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民的定義是什麼
公民是具有一個獨立國家的國籍的人,可以是集體也可以個人。只要確定某國國籍就具有該國憲法規定的權力與義務(但公民犯罪可以被剝奪某些權力而仍然是該國公民)。公民其實就是國民或國人的同義詞。與公民相關的「人民」容易混淆。「人民」概念比較復雜。人民在古代就是人與民的合稱,人是泛指人類個體,可以稱作靈人(參見弘申鈺《易學本原道論》等);而民是勞動者(最初可能專指奴隸),後來指官吏之外的普通人,也叫民人,也是貧民(古代剝削制度人民不可富裕,富裕也轉換成為地主或奴隸主、富商等)。古代的人民就是民人力普通百姓即平民。由於後來勞動人民與普通市民革命當家做主,在人民政府擔任公職與從事文化工作的人都被視為廣義勞動,所以都是人民。因此,人民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個體的人民就是百姓,一般就是平民概念。現代社會的人民主要出現在社會主義國家(有的說法認為是政治概念),往往以群體概念出現,其實就是人民群眾或群眾,如「人民民主」「人民共和國」。但是在有的語境里,公職人員又不叫人民群眾,如有時黨員、公務人員、官職人員就不在人民或群眾之內,如「為人民服務」「脫離人民群眾」。還有的語境指國家民族或其個體,實際上就是「公民」的非法律語境的普通說法(只是公民多用於法律事務語境),比如「中國人民」「美國人民」「阿根廷人民」等。總體上,現代漢語對人民與公民的定義缺乏邏輯標准,只能在法律與政治概念語境才有明確的含義。
❷ 人民,公民,居民,分別有什麼區別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民與公民的區別在於:
1、范疇不同:公民是與外國人相對應的法律概念,人民在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內容。現階段,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2、范圍不同:我國公民范圍比人民范圍更廣一些。公民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
3、後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切公民權利並履行全部義務;公民中的敵人則不能享有全部權利,也不能履行某些義務。
4、所指概念不同:公民一般表示個體的概念,人民所表達的是群體的概念。公民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人民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❸ 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基本權利
中國1982年憲法確認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或檢舉及取得賠償等人身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和自由。
勞動權、休息權、傷老病殘有獲得物質幫助等社會經濟權利;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等。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基本義務
(一)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這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一。國家的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勝利的基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證。全體公民必須自覺履行這一義務,堅決反對任何分裂國家和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共同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和反映,遵守憲法和法律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尊重社會公德,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需要。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與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破壞社會公德的行為作斗爭。
(三)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這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需要,任何公民不得為一己私利或小集團的利益而有損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如果危害國家安全,給國家利益造成損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義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義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一個人取得了某一國家的國籍,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他僑居在國外,他也受所屬國家外交機構的保護。
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❺ 公民的含義是
公民的含義是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公民是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共事務的權利的人,這是公民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一方面,根據政治權利的平等原則,每個國民都應該享有政治權利,都應該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權利;
另一方面,根據人作為政治動物之本性,每個國民都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政治能力:實在的或是潛在的。
因此,每個國民便都應該具有公民資格,都應該成為公民,都應該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對於那些不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
而僅僅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的潛能的國民,政府負有通過公民教育而使這些國民具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務活動能力的責任:保障每個國民的政治潛能得到實現乃是國家的義務和國民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❻ 中國公民的含義是什麼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根據該國家的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在我國,公民是一個法律概念,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公民資格的取得以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為標准,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只能有一個國籍,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如果一個人既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又具有其他國家國籍,那他要麼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要麼放棄他國國籍,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公民的概念是一個國家中的公民必須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同時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權利。被判刑,包括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只是限制或剝奪部分公民權利,並不影響作為我國公民的法律地位和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他們的其他權利仍然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另外,僑居國外的華僑,因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仍然屬於我國公民,在國外要受到我國外交機構和我國法律的保護。
❼ 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 )。
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C)。
A.年滿18周歲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B.享有政治權利的人
C.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D.出生在我國的人
解析:公民,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的自然人,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與人民這個概念相對,人民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基本成員,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公民:[gōng mín]
釋義: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引證解釋
1、指古代為公之民。《韓非子·五蠹》:「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陳奇猷集釋:「為公之民少,為私之人眾。」
2、謂君主之民,公家之民。 漢劉向《列女傳·齊傷槐女》:「﹝婧﹞對曰:『妾父衍,幸得充城郭為公民。』」
3、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依據憲法或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老舍《四世同堂》一:「他是個安分守己的公民,只求消消停停的過著不至於愁吃愁穿的日子。」沙汀《代理縣長》:「他張望了一會,這才發現出一個真正在守衛著的公民。」
4、謂公共土地上的居民。康有為《大同書》乙部第三章:「凡未辟之島皆為公地,居者即為公民。」
❽ 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什麼
公民指的是擁有一國國籍的人,所以在我國公民也不例外,公民指的就是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
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❾ 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什麼
公民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從其產生來看,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緊密相連的。在歷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現在古希臘的雅典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