,另一方逝去下葬時,需要將者骨灰盒請出,見面祭拜後,再同時下葬。
7. 朝向:過去都是遺體土葬,朝向是南北豎向,現在骨灰盒是面南背北。也有部分地區參照過去習俗的南北豎向安葬,引用」百年好合」,代表永恆的安詳。
8. 焚燒:傳統習俗,是焚燒元寶、黃紙、紙質生活用品(如:汽車、房子、電視、空調等);
9. 服喪:古時的守孝習俗,近代更變為祭七(祭七:指的是頭七至五七、或七七)。在家設置靈堂,祭百日和周年。服喪期間,需要穿素服,食素食。
Ⅳ 中國喪葬禮儀是怎樣來的都有哪些禮儀程序
你好我們的禮儀是從我們的古代一直流傳下來的我們的喪葬禮儀也是從古代的祭祀然後流傳下來。禮儀程序大概有比如說三拜怎麼拜跪拜他三叩九拜等等這些禮節?謝謝,望採納。
Ⅵ 中國八大喪葬方式形成原因
天葬
中國藏族普遍採用的一種葬俗,至今仍保留。亦稱「鳥葬」。葬前,將死者放在屋內角落處停一至數日,請 嘛念經一次。葬時,屍體忌從房門抬出,只能從窗口運出; 如住樓上,可用繩索吊下。 天葬是習慣形成的。專司天葬者將屍體用畜馱或背扛方式,運至天葬場。碎屍時,焚柏枝,煙縷升起,群鷹趨煙而至爭相啄食。屍骨以食盡為吉祥,若有殘余,送葬親友則將其焚化。死者用過的器物和穿戴, 歸司天葬人所得。 嘛教認為,天葬符合釋迦牟尼傳記中所說的「捨身救虎」精神,死者的靈魂也可以隨鷹升天,得到來世的幸福。除藏族外,中國的部分裕固族和少數門巴族也行此種葬俗。
崖葬
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遺體的一種葬俗,是風葬即露天葬的一種。。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江西龍虎山懸棺崖葬,其為古越文化的遺跡,亦是現存最為完整的崖葬。近期,關注龍虎山微博,有機會親臨龍虎山,探尋絕密懸棺之謎。崖葬習俗早在中國古代濮、 越、 巴、僚、漢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臨海水土志》對崖葬已有記載。中國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區,貴州,廣西山區、西江流域,湖南、貴州和四川接壤處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東南的長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雲南的烏蒙山區北麓至金沙江邊,台灣各島嶼。崖葬大體可分為四種類型: 將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的稱崖洞葬; 將葬具放入山崖層理罅隙的稱崖墩葬; 將葬具放置在開鑿的山崖窟龕中的稱崖窟葬; 在懸崖上鑿孔釘木樁擱置葬具的稱懸棺葬。崖葬的葬制分一次葬和二次葬兩種。
水葬
葬式之一。中國部分藏族、門巴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實行這種葬法。西藏地區的藏族多數實行天葬,唯凶亡者和一些傳染病亡者被貶用水葬;另一些地區的藏族因地處草原,缺乏燃料,除農奴主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也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場地,多設在江河急流處。人死後,請 嘛念經,由司水葬者或近親,將屍體屈肢捆紮,背至水葬場,在其前胸縛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歸司水葬者所得,其餘的財產半數交地方封建政權,半數交寺廟。由於治喪待客花費大,許多人因而負債,有些家庭甚至破產。
火葬
