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哪些罪有死刑
法律分析:在我國,能夠判處死刑的罪大概有四十多個。比如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就有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間諜罪等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有放火罪,投毒罪,還有非法買賣,製造,運輸槍械火葯罪等等;關於個人人身安全的有綁架罪,強奸罪,拐賣罪,故意殺人罪等等。還有官員貪污管理方面的,軍人職責方面的,侵犯財產方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Ⅱ 中國有哪些什麼罪
中國的罪有: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等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具體行為:故意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投敵叛變罪,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資敵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體行為: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產、生活安全的行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毒罪,破壞交通設施罪。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具體行為:違反國家經濟管理法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國民經濟的行為。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包括: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危害稅收征管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具體行為:故意或者過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行為。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姦淫幼女罪,強制職工勞動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拐賣婦女兒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侵犯財產罪
侵犯財產罪具體行為:故意非法佔有、挪用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侵犯財產罪包括: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侵佔罪,聚眾哄搶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設施勒索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具體行為:妨害國家機關的社會管理活動,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包括: 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國 ( 邊 ) 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衛生罪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具體行為:違反國防法律、法規,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國防利益,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危害國防利益罪包括: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阻礙軍事行動罪,破壞武器裝備、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聚眾沖擊軍事禁區罪。
八、貪污賄賂罪
貪污賄賂罪具體行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挪用公共財物以及損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的行為。
貪污賄賂罪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等十二種罪名。
九、瀆職罪
瀆職罪具體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背公務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國家機關正常職能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
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環境監管失職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失職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十、軍人違反職責罪
軍人違反職責罪具體行為:軍人違反職責,危害國家軍事利益,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Ⅲ 中國的刑法上一共有多少個罪呢如果一個人觸犯了刑法上的所有罪,會怎樣呢
中國的刑法有469個罪,如果一個人犯了全部的罪,肯定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刑法新罪名有哪些
(一)、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嚴格意義上講這不屬於新增,由於之前對於該類人員大多未處罰,所以小編暫且將其列入)
對於收買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作出犯罪評價。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次修正案刪去原來規定的免除處罰。)
(二)、虐待罪(針對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公民)
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醫鬧罪(稱之為醫鬧罪有不恰當的地方,有點以偏概全的感覺,但是最典型的案件就是醫鬧案件)
現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聚眾擾亂公共、交通秩序最,經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後,變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情節認定包括「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意味著「醫鬧」今後將入刑。且該刑種的處罰級別也被提高,從原本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為「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替考罪(該罪名是最受關注的罪名之一)
將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五)、虛假訴訟罪
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六)、資助恐怖活動罪
當前恐怖活動犯罪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刑法應有針對性作出規定。為此,除「將資助恐怖活動培訓的行為增加為犯罪」外,還將為實施恐怖活動而准備凶器或者危險物品,組織或者積極參加恐怖活動培訓,與境外恐怖活動組織、人員聯系,以及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策劃或者其他准備等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七)、猥褻男性罪(該罪名嚴格意義上屬於修改,不屬於新增。)
此次修正案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這意味著,強制猥褻違法行為的對象不再僅僅限定為女性,還包括了男性。
(八)、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中,其客觀方面表現為「出售」或是「非法提供」.《修改案》中將「非法提供」修改為「提供」,「非法提供」是指違反國家關於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規定,將自己履行職務過程中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為。而此時將「非法提供」修改為「提供」,體現的是立法者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一種絕對保護的態度,即無論何種形式的「提供」,只要是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等國家規定的,均符合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中的犯罪客觀方面的規定。
(九)、載人超載超速罪(該罪名也是對危險駕駛罪的補充和完善,嚴格意義不屬於新增罪名)
此次修正案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危險駕駛罪作了修改。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不規范,嚴重超員、超速從而發生惡性事故,嚴重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社會影響惡劣,增加規定為犯罪;公路客運、旅遊客運等從事旅客運輸業務的機動車超員、超速的,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也規定為犯罪;同時對客運車輛危險駕駛犯罪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Ⅳ 中國判死刑的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1.背叛國家罪;2.分裂國家罪;3.武裝叛亂、暴亂罪;4.投敵叛變罪;5.間諜罪;6.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7.資敵罪;8.放火罪;9.決水罪;10、爆炸罪;11.投毒罪;12.投放危險物質罪;1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破壞電力設備罪;15.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6.劫持航空器罪;17.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18.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19.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20.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21.搶劫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22.生產、銷售假葯罪;2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4.故意殺人罪;25.故意傷害罪;26.強奸罪;27.綁架罪;28.拐賣婦女、兒童罪;29.搶劫罪;30. 暴動越獄罪;31.聚眾持械劫獄罪;3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33.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35.貪污罪;36.受賄罪;37.戰時違抗命令罪;38.隱瞞、謊報軍情罪;39.拒傳、假傳軍令罪;40.投降罪;41.戰時臨陣脫逃罪;42.駕駛航空器、艦船叛逃罪;43、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4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罪;45、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罪;46、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Ⅳ 中國重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刑法》中八大重罪是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必須達到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罪、搶劫罪、放火罪、販賣毒品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和爆炸罪。 對於死刑,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和情節特別惡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Ⅵ 中國的刑法上一共有多少個罪名呢如果一個人犯了刑法上的所有罪名會怎樣呢
我國現行刑法涵蓋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等細分的共計469個罪名。
如果一個人是我國軍人,為了私慾與國外勢力勾結,煽動實施國家分裂、企圖破壞國家統一,並在這個過程中實施了包括但不限於強奸婦女、拐賣兒童、故意殺人、投毒嫁禍等犯罪行為。
首先這個人肯定是罪大惡極,那如何從刑法的角度進行評價呢?我國存在數罪並罰和擇一重處兩種方式,這種情況下需要區分這個行為人所有的犯罪行為之間是否存在連續性、牽連性或者吸收性,如果多個罪名具有前述屬性的,一般是擇一重處,那個罪名判得最重就適用哪個。如果多個罪名之間都不存在聯系,比如說這個軍人主要目的是勾結境外勢力破壞國家安全,那麼他實施的強奸婦女行為不出意外就應該獨立於這個目的,與其他犯罪行為並不具有牽連性、連續性和吸收性,此時強奸罪需要和其他罪名數罪並罰,罰金直接相加,刑期最高死刑。
咱們國家並不會像國外一樣出現數罪並罰然後判決刑期遠遠超過行為人能活的年限的情況。