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結合政治生活知識,說明我國為什麼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一)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了中華民族。2.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而不適宜於分離的民族關系。3.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4.自1840年以來,中國各民族都面臨著反帝反封建、為民族解放而奮斗的共同任務和命運。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斗爭中,中國各民族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這就為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並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實踐證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符合歷史的發展,又符合現實情況,有很大的優越性。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它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祖國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捍衛祖國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2.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在每一個點 加上材料的內容就可以 不管是哪個自治區套用。)
⑵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是:
1.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了中華民族。
2.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而不適宜於分離的民族關系。
3.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
4.自1840年以來,中國各民族都面臨著反帝反封建、為民族解放而奮斗的共同任務和命運。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斗爭中,中國各民族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這就為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並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2)中國為什麼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擴展閱讀: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實踐證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符合歷史的發展,又符合現實情況,有很大的優越性。
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
它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祖國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捍衛祖國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
2.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⑶ 在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在我們這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用體現社會主義本質和特點,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制度來解決民族問題,是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重大問題。我們黨把民族區域自治確立為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長期堅持、不斷完善,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體現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是我們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一個偉大創舉,是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重大貢獻。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對採用什麼樣的國家結構形式來解決民族問題進行了不懈探索,經過長期實踐和反復比較,最終確立民族區域自治為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1947年,在內蒙古建立了第一個民族自治區。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正式確定在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對我國國情和民族問題實際的正確認識和深刻把握。第一,幾千年來,我國各民族都把國家統一作為最高的價值追求,統一理念深入人心。同時,歷代王朝都對少數民族地區採取特殊的治理政策,「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創建了帶有自治色彩的管理制度。這樣的歷史文化傳統,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豐富的歷史經驗和依據。第二,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逐步形成了多元一體格局,各族人民共同開拓了祖國遼闊的疆域,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共同捍衛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共同推動了社會發展和歷史進步。特別是近代以來,在救亡圖存的抗爭中,各族人民結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聯系,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偉大覺醒和各民族的大團結。這樣的民族關系格局,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堅實的政治基礎。第三,我國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同時各地區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不相同,存在著很強的互補性。這樣的民族分布和發展狀況,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現實條件。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其前提是國家的集中統一,核心是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根本目的是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制度因素與法律因素的統一,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有利於把黨和國家總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有利於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目前,我國民族自治區自治地方共計155個,其中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在55個少數民族中,44個民族實行了區域自治,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佔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佔全國總面積的64%。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得到切實尊重保障,各族人民的大團結不斷鞏固發展。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鞏固和增強了國家統一的政治基礎和社會基礎,有力地抵禦了境內外民族分裂勢力的各種破壞和滲透。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著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是完全適合我國國情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制度。 在當代中國,只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而不是別的什麼制度,能夠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20世紀80年代末,針對蘇聯和東歐出現的動盪,鄧小平對一些來訪的外國領導人說:「我們中國是團結的,我們在處理民族問題上是好的,毛主席是英明的,沒有搞什麼民族自治共和國。」「解決民族問題,中國採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國聯邦制度,而是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我們認為這個制度比較好,適合中國的情況。我們有很多優越的東西,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不能放棄。」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我們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動搖,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責任。
⑷ 從基本國情來看,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主要基於三個因素:一是中國在歷史上長期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國的國情和歷史傳統;二是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少數民族人口雖然少,但分布區域很廣,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三是中國各民族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革命斗爭中,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三個離不開」的政治認同。
⑸ 中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依據有兩個,其一是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問題和民族關系問題的經典論述。馬克思主義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民族區域自治,是為了照顧民族和地方的特點,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加快發展民族的經濟文化,使多民族間的團結進一步改善和加強,使統一的國家得到鞏固和振興。這對於新中國選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過重要的指導作用。
其二,中國昨天和今天的民族格局和民族關系的具體狀況也決定了中國選擇民族區域自治的必然性。這種必然性表現為:①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②中國各民族的發展在地區上是互相交錯的,早已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③中國各民族人民在同共同敵人的斗爭中,自覺結成了一個民族整體。歷史的發展提供了各民族團結合作的條件,革命和建設的發展更創造團結合作的基礎。我國實行有利於民族團結的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各族人民的歷史選擇。
⑹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憲法所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因為:
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了中華民族,並且這些民族應該是平等對待的。
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而不適宜於分離的民族關系。
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可以針對不同的區域特點,制定不同的區域政策。
自1840年以來,中國各民族都面臨著反帝反封建、為民族解放而奮斗的共同任務和命運。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斗爭中,中國各民族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這就為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並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⑺ 6什麼是民族區域自治我國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特定歷史背景下的政策,是我國在不成熟時期借鑒蘇聯做法的結果,蘇聯分裂正由此而起,現在已不適合中國發展需要,中國民族分裂的危險也將因此策而起,逐步取消民族識別,促進民族融合才是唯一出路,不要死背課文了,詳細分析《馬戎:21世紀的中國是否存在國家分裂的風險(上)》和《馬戎:對當代中國民族政策的反思》,自己網路一下
⑻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什麼重要意義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什麼重要意義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什麼重要意義1.民族區域自治是以土地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國家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負擔起捍衛祖國的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它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
2.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本地區內部事務,滿足了各少數民族人民積極參加政治生活的願望.它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
3.民族區域自治使各族人民和各族幹部之間的聯系加強,可逐步消除民族隔閡.它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能夠密切結合本民族、本地區的特點,吧少數民族的特殊利益與國家的整體利益協調起來,充分發揮各民族、各地區的特長和優勢,調動各族人民參加國家建設的積極性、創造性.它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蓬勃發展.