葬式之一。以火焚屍,將骨灰儲於盒(壇、缸、瓮等)內。 中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 氐羌人就行火葬。《太平御覽》卷七引《莊子》佚文載:「羌人死,燔而揚其灰。」這與其所從事的游牧經濟生活有關。至今,四川茂汶以北地區的羌族仍行火葬。在族源上與古羌人有關的藏、 、納西、拉祜、哈尼、普米、怒等族在歷史上也行火葬,現在仍有部分地區保持此種習俗。在西藏,活佛、上層 嘛和部落頭人死後行火葬。因民族和地區不同,火葬的儀式和方法也不盡一致。四川、雲南大小涼山 族火葬時,凶死者骨灰予以揚棄,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蓋。拉祜族火葬時,將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產、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則先將屍體放進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場,用斧劈開,把屍體置於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後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
塔葬
葬式之一。佛教活佛和僧侶處理遺體的一種方法。它起源於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發的習俗。「塔」譯自梵文St pa或巴利文th po。塔葬法有三:
將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磚塔之內。採用此法的最為普遍。
將骨灰盒或部分遺骸如頭蓋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稱為「靈塔」的「塔瓶」之內。
在「塔瓶」內安放經過葯物處理的整屍和死者生前用品。
在西藏,活佛或高僧死後,先用水銀和「色拉」香料水沖洗腸胃,繼而分別用樟腦水和藏紅花水灌洗兩遍,再用檀香木水和樟腦及藏紅花通擦屍體表皮,最後用絲綢包紮,穿上袈裟,置於「塔瓶」之內。據認為用此法處理,屍體經久不腐,且皮膚柔軟如生。
土葬
葬式之一。是世界上各民族普遍採用的一種葬式。又稱 「埋葬」。研究者認為,這種葬式是人類有了原始宗教觀念的一種表現。土葬墓一般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人或氏族(家族)成員合葬的。原始公社時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質地的棺和殉葬品,統治階級墓葬的殉葬品甚豐,甚至還有以人殉葬的。最早的土葬多在人類居住的洞穴內外地表擱置死者,然後壘以土石,或掘一淺坑埋葬。隨著社會的發展,土葬衍變為多種形式。
樹葬
葬式之一。亦稱「風葬」。具體葬法頗多:有的在樹杈上以樹枝架成鳥巢狀或在幾個樹杈上搭放橫木,將死者陳放其上;有的在樹上建造窩棚狀小屋,將死者置其內;有的將死者懸掛或捆於樹上。中國東北、西南等地區曾有這種葬俗。《魏書?失韋傳》、《北史?契丹傳》、《龍沙紀略》等史籍對此均有記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還可見到各種不同方式的樹葬。赫哲族獵人行獵而死,即就地取樹干製成圓木棺,在四棵位置成方形的大樹樹杈上架以橫木,上鋪樹枝,將死者木棺置其上。西藏珞巴族用樹枝、竹子、芭蕉葉等在樹上建成簡易樹屋,作為死者葬身之所。鄂倫春族過去將死者棺材置於離地面約 2米高的樹樁上。對樹葬習俗的產生,有的認為同游獵經濟有關;有的認為是遠古人類「巢居」生活在葬俗上的反映,他們基於靈魂不滅的觀念,認為人們在生之時既然棲息於樹上,死後到另一世界也同樣要過樹居生活。
船棺葬
中國南方古代一些少數民族的葬俗。因以船形棺為葬具,故名。船棺葬分露天葬和土葬兩種。船棺露天葬流行於東南部古越人所在地,主要是福建及江西的武夷山區。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是獨木舟形,史稱「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於商周至西漢年間。近年考古發現,這種船棺分底蓋兩部分,均由整段木頭刳成,上下套合。底部為船棺的主體,中為長方形盛屍處;蓋作半圓形,內部刳空如船逢狀。據文獻記載,中國中南地區也有類似船棺葬:湖北稱「敝艇」,湖南稱「船」,廣西稱「沉香船」、「仙人舟」。船棺土葬系四川古代巴族的葬俗,流行於公元前4世紀末至公元前1世紀末。考古發現,四川巴縣冬筍壩和昭化縣寶輪院有船棺墓葬群,船棺體形碩大笨重,用整段楠木刳鑿或用6塊整板拼合而成,中部為盛屍處,上有木板為蓋。
