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所有省份名稱,簡稱及行政中心
我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
陝西省(陝或秦)行政中心:西安
北京市(京)行政中心:北京
天津市(津)行政中心:天津
河北省(冀)行政中心:石家莊
山西省(晉)行政中心:太原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行政中心:呼和浩特
遼寧省(遼)行政中心:沈陽
吉林省(吉)行政中心:長春
黑龍江省(黑)行政中心:哈爾濱
上海市(滬)行政中心:上海
江蘇省(蘇)行政中心:南京
浙江省(浙)行政中心:杭州
安徽省(皖)行政中心:合肥
福建省(閩)行政中心:福州
江西省(贛)行政中心:南昌
山東省(魯)行政中心:濟南
河南省(豫)行政中心:鄭州
湖北省(鄂)行政中心:武漢
湖南省(湘)行政中心:長沙
廣東省(粵)行政中心: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行政中心:南寧
海南省(瓊)行政中心:海口
重慶市(渝)行政中心:重慶
四川省(川或蜀)行政中心:成都
貴州省(貴或黔)行政中心:貴陽
雲南省(雲或滇)行政中心:昆明
西藏自治區(藏)行政中心:拉薩
甘肅省(甘或隴)行政中心:蘭州
青海省(青)行政中心:西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行政中心: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行政中心:烏魯木齊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行政中心:香港
台灣省(台)行政中心:台北
(1)中國政區的行政中心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省份行政規劃分布: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河南、湖南、湖北);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青海、陝西、甘肅、新疆);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貴州、雲南、重慶、西藏);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港澳台地區(包括香港、澳門、台灣)。
❷ 我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簡稱和行政中心是什麼
我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簡稱和行政中心如圖所示:
省級行政區,即行政地位與省相同的行政區,為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中國共計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劃分原則
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
①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
②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
③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系、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
❸ 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簡稱和行政中心是什麼
為方便表達特使用表格描述,如下表:
中國簡介
中國疆域遼闊、民族眾多,先秦時期的華夏族在中原地區繁衍生息,到了漢代通過文化交融使漢族正式成型,奠定了中國主體民族的基礎。後又通過與周邊民族的交融,逐步形成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局面,而人口也不斷攀升,宋代中國人口突破一億,清代時期人口突破四億,到2005年中國人口已突破十三億。
中國文化淵遠流長、博大精深、絢爛多彩,是東亞文化圈的文化宗主國,在世界文化體系內佔有重要地位,由於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的差異,人文、經濟方面也各有特點。傳統文化藝術形式有詩詞、戲曲、書法、國畫等,而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陽等則是中國重要的傳統節日。
❹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簡稱和行政中心分別是什麼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簡稱和行政中心如下面表格所示:
簡介
中國的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但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為促進城鄉結合、工農結合,打破條塊分割,充分發揮城鄉兩個方面積極性,實行市管縣體制。
實行市管縣的地方,就是在省、縣之間增加一級政區,實行四級制。另外,有些自治區下轄自治州、自治州以下有縣,也是四級制。這就使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建制層次形成了三級和四級並存的體制。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行政區劃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先後作過多次調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省級以下行政區劃變化很大:按「整縣改市」「以鄉建鎮」模式設置了大批市、鎮。
部分地區與市合並,全面試行市管縣體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開後恢復為鄉、民族鄉;撤(縣轄)區並鄉建鎮;恢復、新設民族自治地方。
❺ 中國各省的行政中心是哪些
中國各省的行政中心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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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簡稱 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浙江省 浙 杭州 天津市 津 天津 安徽省 皖 合肥 上海市 滬 上海 福建省 閩 福州 重慶市 渝 重慶 江西省 贛 南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山東省 魯 濟南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河南省 豫 鄭州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湖北省 鄂 武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湖南省 湘 長沙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東省 粵 廣州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海南省 海口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山西省 晉 太原
❻ 中國各省級行政區劃及其行政中心城市是什麼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❼ 省級行政區簡稱及行政中心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域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如下:
北京市:簡稱「京」,行政中心為「北京」。
天津市:簡稱「津」,行政中心為「天津」。
河北省:簡稱「冀」,行政中心為「石家莊」。
山西省:簡稱「晉」,行政中心為「太原」。
內蒙古自治區:簡稱「蒙」,行政中心為「呼和浩特」。
遼寧省:簡稱「遼」,行政中心為「沈陽」。
吉林省:簡稱「吉」,行政中心為「長春」。
黑龍江省:簡稱「黑」,行政中心為「哈爾濱」。
上海市:簡稱「滬」,行政中心為「上海」。
江蘇省:簡稱「蘇」,行政中心為「南京」。
浙江省:簡稱「浙」,行政中心為「杭州」。
安徽省:簡稱「徽」,行政中心為「合肥」。
福建省:簡稱「閩」,行政中心為「福州」。
江西省:簡稱「贛」,行政中心為「南昌」。
山東省:簡稱「魯」,行政中心為「濟南」。
河南省:簡稱「豫」,行政中心為「鄭州」。
湖北省:簡稱「鄂」,行政中心為「武漢」。
湖南省:簡稱「湘」,行政中心為「長沙」。
廣東省:簡稱「粵」,行政中心為「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行政中心為「南寧」。
海南省:簡稱「瓊」,行政中心為「海口」。
四川省:簡稱「川、蜀」,行政中心為「成都」。
貴州省:簡稱「貴、黔」,行政中心為「貴陽」。
雲南省:簡稱「滇、雲」,行政中心為「昆明」。
重慶市:簡稱「渝」,行政中心為「重慶」。
西藏自治區:簡稱「藏」,行政中心為「拉薩」。
陝西省:簡稱「陝、秦」,行政中心為「西安」。
甘肅省:簡稱「甘、隴」,行政中心為「蘭州」。
青海省:簡稱「青」,行政中心為「西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行政中心為「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行政中心為「烏魯木齊」。
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港」,行政中心為「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簡稱「澳」,行政中心為「澳門」。
台灣省:簡稱「台」,行政中心為「台北」。
中國現行
23個省
分別為: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5個自治區
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個直轄市
分別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2個特別行政區
分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❽ 34個行政區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是什麼
34個行政區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如下圖所示:
中國現行的行政區劃實行如下:
一級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二級地級行政區:包括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
三級縣級行政區:包括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
四級鄉級行政區:包括街道、鎮、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縣轄區。
簡介
中國的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但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為促進城鄉結合和工農結合,打破條塊分割,充分發揮城鄉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實行市管縣的行政體制。
實行市管縣的地方,就是在省、縣之間增加一級政區,實行四級制(這是近幾年的新發展,82年憲法上尚未認可)。另外,在有些自治區,下轄自治州,州以下有縣,也是四級制。這就使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建制層次形成了三級和四級並存的體制。
❾ 寫出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滬 上海
重慶市 渝 重慶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河南省 豫 鄭州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江西省 贛 南昌
遼寧省 遼 沈陽
吉林省 吉 長春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陝西省 陝/秦 西安
山西省 晉 太原
山東省 魯 濟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寧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東省 粵 廣州
貴州省 貴/黔 貴陽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甘肅省 甘/隴 蘭州
雲南省 雲/滇 昆明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9)中國政區的行政中心有哪些擴展閱讀:
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有利於行政經濟管理、推動生產力發展、有利於民族團結等原則,兼顧歷史上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生活上的密切聯系及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幾經變遷,在新中國成立至今的六十餘年時間里,省級行政區劃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1997年、1999年這七年變化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