有利於確保少數民族當家做主
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有利於鞏固邊防,維護社會穩定
有利於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繁榮和發展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適合國情的選擇,具有顯著的優越性。
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
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
有利於促進現代化建設蓬勃發展。
在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什麼重要意義?發揮國家財政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經濟建設中的農業建設支出,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②充分發揮國家財政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作用。通過對「三農」的財政投入,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協調城鄉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義我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國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權利的精神,體現了國家堅持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對發揮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積極性,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今後,繼續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使這一制度在國家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廣西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義在廣西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符合我國國情,又是由廣西的區情決定的。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以漢族為主體,「大雜居、小聚居、交錯雜居」是我國民族分布的特點,這一特點對我國的民族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什麼意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
1、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
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國家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負擔起捍衛祖國的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
2、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本地區內部事務,滿足了各少數民族人民積極參加政治生活的願望。
3、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民族區域自治使各族人民和各族幹部之間的聯系加強,可以逐步消除民族隔閡。
4、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蓬勃發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能夠密切結合本民族、本地區的特點,把少數民族的特殊利益與國家的整體利益協調起來,充分發揮各民族、各地區的特長和優勢,調動各族人民參加國家建設的積極性、創造性。
堅持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何重要意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據我國少數民族聚集地區的實際情況,在充分了解各民族的文化、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特點的基礎之上,實行的一種少數民族地區的區域自治。它是根據馬克思主義民族問題的理論,又結合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具體國情而形成的,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因而,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其制定與實施具有重大的意義,本文將主要從民族區域自治符合我國國情、是對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的實踐和發展、對我國民族和社會產生的重要作用三個方面論述其重大意義。
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符合我國國情
我們黨和國家把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有其必然性的,是根據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原則,結合我國的歷史條件和現實情況(民族情況)決定的。
(一)從歷史情況來說,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結束了長期諸侯割據的局面,統一了戰亂頻繁的中國,建立起了中央集權制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2000多年的歷史進程中,國家統一則國力強盛、民族團結、人民生活安定;國家分裂則國家衰敗、民族分爭、人民困苦。我國在解放後建立民族區域自治,保持了國家的統一,符合我國的歷史傳統,符合我國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從現實情況來說,我國有56個民族,漢族人口多,少數民族人口少。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與沿海和內陸地區存在較大的差距,而且由於多種原因,這種差距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將繼續存在。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地區沒有充足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高科技人才等,缺乏競爭實力,長時間在經濟競爭中處於劣勢,這種情況決定了漢族和少數民族只有在統一國家內團結互助,通力合作,才能得到共同的發展。。
第二,我國民族分布情況復雜,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特點顯著,只有具有很大靈活性的民族區域自治才能適應。在各少數民族聚居區建立與其經濟、政治條件相稱的不同規模的自治地方,才能適應我國民族分布的特點和最大限度的滿足少數民族人民的自治要求。
第三,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我國各民族之間形成了經濟、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聯系。我國民族關系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各民族和則兩利,分則兩害。只有在統一國家中採用民族區域自治這種形式,才能適應並促進民族關系的發展。
二、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對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的實踐和發展(一)對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的實踐
民族區域自治是馬列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多民族民主國家的一般普遍原則。馬列主義從社會發展和無產階級革命的利益出發,堅持建立集中統一的大規模的國家的原則。同時認為,民族區域自治是建立現代真正民主國家的條件,是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途徑。列寧曾說:「民主集中制不僅不排斥地方自治和具有特殊經濟和生活條件、特殊的民族成分等等的區域自治」。斯大林也曾指出:「正確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區域自治,區域自治是解決民族問題的一個必要條件。」由此可見,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讓各民族實施地方自治或區域自治,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一個綱領性原則。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俄國並沒有實施民族區域自治,而是採用了聯邦制。因此,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的實踐還是在中國。
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雖然和平與發展已經成為時代的主題,但世界並不太平。一些國家和地區由於民族問題引發的沖突還時有發生,有的釀成局部戰爭,嚴重影響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在這方面,中國沒有出現大的問題,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在於我國實施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深紮根於中國的土壤,符合國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對於正確處理民族問題、鞏固各民族的大團結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絕不能動搖、削弱和丟掉這個制度。這是關系國家安定團結、關系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則問題,絕不能有絲毫的含糊。毫不動搖地把這一制度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職責。
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要不斷鞏固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把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來,把各族人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把各族人民的聰明才智發揮出來,共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⑼ 為什麼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法律分析: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是: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了中華民族,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而不適宜於分離的民族關系,而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所以,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條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