Ⅶ 中國的殯葬文化是什麼,是怎麼產生的。
中國喪葬文化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死亡,可算是人生的最後歷程,但這並不是一切的終結,因為之後還有後人對其屍體的處理--殯葬。殯葬這一行業源遠流長。從考古資料來看、歐州舊石器時代中期距今大約10-4萬年前莫斯特文化的創造者尼安德人已有了安葬死者的習俗,並且有一定的埋葬方式。大約1800年前我國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北京山頂洞人已有了喪葬習俗,山頂洞人洞穴的一側有一塊墓地,發現了三具人骨架,死者身上有一些石珠,鑽孔骨達,骨墜裝飾品,另有燧石石器。山頂洞人遺賅周圍撒有含赤鐵礦的紅色粉末。 遠古時期,葬地的形成或選擇往往與人們的生活環境關系密切。實行樹葬或者風葬的,多為生活於樹林中的民族;如我國古契丹人,將屍體懸持樹上,三年後焚燒屍骨;水居民族,如獨龍族村非正常死亡者,扔屍體於江河,任其飄流;中國西北的氏恙民族,因生活在高寒地區,火對於生活的重要性特別特出,影響到喪葬也盛行火葬。
以上文字謹作為緒論。以下將分為葬法篇禮裕篇,分別對中國的喪葬業加以簡述。
一、葬法篇
1.土葬
除漢族外,古代匈奴,突厥也多以土葬為主,土葬通常用棺木。漢族貴族的棺木有數重,外層叫「槨」,內層叫「棺」,製作很講究。有錢人家會在棺蓋雕刻精美的動物圖形。一般百姓的墳墓是很簡便的,他們選擇一塊「吉地」之後,就在那裡挖墓穴,埋葬死者,然後在上邊堆成圓錐或土堆兒。同一家族的人,埋在一個地區,形成一個墳區,俗稱祖墳地。每座墳頭都按家族輩份的大小,前後依次排序,以便後世能辨別清楚,哪個墳屬於哪一輩。人們把死後能埋入祖墳,看作一種禮遇,是做人的起碼條件之一。因為許多人不能入祖墳,如優伶、娼妓、暴病、凶死之人,有痼疾的人,未婚早矢者,漢族死在外鄉的人,一般也不能回鄉安葬,即使千里迢迢運回屍體,也只能在村外直接埋葬,所謂「野鬼不能見家神」。
漢代崇尚黃色,歷代帝皇都以黃色為顯貴之色,黃色實為土色。在陰陽五行中,土又居五行之中位,是一個最穩定、最可靠的基礎,因此,人死後葬於土中,被認為是使靈魂得到安息最好辦法。土葬符合漢族人民的生活習俗,以及「有地則生,無地則死」的傳統觀念,所以土葬千百年來一直是漢族人民的主要葬法。
2.火葬
火葬是我國最古老,並對現今社會影響最大的喪葬習俗,早在新石器時代,我國就出現了火葬,火葬開始之時,首先在部分游牧民族中盛行,這在先秦之時就有記載。《墨子·節葬下》雲:「秦之西有儀渠國,其親戚死,聚薪柴則焚之, 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列子·楊朱》也曾記載曼平仲的話:「既死,豈其我哉,焚之亦可」,到了東漢後期,佛教也傳入我國,佛教徒實行火葬,漢族一般百姓實行火葬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五代宋元時期。《宋史·禮志二十二》說:今民人俗有所謂火化者,……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許多地方建有「化人亭」,《大元聖政國相典章》記有:北京路百姓父母身亡,往往置於柴薪之上,以火焚之,這一時期的火葬,往往與家境貧窮,無錢或無地埋葬有關。有的屬客死異鄉,路途遙遠,難以扶屍回鄉而火化;個別情況屬戰死沙場,軍情緊急,火焚了事。在民間,對部分傳染病死者,也採取火化方式,這時間,漢族火葬也曾受儒學干擾,宋大祖趙匡胤、南宋高宗趙構,都曾下詔禁止火葬。
3.崖葬
崖葬又名懸棺葬,是我國古代廣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種特殊葬俗,被認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跡。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縫或人工木樁把棺木懸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將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鑿成的岩洞之中,懸棺葬的葬地都是選在面臨江河的絕壁高岩上,其葬具多為船棺,長2-3米,寬約半米多,形體似一隻船,分為頭、尾和侖三部分,頭尾翹起,倉為棺樞,安放屍體。
廣義的懸葬又指在石崖上穿鑿洞穴作為墓室的一種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結構形式。在四川三峽崖洞中,曾發現戰國時代此類崖墓,這一階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業於緩坡崖上,有的開於懸崖峭壁之中。墓分為單室墓,夫妻合葬有雙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種,通常在墓室內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種圖案,有的還銘刻有銘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語。
4.天葬
天葬是我國青藏高原藏族人民採用的一種很特殊的埋葬方式。天葬有專門的場地,那裡地勢平垣、開闊,中心點上得有一塊平坦的石頭。送葬的家屬把死者抬到這里,就遠遠地避開。天葬場有專門的師傅。他先將屍體用繩索捆綁在石頭上,然後舉起鋒利無比的刀子,將屍體剖開,皮肉、內臟。骨骼各自分為一堆,一般分八大塊。骨骼(包括頭骨)必須用石頭,細細砸碎,拌上一些酥油糌粑。這些工作做完後,天葬師圍繞著那石頭,點燃一堆堆柴禾,並在火上灑上酥油。這時,整個天葬場煙霧滾滾,酥油的氣味四下飄,不一會兒,大批的禿鷲就從四面八方飛來。性急的擁在火堆旁邊,性悠的展開巨大的雙翅在空中盤旋。當天葬師估計這些天葬使者足以一次解決問題後,便揚起雙臂,向天空「嗚嘎!嗚嘎!」地呼喚。還不等天葬師退離葬場,成百隻鷲鳥就從天上、地下一齊撲上屍堆。整個葬場你爭我奪,殘煙繚繞。一片啄食吞咽的聲浪令人驚心動魄。再過半小時,天葬場留下幾絲血污,使四野空空了。藏族人認為屍體不被吃凈,死者不會升天,是不吉利的,因此總是等禿鷹餓時才舉行。 送葬的人在遠處目睹這個場景,心裡是平靜安寧的。他們認為死者已被鷲鳥帶上藍天,他的靈魂安然無恙地回到佛祖身邊去了。他們心安理得地返回家園,路上沒有一個人抽泣和號哭(外族人及藏族女性禁示參加天葬)。
5.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採取埋葬、火葬、風葬等等方式後,對屍體作二次或以上的處理。我國南方地區台灣、福建、廣東和廣西的漢族和壯藏,自古以來比較流行二次葬。人死後即棺殮土埋葬。待三五年後屍體腐爛後再擇吉日,發 開棺,檢取骨殖,將骨頭擦洗干凈、晾乾。再按照次序分頭、頸、胸腰、下肢裝入特製的陶瓮。俗稱「金塔」。這種二次葬又稱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撿骨葬,至今在福建、廣東、廣西的女村地區還保留此種葬俗。 6.現代葬俗
解放以後,國家為了節約土地,杜絕疾病蔓延,規定除部分少數民族外,其餘一律採用火葬。人死後,被送往殯儀館停放,屍體赤裸冰凍存放。為了延長保存時間,殯葬人員會在死者腳板底扎一個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屍體送到殯儀館後,一般三天內舉殯,舉殯分遺體告別儀式和追悼會兩部分。遺體告別儀式時設置「靈堂」,靈堂四周排滿花圈,花圈上掛滿親朋戚友的輓聯。告別儀式開始先播放一段哀樂,悼念者默哀三分鍾,之後向死者三鞠躬,最後繞遺體一周,瞻仰死者遺容。長子手捧死者遺照領悼念者去小禮堂開追悼會。追悼會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跡,因過於形式及勞民傷財,現已基本取消。遺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燒瓷相」,以示永久存。
舉殯後「靈車」--現稱「專用車」把遺體送到火葬場--俗稱「大煙囪」,經大火焚燒後屍體化為灰。親人可根據情況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樹等。
二、禮俗篇
漢族人喪葬禮俗繁復,此處僅舉幾例以饗讀者。
1.慎終追遠閏月年
在閏年、閏月「慎終追元」自古以來就被人們視為重要的事情。其主要做法是在閏年、閏月給老人做壽衣壽材,取閏余成歲,增福添壽之意。
關於壽衣(也稱殮衣、老衣),有許多風俗禁忌。做壽衣的料子,一般是棉的或綢子的。有洋字的不用。因為「洋」、「陽」同音,壽衣要穿到陰間去,所以不用。做壽衣一律不用緞子,因緞子與「斷子」同音,是忌諱斷子絕孫之意。壽衣也不能用皮、毛料製作,否則,死者來世會轉生為獸類。壽衣一般都不釘扣子,不論內衣還是外衣,一律釘原衣料縫成的帶子,據說是不要結仇疙瘩(古代衣服扣是用衣料或布頭兒打的算盤疙瘩),且有後繼有人之意。至於壽衣的數量,一般都是單數,三、五、七、九件不等,忌諱雙數,恐怕死亡的凶禍再次降臨。
關於壽材(棺材),棺材的用料有陶、木、石、金、銅等。春秋以後以木為主。漢族習尚以松柏製作,因為松柏象徵長壽。一般不用柳木,因為柳樹不結籽,唯恐有絕後之患。
2.停屍儀式
整個儀式包括為垂死之人沐浴,穿好壽衣,移上靈床、送終、買水、飯含等步驟。 所謂買水,是因為民間所取用的洗屍水往往都是買的,俗稱「買水」。「買水」是以投錢入水來加以體現的,即將「陽水」變成「陰水」。買水所用的錢主要是陰錢、燒香、化紙,即紙錢。
飯含指地死者口中放入米貝、玉貝及米飯之米,是指在死者嘴上放入珠玉等物。右人舉行「飯含」的含義是不讓死者張著空嘴,餓著肚子到陰間去受罪,成為餓死鬼。古代飯含作了嚴格的等級限制。明代規定五品以上飯稷含珠,九品以上飯梁含小珠,庶人飯梁含錢。
3.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即穿孝服的俗稱,所謂「成服」就是指此而言。古時家裡有了喪事,所有家庭成員按照自身與死者的關系,遵舊禮成服。
一般說來,男女孝屬均身穿粗白布長袍,俗稱「孝袍子」。子女孝屬不縫底襟、腰間繫上麻繩或麻縷,謂之「披麻戴孝」。只有姑爺穿漂白布的孝袍子,不戴孝帽。漢人大都戴口袋頂的孝帽,上邊釘有小銅錢,還有棉球。長子釘一個,次子釘兩個,三子釘三個,其他類推。孫子輩的在孝帽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重孫輩的在孝帽上釘粉紅色棉球。無論男女,一律把青布鞋蒙上白布。如雙親均已去世,則可蒙嚴,若有一親健在,就不能蒙嚴,露著黑色後跟,孫子、孫女則蒙紅後跟。
4.起杠
起杠,就是將棺木栓好後往起。出堂時用小杠,抬到大街時換大杠和大罩。貧戶則一直是小杠到底。杠的種類,皇杠為120名杠夫,以下有64人大杠、48人大杠、32人大杠、24人、16人、8人、甚至4人、2人的穿心杠等。《道咸以來朝野雜記》里說,前清時,皇家、王爺、貝勒用80人大杠,一品大員用64人杠,次者48人,再次者32人……,可見用杠也是根據官品等級的。
富貴人家出殯,換最後一次大杠,大罩為正式起杠。貧戶不換杠、換罩。起杠時,富戶燒「陰宅」(紙制房屋),一般戶只燒一堆紙。多數人家在這時連靈花、剩餘的「亡人香」,也一並焚化。亡人生前用的枕頭要拆開,把裡面的蕎麥皮倒出,連同枕頭套一起,放在門外大街上,由留在家裡的人(未去送殯者)燒掉。
5.摔盆、打幡 與起杠同時,跪在棺前打幡的長子還要有摔盆之舉,這個盆是一個底下帶窟窿眼兒的瓦盆。摔的時候,父死用左手摔,母死用手摔,摔不碎者,忌摔二回。如果兒子太小,需大人幫助完成動作。
在漢族的許多地方,杠幡的孝子們還要拿著一根「哭喪棒」(南方有些地方稱「孝子棍」,有些地方叫「孝喪棒」),哭喪棒多為木條,裹上白紙即可。據說哭喪棒的來源是因為孝子一般都哀傷,有的更會因此身體不支,於是用拐杖助走動。後來大椴發現用拐杖足以表明哀傷之深,於是形成例規,凡孝子均需柱一根拐杖,就是哭喪棒。
Ⅷ 瓦罐墳作為我國古代的喪葬習俗,具體是怎麼流傳下來的
60歲不死就活埋的傳說流傳於東亞整個地區,這種事也稱「瓦罐墳」、「花甲葬」、「六十還倉」、「棄老風俗」。但是在史冊中沒有詳細記載,皆是民間傳說。這個傳說不管是在南方北方,還是國內國外,此傳說都很雷同。由此可以猜測這種習俗確實普遍存在過,並且影響的地區很廣泛。
後來皇上嘉獎了這個大臣,並問他這個主意是誰想出來的,大臣回答是自己的老父親,皇上這才知道,人老了還是有才能有用的。從此廢除了這條法律。
Ⅸ 我國各地的喪葬習俗
1、做七儀式: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2、弔唁儀式: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3、入殮儀式:入殮有大殮和小殮之分。小殮是指為死者穿衣服,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
4、喪服儀式: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
5、哭喪儀式: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所以有些地方有請人幫哭的習俗。
Ⅹ 中國的殯葬習俗是怎樣發展來的
中國的殯葬習俗是怎樣發展來的
殯葬俗指白事,在民間因地域和民族各有其獨特的風俗。所謂殯葬,"殯"是祭奠或悼念死者,即喪禮;"葬"則是安葬遺體的行為。殯葬一方面是在安置死者,另一方面又是在安排招待那些前來治喪、吊喪的人群。喪葬習俗是處理死者遺體及相關的悼念方式,是構成了人生儀禮的最後一環。死亡意味著人生旅程的終結,生命是有限的,生命就有開始與結束。人有生死,就有生死的文化。殯葬文化是圍繞死亡事件和死亡活動而形成的思想文化體系,並且受社會經濟、政治、意識形態、民風民俗、人情世故的影響和制約。
中華民族殯葬習俗和殯葬文化源遠流長,數萬年前就有了一定的喪葬形式。由於人們對圖騰的崇拜,對死人的崇拜,受封建思想的影響,發展到對死人的畏懼,沿著這條線發展到「厚葬薄養」的傳統習俗。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是「唯心主義「占上風的一個習俗文化領域。迷信的、封建的殯葬活動,在民間仍然流行並嚴重地存在。根據中國人的傳統倫理觀念,當親人臨終時,親屬要給他穿好衣服,帶上渡河線、買路線,如同給出遠門的親人整理行裝一樣。安葬之後,每逢節日、誕辰,親屬要上墳掃墓,焚紙送物,不僅帶有點心、水果,還有巧克力、啤酒,甚至還要為死人點燃一支香煙,如此體貼周到的服務,孝子與親友間的人情關系表現得淋漓盡致。
殯葬習俗和殯葬文化是社會是社會習俗和文化的一部分。是生者為死者而建立、形成、發展起來的習俗和文化,也是社會禮儀的一個重要內容,因此。它反映並長期受制於社會傳統。
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類走向文明,為滿足社會心理的需求。出現了殯葬服飾文化、公墓文化、殯儀館建築文化、殯葬設備和技術等等,內容非常豐富,這些新的學科分支形成殯葬文化學的學科群。
原始人對"棄屍"已經"看不下去",心中不忍。於是產生了殯葬。殯葬是人類自我意識達到高度清晰的產物,到文明社會,喪禮發展起來,後來變得越來越繁瑣。比如,一位老人忙了一輩子,死後若不給一個"象樣的"喪禮,不受到"鄭重"的對待,人們總會覺得對不起死者,會認為後人"不孝"、死者一輩子"不值"等。即使是現代,如果喪事太草率,人們仍會覺得人生不完整。同時,重要人物的喪禮要格外的隆重,如為帝王築陵墓。如果將大人物的喪事辦得和小人物無差別,人們也會覺得太不應該。殯葬活動是生者籌辦的、辦給生者看的。告訴別人這樣不會有始無終。心理需求也是人性的需求。就象吃飯、睡覺一類物質需求一樣。只要不妨礙社會,就應當予以滿足,
全部殯葬活動都是按照生者的生活模式而設計的,如生者的房屋稱"陽宅",墓地則稱"陰宅"。生者愛受人尊敬,因而人們也就百般地"尊敬"死者,給他們瞌頭、上香。生者要吃飯,因而也就給死者上祭品等。因而,殯葬文化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生存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